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义务人一般是如何确定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5 22:13:33 140 人看过

要解决赔偿责任主体有必要分清交通事故责任者和交通事故赔偿责任者两个概念。交通事故责任者是行政法概念,是指违反交通法规,对事故负有责任,依法应该受行政处罚的人,它包括驾驶人、行人、乘车人和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活动有关的人员。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者是民法概念,它是指对交通事故依法应该承担民事责任的人,它不仅包括交通事故责任者主体还可能包括车辆所有人、运营利益取得人和其他对车辆有支配权的人。一般而言,交通事故责任人就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人即赔偿义务人,但有时候非交通事故责任人也可能成为赔偿责任人,如保险公司等。

从总体上说,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义务人有三种,即机动车方、保险公司和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机动车方作为赔偿义务人情况较为复杂,共有19种类型。

1、车辆所有人自驾情形下的赔偿义务人

该种情形下车辆所有人既是车辆运行的支配者又是车辆运行利益的归属者,由其作为赔偿义务人是理所当然的。

2、擅自驾驶情形下的赔偿义务人

擅自驾驶是指未经车辆所有人同意擅自驾驶他人车辆。擅自驾驶有两种情形,即受雇人擅自驾驶和非受雇人擅自驾驶。对于受雇人擅自驾驶,如公司职员擅自驾驶公司车辆,车辆所有人不能免除赔偿责任,应该和擅自驾驶人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对于非受雇人驾驶的情形,如果车辆所有人或实际控制人没有管理上的瑕疵,则不能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而应该由擅自驾驶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车辆所有人或实际控制人对车辆的保管未尽应尽的注意义务,则应该和擅自驾驶人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雇佣关系下的赔偿义务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过错或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对于雇员驾驶雇主的机动车从事雇佣活动而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应当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对于事故的发生雇员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则应该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分期付款情形下的赔偿义务人

分期付款买卖是一种保留所有权的买卖,其目的是担保债的实现,所有权保留人对车辆的运营无法实际控制,也不享有运营收益,其权利只是对方违约时的取回权。这种情形下,让所有权保留人承担赔偿责任显然有失公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购买人使用分期付款购买的车辆从事运输,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保留车辆所有权的出卖方不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明确规定,对于此种情形,出卖方不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应该由购买人作为赔偿义务人。

5、被盗抢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情形下的赔偿义务人

车辆被盗抢,所有权人失去对车辆的实际控制权和受益权,交通事故是盗抢分子单纯驾驶车辆的结果,因此,应该由盗抢分子作为赔偿义务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盗机动车肇事后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批复明确规定:“使用盗窃的机动车肇事、造成被害人物质损失的,肇事人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盗机动车的所有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对于被盗抢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应该由盗抢分子作为赔偿义务人。

6、机动车承包经营情形下的赔偿义务人

对于机动车被运输公司、企业承包给个人经营的,如果承包方在运营中发生交通事故,发包方则要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因为机动车虽然被发包出去,但该机动车的运营支配权和运用利益发包方仍然可以获得。当然,如果发包方赔偿后,可以向承包方追偿。

7、车辆挂靠情形下的赔偿义务人

所谓挂靠是指个人所购买的车辆,为了适应对车辆的管理要求,将车辆挂靠某个具有运输经营权的公司。挂靠有收取管理费或获得利益的挂靠和不收取管理费或未获得利益的挂靠。对于前者,被挂靠单位是运输利益的归属者,对于挂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应由其以赔偿义务人的角色承担赔偿责任;对于后者,因为被挂靠单位没有收取管理费和取得运营的实际利益,则不能由其承担赔偿责任而成为赔偿义务人。

8、车辆买卖未过户情形下的赔偿义务人

我国民法典规定车辆买卖以交付为所有权转移的标志,而登记过户仅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因此,对于车辆买卖未进行过户登记的,不能把原所有人作为赔偿义务人,而应该由接受转移的买受人作为赔偿义务人。

9、车辆交修理厂修理期间的赔偿义务人

车辆被送交修理厂维修,送交人的意思是该车辆应该停运,而由修理厂负责该车辆的维修和管理。修理厂则根据合同约定取得了该车辆的实际控制权。修理厂在试车或者未经所有人同意而使用的情形下发生交通事故,修理厂则要承担赔偿责任而成为赔偿义务人。

10、车辆委托保管情形下的赔偿义务人

现实生活中车辆所有人经常将车辆委托他人保管,如果所有人将车辆交由保管人保管,保管人在正常使用车辆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失的则由保管人承担赔偿责任。因为,保管人正常使用车辆的行为是其管理车辆的行为,也是能获得利益的行为;而所有人将车辆交由保管人保管则失去了对车辆的支配权,也不具有营运利益。

11、好意同乘情形下的赔偿义务人

好意同乘是指车辆所有人或实际控制人出于好意而无偿同意他人搭乘车辆的行为。好意同乘是无偿的和自愿的,对于有偿的同乘或强行同乘则不应列为好意同乘范畴。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好意同乘者人身损害的,车辆所有人或者实际控制人作为运行支配者和运营利益的归属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成为赔偿义务人。当然,如果好意同乘者有过错,则可以减轻或免除车辆所有人或实际控制人的民事责任。

12、车辆被质押情形下的赔偿义务人

车辆被质押,车辆所有人就失去了对车辆的实际控制权和运营利益享受权,因此,车辆所有人不应成为赔偿义务人。对于质押权人而言,其取得了车辆的实际控制权,也是车辆运营利益的实际享有者,因此,其应该成为赔偿义务人。

