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案卷文书有很多,例如:
1、永久保管
对交通肇事逃逸人员吊销驾驶证处罚的,使(领)馆官员、使(领)馆车辆发生死亡1人以上及其他死亡3人以上的交通事故。
2、定期保管
(1)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保管期为2年。
(2)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保管期为5年。
(3)致人伤残、死亡1至2人和涉外交通事故:保管期为20年。
一、交通事故的构成要件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的行驶途中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
(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3)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4)有事态发生。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
(5)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交通事故的分类
轻微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的数额中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一般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重大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特大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截至2012年11月10日,重特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4.8%和15.5%,其中煤矿重特大事故同比分别下降35.0%和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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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一般会被认定为交通肇事罪。处罚标准有以下两点: 1、发生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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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卷宗移交到中院后, 发现卷宗已经存在, 是否还存在卷宗问题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2-28你所谓的程序不会出现我国大陆是实行二审终审,如果二审在中院进行。基层法院就不会保留卷宗。根据《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诉讼一旦到中院受理后,基层法院就要把卷宗全部移交中院审理从而不保留。所以你所谓的高院不会从基层直接提取卷宗对于重大案件(例如无期徒刑、死刑、辖区内重大影响的民事、行政案件和特别管辖权的案件)基层法院无权审理,只能把卷宗全部移交中院对于当事人对于一审不服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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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整理执行卷宗有哪些注意事项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31高院关于再审案件的卷宗,分为正卷和副卷,正卷一般是什么起诉书,当事人及其辩护人的身份材料,以及答辩状,还有证据材料,以及委托送达函,最终的审判书,送达回证,必须按顺序来整理,关于副卷一般是事实材料、合议庭笔录、红头文件,最终判决书等,也必须按照顺序来。总之有一定的顺序,你可以按照要求的顺序来整理,那样就比较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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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卷宗,具体有哪些规定?重庆在线咨询 2023-03-31故意杀人案,家属直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阅卷应当经过批准,并且受一定的限制,与辩护律师阅卷权是有区别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并无律师和当事人阅卷的相关限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对律师和当事人的阅卷进行详细限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诉讼之日起,能够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手续。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能够查阅、摘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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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卷宗在哪里查?江苏在线咨询 2023-06-161、在侦查阶段 律师看不到这两类中的任何一类,按照法律规定,可以向侦查机关了解的只有涉嫌的罪名和羁押的场所,律师要了解案情,可以通过会见犯罪嫌疑人,向其了解案件情况,然后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2、在审查起诉阶段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律师可以看到的案卷材料是第一类,即诉讼文书和技术性鉴定材料。所谓诉讼文书是指《起诉意见书》、拘留逮捕通知书、立案决定书等;所谓技术性鉴定材料就包括法医鉴定、物价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