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什么时候算既遂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17 20:59:54 269 人看过

我们对于盗窃犯罪是否成功完成的判定,一般情况下主要依赖于犯罪行为人事先非法占有他人财产这一行为。

然而,在此过程中,我们必须全方位地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才能做出准确的判断。

例如,当盗窃行为导致被盗物品从其所有者或保管者的有效控制范围内脱离出来,且犯罪行为人已经实际掌控了所盗取的财物时,我们便可认为此种情形属于盗窃犯罪的既遂状态。

例如来说,若在公共场合实施盗窃,犯罪行为人将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成功放入自身口袋或者握在手中,那么这种情况便可视为盗窃犯罪的既遂。

再如,在进行入户盗窃时,只要犯罪行为人能够将财物顺利带离户门,那么便可视为盗窃犯罪的既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6日 08: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盗窃罪与非罪的界限是什么,盗窃既遂与未遂区别是什么
    一、盗窃罪与非罪的界限是什么对某些具有小偷小摸行为的、因受灾生活困难偶尔偷窃财物的、或者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分赃甚微的,可不作盗窃罪处理,必要时,可由主管机关予以适当处罚。把偷窃自己家电或近亲属财物的行为与社会上的盗窃犯罪行为加以区别。《解释》规定,对此类案件,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在处理时也应同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根据《解释》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情节轻微,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作为犯罪处:l、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的;2、全部退赃、退赔的;3、主动投案的;4、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者获赃较少的;5、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二、盗窃既遂与未遂区别是什么关于盗窃罪的既遂标准,理论上有接触说、转移说、隐匿说、失控说、控制说、失控加控制说。我们主张失控加控制说,即盗窃行为已经使被害人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时
    2023-02-18
    463人看过
  • 既遂盗窃 (既遂:完成)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是社会危害性非常大的一种犯罪,并且是刑法条文中名为规定的犯罪,是会受到一定的处罚的。对于他人的财产的侵犯在现代社会是十分常见的一个事情的,其中最为常见的对于个人财产侵犯的犯罪行为就是盗窃罪的,很多人都是不知道盗窃罪的既遂的。盗窃既遂未遂如何量刑盗窃既遂,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盗窃未遂,综合犯罪实行程度、造成损害大小等因素,比照既遂犯减少基准刑期百分之五十以下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
    2023-07-11
    497人看过
  • 盗窃罪哪些时候算着手
    法律综合知识
    一、盗窃罪哪些时候算着手1、根据刑法第23条第1款的规定,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有完成犯罪的行为状态。行为人着手实行犯罪,是犯罪未遂的基本特征之一。着手实行犯罪,有两个问题要正确把握:一是正确认定犯罪的着手;二是正确把握犯罪实行行为的特征。2、所谓着手”,是指犯罪分子开始实行刑法分则规定的某一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从犯罪发展的过程看,着手不是犯罪预备行为的结束,而是犯罪实行行为的开始。例如,小偷伸手掏乘客的钱包,伸手”就是实行秘密窃取的开始;举刀杀人或掏枪杀人,举刀”、掏枪”就是实行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行为的开始。这开始的一瞬间,就是着手。它标志着盗窃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已由犯罪准备阶段开始进入犯罪的实行阶段。而在着手”以前,小偷尾随事主,是盗窃罪的预备;杀人犯买刀、麽刀、携刀,或者借枪,携枪寻找被害人,是故意杀人罪的预备。可见,犯罪分子是否着手”,是区别
    2024-01-20
    209人看过
  • 盗窃未遂与盗窃既遂的区别
    一、盗窃未遂与盗窃既遂的区别既遂与未遂的区分到底是社会危害性的区别。就盗窃罪而言,其危害程度的大小不在于行为人是否控制了财物,而在于被害人是否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因此,即使行为人没有控制财物,但只要被害人失去了对财物的控制的,也成立盗窃既遂,没有理由以未遂论处。例如,行为人以不法占有为目的,从火车上将他人财物扔到偏僻的轨道旁,打算下车后再捡回该财物。又如,行为人以不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放在浴室内的金戒指藏在隐蔽处,打算日后取走。在这种情况下,即使行为人后来由于某种原因没有控制该财物,但因为被害人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也应认定为盗窃既遂,而不能认定为未遂。所应注意的是,在认定盗窃罪的既遂与未遂时,必须根据财物的性质、形态、体积大小、被害人对财物的占有状态、行为人的窃取状态等进行判断。如在商店行窃,就体积很小的财物而言,行为人将该财物夹在腋下、放入口袋、藏入怀中时就是既遂;但就体积很大的财物而言
    2023-04-12
    107人看过
  • 盗窃罪要求既遂吗
    法律综合知识
    在现行法律体系中,对于盗窃罪的认定,通常都需要嫌疑人成功地实现既遂的状态。这里所指的“既遂”,就是犯罪分子已经完成了整个盗窃的全过程,使得他人的财产遭到了恶意的非法侵占。然而,在某些特定的情形之下,即便盗窃并未成功地实现既遂,也有可能要面临刑事方面的追责,例如当盗窃行为已经开始进行,却因为不可抗力的因素而最终未能达成目的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24-07-30
