抵押人对抵押物应该拥有抵押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5 20:21:58 361 人看过

实践中,有的欠款人为了达到某种经济目的,以根本就不存在或是以他人的财产提供抵押。当收款人前去实现抵押才被告知,这些抵押根本就和那些所谓的抵押人无关。有的欠款人甚至提供假汇票、假存款单、脏物作为抵押物,以达到诈骗钱财的目的。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限制适用

1、动产租赁的限制适用

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应当不适用于动产租赁。

2、在不动产抵押权之上设定的租赁关系的限制适用

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即在抵押权之上设定的租赁关系限制适用该原则。

3、在人民法院查封的不动产之上设定的租赁关系的限制适用

查封是指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将作为执行对象的财产加贴封条予以封存,禁止被执行人转移或处分的措施,体现了国家公权对私权的干预和救济。其本质上是一种公法行为。查封包括财产保全过程中的查封和强制执行过程中的查封。由于查封的目的是为了债权人实现债权,不动产被查封后,其所有人或使用权人丧失了对不动产的处分权。因此,被查封的财产,债务人或其他人擅自处分的,该处分行为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经他字第8号复函明确指出,执行债务人擅自处分被查封的房产的行为无效。从另一方面来说,查封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债权,承租人明知租赁物有可能被变卖,却仍然与出租人订立租赁合同,由此带来的风险只能由他自己承受。

4、破产财产处理过程中的限制适用

破产企业的房屋建筑作为破产财产,必然要进行拍卖或变卖,所有权肯定会发生变化;以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也属于破产财产,其权属同样会发生变化。在破产案件中,对于破产企业以其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或者土地对外签订的租赁合同在破产宣告时尚未履行完毕的,在破产财产处理过程中,一般应限制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二、非法集资案对抵押财产如何处理

非法集资是值违反法律规定的有关单位或个人非法吸收社会和公共财产,并承诺给予一定的回报或其他形式的利益的行为,非法集资的资金利用一般都是违法行为。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并达到法律规定的数额和情节的行为。集资诈骗罪的犯罪客体属于复杂客体,它既侵犯了金融管理秩序,又侵犯了公私财产的所有权。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或者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依法予以刑事追诉。

抵押物虽然是非法集资购买的,但只要购买渠道合法,抵押人和抵押物的信息资料都是真实的,抵押人与银行之间签订的抵押合同不违反法律法规,这种抵押合同就具备有效性。

抵押人如果不能满足抵押合同约定的解押条件,银行就有权继续抵押,或者通过诉讼程序,将抵押物拍卖以消除附加在抵押物上的债权债务。所以,即使抵押物是用非法集资购买的,抵押人也不能以此为借口对抗银行的债权,除非债务人能够消除债务,银行就永远享有该抵押物的合法抵押权。

