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封扣押属于行政处罚的种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4 21:01:42 413 人看过

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扣押适用于车辆等动产,查封适用于银行账户和房产等财产,拍卖和变卖必须按照先后顺序进行,先拍卖后变卖。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一、行政强制执行具有可诉性吗?

行政强制执行具有可诉性,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二、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吗

拆迁安置合同可以行政诉讼。

1、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存在下列事由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1)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3)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5)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6)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7)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8)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9)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10)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11)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12)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对拆迁安置合同不服的,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2、该行政诉讼的被告

应当对作出补偿方案决定的行政机关提起行政诉讼。

若对该拆迁安置合同提起过行政复议,应根据复议的结果确定被告:

1)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原拆迁安置合同提起行政诉讼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2)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

3)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三、什么叫做行政强制执行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8日 02: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查封扣押相关文章
  •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查封扣押期限
    一、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查封扣押期限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情况复杂的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分管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作出延长查封、扣押期限决定后应当及时填写查封扣押延期通知书,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二、行政处罚法律特征(一)行政处罚的主体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其他行政主体。应当注意两点:第一,某一特定行政机关是否拥有处罚权和拥有何种、多大范围内的处罚权,都由法律、法规予以明确的规定;第二,虽然行政处罚权主要是属于行政机关的,但如果经由法律授权或行政机关委托,行政处罚权的实施权亦可由被授权、被委托的组织行使。(二)行政处罚的对象是作为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这一点使之区别于行政机关基于行政隶属关系或监察机关依职权对其公务员所作出的行政处分。(三)行政处罚的前提是相对方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也就是说,只有相对方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
    2021-11-26
    414人看过
  • 行政机关查封扣押期限
    行政机关查封扣押有什么期限依据我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可以申请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相关法律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对物品需要进行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查封、扣押的期间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应当明确,并书面告知当事人。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2023-06-13
    393人看过
  • 照片行政处罚证据种类属于什么
    一、行政处罚中的证据种类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按照证据的不同表现形式,把行政处罚证据分为以下几种: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材料、勘验笔录、现场笔录等。书证。书证是以其所载文字、符号、图案等表达出的思想内容以证明案件事实的书面材料,可分为原本、正本、副本、记录本、影印件和译本。比如门面租赁合同、前置许可证件及文件批复件、营业执照等等,均属于书证范畴。在书证的收集过程中,应注意以下问题:1、是尽量提供原件,提供原件确实有困难的,可以提供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节录本;2、是提供由有关部门保管的书证原件的复制件、影印件或者抄录件的,应当注明出处,经该部门核对无异后加盖其印章;3、是提供报表、图纸、会计帐册等书证的,应当附有说明材料。物证。物证泛指以一切实物形态为存在和表现形式的证据。比如说商标侵权行政处罚案件中,商标标识、标有商标标识的商品、包装都是物证。视听资料。是
    2023-06-03
    310人看过
  • 查封扣押冻结属于什么措施
    冻结属于司法机关采取的法律强制措施。在冻结期间内,财产所有人不能将该财产转让、设置抵押、办理过户等。一、治安强制措施包括哪些治安强制措施有下列五条:1、限制公民人身自由;2、查封场所、设施或财产;3、扣押财物;4、冻结存款,汇款;5、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公安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需要采取公安强制措施,以确保案件审理的顺利进行。治安强制措施包括: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或设施财产、扣押财产、冻结存款等。二、抚养费对方不给,法院会怎么强制执行法院会要求有关单位协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对方财产等措施。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强制措施。人民法院采取冻结措施时,不得冻结被申请执行人银行账户内国家指明用
    2023-02-26
    450人看过
  • 不属于治安行政处罚权种类的是什么?
    1、警告警告,是指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提出告诫,指出危害,促其警觉,使其不再重犯的治安管理处罚。警告是一种最轻的治安管理处罚,属于申诫罚,主要适用于初次实施比较轻微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轻微、认错态度较好的人。警告处罚具有两个特点:一是它充分体现了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二是警告使用方便。2、罚款罚款,是指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强制其在一定的期限内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治安管理处罚。罚款的目的是使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经济上受到损失,从而受到触动、教育,并改正错误,以后不再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公安机关在决定罚款处罚时,根据每个具体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后果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态度等情况,分别适用不同的罚款档次,在法定幅度内,合理确定罚款数额。公安机关在适用罚款处罚时要注意两个问题:一是罚款要力求客观合理,符合错罚相当原则。二是要严格履行罚款的法律手续。3、行政拘留行
    2023-04-19
    216人看过
  • 行政强制措施:查封与扣押
    行政强制法关于扣押,查封的规定根据《行政强制法》第23条的规定:查封、扣押限于涉案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当事人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查封的,不得重复查封。查封扣押决定书的格式是什么文号当事人:地址:经查,你(单位)行为涉嫌违反的规定,根据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涉案物品予以扣押,详见物品清单;对你(单位)下列场所、设施予以查封:本机关将于30日(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期限)内对上述被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财物作出处理决定。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或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签收:卫生行政机关名称并盖章年月日年月日备注:本决定书一式二联,第一联留存执法案卷,第二联交当事人。在我国大陆,理论界一般认为,查封