    257人看过
  • 盗窃罪既遂标准以什么为基础
    盗窃罪的既遂标准应以财物的所有人或保管人是否丧失对财物的占有权,即控制为标准,凡是盗窃行为已使财物所有人或保管人实际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的,即为盗窃既遂;而财物尚未脱离所有人或保管人的控制的,为盗窃未遂。入室盗窃罪既遂标准盗窃罪既有结果犯又有行为犯,对于入室盗窃行为应当认定为行为犯。即只要实施了入室盗窃行为,不管其是否取得财物、不管其盗窃数额,均构成盗窃罪既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增加了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行为构成盗窃罪的规定,但是并没有否定之前的关于盗窃罪的规定,意思是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此类行为构成盗窃罪不受盗窃数额、次数、是否取得财物的限制,只要实施了相关行为就构成犯罪,是行为犯,除此之外的盗窃行为构成盗窃罪必须受到盗窃数额、次数、是否取得财物的限制是结果犯。意味着盗窃罪既有结果犯又有行为犯,应当区别对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第二百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
    2023-08-01
    77人看过
  • 盗窃罪最高刑追诉时效是从什么时候算
    对于盗窃罪的最高刑罚追诉时效问题,一般而言是自犯罪之日起进行计算的。而所谓的“犯罪之日”,则往往被理解为犯罪事实正式确立之日。然而,在司法实践过程中,若存在某些犯罪行为具有连续性或持续性的情况时,追诉时效的计算时间便不适用于犯罪行为开始的那日,而是要自犯罪行为最终实施完毕的那日起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九条【追诉期限的计算与中断】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2024-08-18
    75人看过
  • 盗窃一元能够算既遂吗
    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的,价值一元的,不构成既遂。但如果是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盗窃一元的,构成盗窃罪。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不以盗窃数额定罪,只有行为人实施了上述行为就构成犯罪。盗窃既遂与未遂关于盗窃罪的既遂标准,理论上有接触说、转移说、隐匿说、失控说、控制说、失控加控制说。我们主张失控加控制说,即盗窃行为已经使被害人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时,或者行为人已经控制了所盗财物时,都是既遂。被害人的失控与行为人的控制通常是统一的,被害人的失控意味着行为人的控制。但二者也存在不统一的情况,即被害人失去了控制,但行为人并没有控制财物,对此也应认定为盗窃既遂,因为本法以保护合法权益为目的,既遂与未遂的区分到底是社会危害性的区别。就盗窃罪而言,其危害程度的大小不在于行为人是否控制了财物,而在于被害人是否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因此,即使行为人没有控制财物,但只要被害人失去了对
    2023-08-09
    336人看过
  • 什么是入室盗窃的既遂
    刑事责任年龄
    盗窃既有结果犯又有行为犯,入室盗窃应视为行为犯。也就是说,只要实施入室盗窃,无论是否取得财产,无论盗窃数额,都构成盗窃既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增加了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等构成盗窃罪的规定,但并未否认之前关于盗窃罪的规定,即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等构成盗窃罪,不受盗窃数额、次数、是否取得财物的限制。只要实施相关行为,就构成犯罪,是行为犯。此外,盗窃构成盗窃的,必须是盗窃数额、次数和是否取得财产。这意味着盗窃既有结果犯又有行为犯,应区别对待。入室盗窃罪的犯罪主体要件是什么?依法律规定,入室盗窃罪的主体要件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主观方面是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侵害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客观方面是行为人实施了入室盗窃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
    2023-08-18
    318人看过
  • 盗窃罪如何构成既遂
    盗窃罪的既遂:行为人应当已经使被害人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或者是行为人已经控制了其所盗取的财物。盗窃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一、盗窃不足一般拘留几天盗窃不足2000一般拘留15天。在我国某些地方盗窃1000至2000元达到数额较大,则会追究刑事责任,不仅是拘留的问题,还会判刑的。盗窃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两年内三次盗窃的,入户盗窃的,携带凶器盗窃的,或者扒窃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1、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
    2023-06-29
    396人看过
  • 盗窃未遂算不算犯罪
    盗窃未遂也是构成犯罪的。行为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但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盗窃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盗窃未遂的立案标准: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了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及以上的行为;2、但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3、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未遂的量刑标准:1、实施终了的未遂犯,造成损害后果的,可以比照既遂犯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2、未造成损害后果的,可以比照既遂犯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3、未实施终了的未遂犯,造成损害后果的,可以比照既遂犯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4、未造成损害后果的,可以比照既遂犯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非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