三、偷车被抵押车辆里面的钱算盗窃吗

偷回自己抵押的他人合法占有的车子属于盗窃。抵押的车子原所有人部分丧失对抵押物的处分权,不能完全地行使对物所享有的权利。车子被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能擅自转移车子的占有;抵押人明知抵押的车子为他人合法占有,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偷回的,满足盗窃的条件应认定为盗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9日 04: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抵押物相关文章
  • 抵押对抵押权人有哪些影响
    抵押对抵押权人有哪些影响,即抵押担保对抵押权人的效力有哪些,如下:1、收取孳息权。抵押权人对因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致使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抵押物的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有收取权。2、抵押保全权。包括抵押权人对抵押物价值减少的防止权和抵押物价值减少的补救权。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若抵押人对抵押物价值减少无过错的,抵押权人只能在抵押人因损害而得到的赔偿范围内提供担保。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3、抵押权的让与和提供抵押权。抵押权可以与其所担保的债权一同让与他人,但抵押权转让应办理转让登记手续。抵押权也可随同其担保的债权为另一债务的履行设立权利抵押担保。4、优先受偿权。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就抵押物变卖后的价金有优先受偿权。5、抵押权人的义务。
    2023-03-07
    133人看过
  • 抵押物产权抵押的抵押权怎么行使?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出售该财产的价在设定抵押的情况下,债务人在履行期届满未履行债务的,抵押权人(债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债务人或第三人)协商以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出售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抵押物被法院另案查封的,抵押权人怎么办抵押权人可以在法院对该查封物拍卖时,向法院申请,要求优先受偿抵押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零八条,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偿权。第五百零九条,申请参与分配,申请
    2023-08-16
    210人看过
  • 抵押权人能处制抵押物么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抵押权人有权处分抵押的房地产:(一)债务履行期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债务人又未能与抵押权人达成延期履行协议的;(二)抵押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而无人代为履行到期债务的;或者抵押人的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拒绝履行到期债务的;(三)抵押人被依法宣告解散或者破产的;(四)抵押人违反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擅自处分抵押房地产的;(五)抵押合同约定的其它情况。一、抵押权诉讼时效多久抵押权的诉讼时效规定: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担保期间,对担保物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向
    2023-03-25
    206人看过
  •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如何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的内容包括:1、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3、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4、担保的范围。一、如何合理的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二、抵押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抵押合同的内容包括被担保的主债权类型、数额、债务人履行的债务期限、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抵押担保的范围等。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
    2023-02-04
    442人看过
  • 民法典抵押物在抵押期间抵押权人有经营权吗
    一、民法典抵押物在抵押期间抵押权人有经营权吗民法典规定抵押物在抵押期间抵押权人有经营权。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依然属于抵押人所有,抵押权人对抵押物不可能享有经营权。抵押期届满,将抵押物进行拍卖时,若抵押权人拍得抵押物,那他则取得抵押物经营权。一般来说,抵押权人对抵押物是没有直接的处分权。只有当抵押期间届满,其无法实现其债权,才能通过某些途径处分抵押物。《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动产抵押的效力】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二、抵押期间抵押人可否可以转让抵押财产抵押期间抵押人如果与抵押权人协商同意的情况下是可以转让抵押财产的,具体情况下:第一,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经抵押权人同意。第二,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后,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第三,
    2023-06-19
    352人看过
  • 抵押人把抵押物卖了
    抵押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对债权人不能实现的债权部分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除外。一、房子抵押能否过户?房子还在按揭的话是不能直接办理过户的,除非经过抵押权人的同意。房产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房产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二、抵押的房子过户给他人还能继续履行合同吗设定了抵押的房屋可以继续履行合同。比如房屋买卖合同,但是必须事先通知抵押权人。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的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
    2023-03-20
    250人看过
  • 押物价值下降时抵押权人应该如何应对
    根据法律规定,抵押权人可以采取以下方法来降低抵押财产的价值:1、如果抵押人的行为足以降低抵押财产的价值,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2、抵押财产价值降低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恢复抵押财产价值,或者提供与降低价值相对应的担保;3、果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提供担保,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偿还债务。未通知抵押权人就自行将抵押物抵押的行为是否有效这个问题应当区分两种情况分别对待。第一种情况是已进行了抵押物登记的,抵押权人有对抗第三人的权利,即抵押权人有对抗受让人的权利,抵押权人仍可以就抵押物实现抵押权。为保证抵押权的实现及保护受让人的利益,在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本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第二种情况是抵押物未进行登记的,抵押权人没有对抗第三人的权利,即抵押权人不能对抗受让人,这种转让行为
    2023-07-05
    216人看过
  • 抵押人行为对抵押财产价值的影响,抵押权人应该如何处理?
    根据法律规定,抵押权人可以采取以下方法来降低抵押财产的价值:1、如果抵押人的行为足以降低抵押财产的价值,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2、抵押财产价值降低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恢复抵押财产价值,或者提供与降低价值相对应的担保;3、如果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提供担保,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偿还债务。抵押权人需要申请财产保全吗需要的。财产保全的作用是,防止当事人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处分有争议标的物或者处分判决生效后用以执行的财产,以防止纠纷扩大,并保障生效判决得到执行。但是,如果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不当,会给当事人财产权和人身权造成损害。例如,对当事人的银行存款全部予以冻结,超出申请人请求的范围,会使对方当事人的经营活动受到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也认为,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
    2023-07-05
    416人看过
  • 抵押权对抵押人的效力,抵押权从属于什么权
    一、抵押权对抵押人的效力抵押权对抵押人的效力范围有如下内容:1.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2.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由抵押物分离的天然孳息以及抵押人就抵押物可以收取的法定孳息。3.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应当书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4.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5.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6.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7.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8.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
    2023-05-06
    387人看过
  • 抵押担保期几年失效,抵押对抵押权人有哪些
    一、抵押担保期几年失效抵押财产为债务担保的,抵押权人超过诉讼时效未主张抵押权的,抵押权就失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抵押权的实现】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第四百一十九条【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二、抵押对抵押权人有哪些影响抵押对抵押权人有哪些影响,即抵押担保对抵押权人的效力有哪些,如下:1、收取孳息权。抵押权人对因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致使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抵押物的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有收取权。2、抵押保全权
    2024-02-04
    354人看过
  • 抵押物租金属于抵押权人吗
    一、抵押物租金属于抵押权人吗抵押物的租金不属于抵押权人,抵押人对于抵押财产不转移占有,所以抵押财产的孳息应当归抵押人所有,但是抵押人因不履行到期债务导致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抵押权人可以收取抵押物的孳息。《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二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是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义务人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二、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的区别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的区别有:1、定义不同:抵押人,是指为担保自己或他人履行债务,而向债权人提供抵押担保的人。2、权利不同:抵押权人对抵押权有处分权,抵押权人可以让与抵押权或者以抵押权为他人再设定担保。3、义务不同:当事人在抵押担保中约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
    2024-01-17
    129人看过
  • 抵押权对抵押物所生孳息有何效力
    一、所谓抵押权的效力,是指抵押权人就抵押物在其担保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的效力及对其财产的限制和影响力。它包括抵押权范围的效力、抵押物的效力、优先受偿的效力,而法定抵押权的效力,关键是优先受偿的效力。二、对标的物的效力1、抵押效力及于从物抵押权设定前为抵押物的从物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但是,抵押物与其从物为两个以上的人分别所有时,抵押权的效力不及于抵押物的从物。2、对孳息的效力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由抵押物分离的天然孳息以及抵押人就抵押物可以收取的法定孳息。3、对添附物的效力抵押物因附和、混合或者加工使抵押物的所有权为第三人所有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补偿金。抵押物所有人为附合物、混合物或者加工物的所有人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附合物、混合物或者加工物。第三人与抵押物所有人为附合物、混合物或者加工物的共有人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人对共
    2023-03-25
    176人看过
  • 抵押人处分抵押物是有权处分吗
    一、抵押人处分抵押物是有权处分吗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抵押权人有权处分抵押物:(一)债务履行期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债务人又未能与抵押权人达成延期履行协议的;(二)抵押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而无人代为履行到期债务的;或者抵押人的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拒绝履行到期债务的;(三)抵押人被依法宣告解散或者破产的;(四)抵押人违反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擅自处分抵押房地产的;(五)抵押合同约定的其它情况。有上述情况之一的,经抵押当事人协商可以通过拍卖等合法方式处分抵押物。协议不成的,抵押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抵押人擅自处分抵押物怎么办如果抵押权人违法处理的,应当认定无效,恢复原状。同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抵押权人有权处分抵押的房地产:(一)债务履行期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债务人又未能与抵押权人达成延期履行协议的;(二)抵押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而无人代为履行到期债务的;或者抵押
    2022-04-20
    314人看过
  • 抵押人是否有权自由处置抵押物?
    抵押人可以出质抵押物,但是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根据法律规定在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物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证明转让抵押物会损害其权利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对转让所得价款提前清偿其债务或提存。民法典抵押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吗民法典规定,抵押权人是属于债权人,抵押权人不能向债务人追偿,只能向债务人主张债务。如果抵押人作为第三人偿还了债务的,抵押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人保和物保并存时担保权的实行规则】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第三百九十
    2023-07-06
    234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抵押物
    词条