    2023-07-17
    393人看过
  • 属于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有
    属于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如下:1、警告;2、罚款;3、责令改正、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办案件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回避:1、本人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2、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与本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的。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负责人应当及时对案件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决定:1、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3、违法事实不能成立,不得给予行政处罚;4、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法律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五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开采的煤炭产品、采掘设备;(四)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责
    2023-08-09
    354人看过
  • 扣押查封属于强制执行还是强制措施
    扣押查封属于强制措施。查封、扣押限于涉案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强制措施的种类如下:1、拘传。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的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2、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3、监视居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2023-08-11
    326人看过
  •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属于行政处罚种类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行政处罚有以下7种:1、警告。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作的正式否定评价。从国家方面说,警告是国家行政机关的正式意思表示,会对相对一方产生不利影响,应当纳入法律约束的范围;对被处罚人来说,警告的制裁作用,主要是对当事人形成心理压力、不利的社会舆论环境。适用警告处罚的重要目的,是使被处罚人认识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对社会的危害,纠正违法行为并不再继续违法。2、罚款。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强制收取一定数量金钱,剥夺一定财产权利的制裁方法。适用于对多种行政违法行为的制裁。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占有的,通过违法途径和方法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没收非法财物,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非法占有的财产和物品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4、责令停产停业。是行政机关强制命令行政违法
    2023-02-20
    243人看过
  • 醉驾属于啥类型的行政处罚
    醉驾的行政处罚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醉驾和醉驾撞人有啥区别醉驾是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即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毫克)的驾驶行为,即使没有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也必须承担刑事责任,即判处6个月以下的拘役并处罚金。如果因醉驾撞人致人轻伤的,量刑时从重处罚,且要根据过错比例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
    2023-08-12
    349人看过
  • 查封扣押七日行政处理决定是合理的吗?
    一、查封扣押七日行政处理决定是合理的吗?是合理的行为。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这是我国首次以立法的形式明确“行政处罚”的定义。如果当事人在遇到处理刑事案件的时候,如果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受了侵犯,或者有关权利机关没有按照行政处罚的相关法的法律规定来进行处理得话,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行政处罚的法律特征是什么?(一)行政处罚的主体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其他行政主体。应当注意两点:1、某一特定行政机关是否拥有处罚权和拥有何种、多大范围内的处罚权,都由法律、法规予以明确的规定;2、虽然行政处罚权主要是属于行政机关的,但如果经由法律授权或行政机关委托,行政处罚权的实施权亦可由被授权、被委托的组织行使。(二)行政处罚的对象是作为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这一点使之区别于行政机关基于行政隶属关系或监察
    2024-02-01
    85人看过
  • 行政拘留属于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范畴吗
    一、行政拘留属于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范畴吗行政拘留属于治安管理处罚种类之一,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决定后,由公安机关移送拘留所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一)警告;(二)罚款;(三)行政拘留;(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第一百零三条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二、派出所行政拘留的执行程序是什么(一)行政拘留的处罚执行程序包括调查进行行政拘留的处罚执行之前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二)行政拘留的处罚执行程序包括决定进行行政拘留的处罚执行中,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罚执行的处理:1、确有依法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执行
    2023-04-20
    331人看过
  • 行政执法中实施查封扣押的程序
    扣押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从行政法学的理论上讲,行政强制措施一般有以下几个特征:一是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在于预防、制止或控制危害社会行为的发生,带有明显的预防性和强制性。二是行政强制措施常常是行政机关作出最终处理决定的前奏和准备,很多情况下,是在行政处理决定作出前的调查阶段,为保全证据或保持一定状态而采取的措施。因此,带有明显的即时性和中间性。三是由于行政强制措施是对个人、组织采取的强力行为,因此,实施时必须十分谨慎。行政机关是否有权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必须有法律授权,并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实施。监督管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应遵循行政强制措施的特殊程序实施查封、扣押:第一,行政机关依照法律、
    2023-06-06
    177人看过
  • 扣押是否适用于行政处罚
    扣押是否适用行政处罚?不属于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适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行政处罚适用的前提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行政违法行为的客观存在。2。行政处罚的适用主体是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者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三。行政处罚的对象是违反行政秩序,具有一定责任能力的人。4。行政处罚适用期限是指犯罪人违法行为的期限。行政处罚必须由具有法定职权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实施。在我国,只有法律法规授权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和组织才是行政处罚的主体。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在行政处罚实践中,受行政机关委托行使行政处罚权的组织也可以行使一定的行政处罚权,但以受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进行活动,其行为后果也由其承担受委托的行政机关。因此,受托组织不能成为行政处罚的主体。
    2023-05-31
    326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机关采取的查封扣押,属于行政强制。查封、扣押应当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其他任何行政机关或者组织不得实施。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更多>