    2023-08-09
    465人看过
  • 什么时候应当追诉盗窃罪
    一、什么时候应当追诉盗窃罪我国对盗窃案的追诉期为二十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后即不再追诉。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二、盗窃罪和职务侵占罪的区别有哪些1.主体要件不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而盗窃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年满16周岁无论从事何种工作均可构成。2.犯罪对象不同:职务侵占罪对象只能是本单位的财物;而盗窃罪的对象是他人财物,包括公私财物,而且多为犯罪行为前不被自己所控制的他人财
    2023-08-28
    491人看过
  • 盗窃罪对以前的存折也算既遂吗
    行为人盗窃到存折,如果已经对存折里的钱款实施了实际控制的,是既遂。而构成盗窃罪既遂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偷盗3000元元怎么处理行为人偷盗三千元,构成盗窃罪的,可能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偷盗三千元达到了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构成盗窃罪,且属于盗窃数额较大的行为,应对行为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二、入室盗窃罪的处罚标准如何确定入室盗窃罪处罚标准是:入室盗窃罪既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盗窃数额巨大或者特别巨大的,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2023-06-28
    164人看过
  • 本案是盗窃既遂还是盗窃未遂
    被告人郑某于2006年8月窜入被害人陈某家院内盗窃白马一匹,刚出院墙25米时,陈某发现马匹丢失,遂打一声呼哨,白马立即挣脱郑某跑回陈某家院内。[分歧]在本案审理中,对被告人郑某的行为是盗窃既遂还是盗窃未遂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观点一:郑某的行为属盗窃既遂,因为郑某已从陈某院内牵出马匹,按常理陈某控制马匹的主要方法应是院墙,马匹被牵出院子25米,陈某已失去对该白马的控制能力,虽然后来白马又回到陈某家中,那是盗窃既遂后的后续结果,不影响犯罪既遂的认定。观点二:郑某行为属盗窃未遂,因为白马在陈某一声呼哨下又回到陈家,可见陈某并未真正失去对白马的控制,是否失控,不能以院墙论,应以实际情况而定。[评析]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理由如下:我国刑法学界对盗窃既遂、未遂的标准问题的主流观点是失控加控制说”。所谓失控加控制说”,是指财物所有人、管理人对财物失去控制,而行为人又彻底地控制了财物的情形。笔者认为,以失
    2023-05-05
    24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盗窃罪的盗窃既遂是怎么算的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1-27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所以,盗窃行为已经使被害人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时,或者行为人已经控制了所盗财物时,
    • 盗窃武器装备罪的既遂期限是什么时候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1-23
      盗窃武器装备罪既遂后的最新处罚标准是:行为人盗窃武器装备或者军用物资的,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量刑幅度主要根据犯罪情节确定。
    • 盗窃罪怎么认定, 盗窃未遂怎么处罚, 盗窃罪既遂与盗窃既遂如何区分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07
      盗窃罪的认定(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对某些具有小偷小摸行为的、因受灾生活困难偶尔偷窃财物的、或者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分赃甚微的,可不作盗窃罪处理,必要时,可由主管机关予以适当处罚。把偷窃自己家属或近亲属财物的行为与社会上的盗窃犯罪行为加以区别。《解释》规定,对此类案件,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在处理时也应同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二)盗窃既遂与未遂关于盗窃罪的既遂标准,
    • 盗窃既遂算盗窃罪是怎样定罪的呢?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1],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是最古老的侵犯财产犯罪,几乎与私有制的历史一样久远。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而言,但不动产上之附着物,可与不动产分离的,例如,田地上的农作物,山上的树木、建筑物上之门窗等,也
    • 甲构成盗窃罪既遂还是盗窃罪未遂?为什么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06
      甲已经着手实行犯罪,如果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得逞,则属于既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