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时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1-05 15:15:31 224 人看过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有关案件的情况向侦查、检察和审判人员所作的陈述,通常也称为“口供”。它的内容主要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承认自己有罪的供述和说明自己无罪、罪轻的辩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应当是口头陈述,以笔录的形式加以固定。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请求或办案人员的要求,也可以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亲笔书写供词。严禁刑讯逼供或以欺骗、引诱等方法套取口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是案件审判的重要依据,但需在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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