    #查封扣押
    相关咨询
    • 哪些处罚种类属于教育行政处罚的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12
      (1)申诫罚亦称精神罚或影响声誉罚,是指教育行政执法主体对违反教育法的相对人进行谴责和警戒的处罚其特点在于对相对人的精神惩戒性,不涉及实体权利在教育法中,申诫罚是常见的处罚类型,它主要包括两种具体形式: ①警告它是各种处罚中最为轻微的一种形式,主要运用于情节比较轻微或者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警告既可以运用于自然人,也可以运用法人组织;即可单处,也可并处 ②通报批评即将违反教育法的相对人的违法
    • 行政处罚属于哪种手段?都有什么种类?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01
      行政处罚的种类,主要是指行政处罚机关对违法行为的具体惩戒制裁手段。 行政处罚针对的是行政相对人,但行政机关也要依据法律采取处罚措施,否则的话处罚就是违法的。
    • 通报批评在行政处罚的种类属于什么处罚?
      北京在线咨询 2024-08-27
      通报批评在行政处罚的种类属于声誉罚(也即申诫罚,申诫罚是行政机关对违法相出方的名誉、荣誉、信誉或精神上的利益造成-定损害以示警诫的行政处罚。又称为声誉罚或精神罚。)。另外,如果是在单位内部的通报批评是属于行政处分而非行政处罚;对行政违法相对人的通报批评才属于行政处罚的声誉罚。注: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
    • 请问一下属于行政处罚的处罚种类是怎样的
      江苏在线咨询 2024-09-28
      下列处罚措施属于行政处罚: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强制收取一定数量金钱,剥夺一定财产权利的制裁方法。适用于对多种行政违法行为的制裁。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五、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六、行政拘留。即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在短期内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性惩罚措施。
    • 暂扣驾照属于什么种类处罚
      宁夏在线咨询 2024-08-29
      暂扣驾照属于行政处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