    抵押物是指债务人(抵押人)为担保某项义务的履行而移转给债权人(抵押权人)的担保物。可以是有形财产,也可为登记无形财产如地上权、政府公债、人寿保险等。在一些国家分为动产抵押物和不动产抵押物。前者为可移动之物,包括流通票据和所有权凭证。后者如土... 更多>

    #抵押物
    相关咨询
    • 什么是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当抵押物抵押?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30
      抵押人是指向债权人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用以担保债务履行的债务人或第三人。抵押权人,是指对债务人享有债权,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就抵押物优先受偿的人。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抵押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
    • 抵押权人是否拥有抵押权,债权人怎么申请抵押权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1-08
      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拍卖的价格优先出售抵押财产。《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实现抵押权的,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出售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实现抵押权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出售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出售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 抵押物是否有权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
      湖南在线咨询 2023-10-17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但如果当事人对此有特殊约定的,则要遵循约定。抵押人在转让了抵押财产后,应当及时同时抵押权人。 如果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抵押权人在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 抵押物已抵押必须由抵押权人同意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4
      将已抵押的房屋出租不需要抵押权人的同意。根据法律的规定,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而房屋的抵押必须经过登记才有效,所以将已抵押的房屋出租的不会影响抵押权的任何效力,也就没必要取得抵押权人的同意,但是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相关法律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条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
    • 抵押权人还能将抵押物抵押给第三人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6
      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抵押物不可以为第三人的财产、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签订抵押合同时1、在抵押物是不动产的情况下;(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在办理抵押登记时抵押物为抵押人所有即可、签订抵押合同时,抵押物的权属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如欲设立抵押权,需要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物必需为抵押人的财产。因动产抵押在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