13、车辆被出租情形下的赔偿义务人

车辆被出租有两种情形,即带驾驶员的出租和不带驾驶员的出租。对于带驾驶员的出租,表面上看租车人享有运营利益,但实际上租车人通过向出租人支付费用而转移给了出租人,出租人是该车辆的实际运营利益享有者。同时,出租人在车辆运营中还实际控制车辆,享有运营支配权。因此,对于带驾驶员的出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失的,应该认定出租人为赔偿义务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08: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赔偿义务人相关文章
  • 如何定义交通事故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丧葬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财产损失、残疾辅助器具费的赔偿标准。一、车祸赔偿协商不一致怎么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只能起诉,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打官司。起诉时需要准备的证据材料,除了责任认定书、调解书或复议裁定书,还包括:1、受害人受到伤害及伤害后果的证明(病情诊断、法医鉴定、伤情等级、有关照片等);2、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宿费及交通费的证据(医疗费单据、误工天数和误工收入的证明、住宿费单据、车船票等);3、要求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被扶养人情况证明(含出生日期及其他扶养人情况证明);4、与赔偿相关的其他证据。二、车祸造成人员伤害的等级有哪些(一)全部责任和无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交通事故的,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事
    2023-03-31
    248人看过
  • 交通事故赔偿如何确定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下列原则对当事各方的总损失进行调解:1、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2、当事人负主要原因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3、当事人负同等原因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4、当事人负次要原因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以下简称第三者保险)限额内予以赔偿。超过第三者保险限额的部分,由承担全部原因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的赔偿责任。(三)对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在承担自身全部损失后,按照下列原则确定赔偿比例:1、机动车一方负主要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70%赔偿责任;2、机动车一方负同等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50%赔偿责任;3、机动车一方负次要原因责任
    2023-04-26
    224人看过
  • 交通事故赔偿的责任人如何确定
    (一)被盗窃、抢劫、抢夺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责任主体的确定标准在机动车辆被他人盗窃,如果发生交通事故,由肇事者承担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被盗机动车肇事后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批复中明确规定:“使用盗窃的机动车肇事,造成被害人物质损失的,肇事人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盗机动车的所有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因为,盗窃驾驶意味着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中断了车辆合法所有人或者持有人对车辆运行的支配,也切断了车辆运行利益的合法归属,而使肇事行为单纯成为盗窃驾驶者支配车辆运行的结果,因此,应由盗窃驾驶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同样在车辆被抢劫、抢夺驾驶情形下,也应由抢劫、抢夺驾驶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应当注意的是,不论车辆所有人对于车辆的管理有无不当或者瑕疵,车辆被盗、被抢后发生事故的,车辆所有人一律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这同世界上其他一些国家的学说和判例不尽相同,如在日本,“在保有者对机动车之管理有过失或
    2023-04-26
    280人看过
  • 交通事故赔偿义务主体的确定方式
    交通事故是指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行人之间,因为驾驶员的不当驾驶、非机动车或行人违反交通规则等原因,造成对人身的伤害或者财产的伤害的事件。既然发生损失了,就一定需要赔偿,那么准确的找出赔偿义务主体,就成了解决赔偿问题的关键。交通事故责任人是指在道路交通中,犯了严重的错误直接导致事故的发生,应当依法对其处以行政处罚的人,可以是驾驶员,也可以是与事故有关的其他人。交通事故赔偿义务主体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理应对本次事故发生的损失做出赔偿的人,也就是承担民事责任人,这里包括交通事故责任人(车辆所有人亲自驾驶机动车)、车辆的所有权人(未亲自驾驶造成交通事故)、最终拥有车辆运行所产生的利益的人。所以,在不同的情况下,赔偿义务主体也不同。有时交通事故责任者也是交通事故赔偿义务主体;有时,交通事故责任者只需接受行政处罚,而事故赔偿义务主体则应该民事责任,对事故损失进行赔偿。交通事故赔偿义务主
    2023-04-19
    242人看过
  • 交通事故赔偿义务主体的确定原则
    一、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主体的判断原则。1.由犯错误从而导致事故发生的人员直接补偿。根据《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第一项就表明了机动车所发生的碰撞损伤责任,都是由犯错误的一方负责,如果两方全都有做的错的地方就要按照过失大小按百分比承担责任、当在道路上行动的任何车辆。与没有动力的车或者正在走路的人发生事故,除非是两方是特意而为之的情形外,都是由机动车负责,商户情况是以机动车驾驶员是事故的形成方,这样就有责任义务承担所带来的伤害损失补偿。2.提前支付原则,根据《安全法》第七十五表明,没有交纳车辆相关保险的或者是发生交通事故以后责任人逃跑的情况发生时,要有系相关组织出资先把用于治疗,救助的所需要花费的钱款交纳。这项规则是为了保证有事故发生后,因为责任人未缴纳报销导致的没有多余钱财来进行补偿的情况,还有就是并没有短时间分清楚责任归属的时候,对于受害人的经济补偿没有办法及时到位,针对这种情况出台的强制
    2023-03-31
    212人看过
  • 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人如何确定
    1、原则上由机动车的驾驶人承担赔偿责任。2、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3、事故车辆的所有人是单位的,驾驶员若执行职务,该单位承担事故赔偿责任;4、事故车辆的所有人是单位的,驾驶员非执行职务且未经车主同意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员应承担赔偿责任;5、经车主同意,合法占有车辆的人员又将车辆交与第三人使用发生交通事故的,合法占有人与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车主根据其过错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6、事故车辆的所有人是单位的,驾驶员在执行职务过程期间,对擅自进行与执行职务无关的活动而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员承担赔偿责任,车主承担连带责任;7、委托他人维修、保管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维修人、保管人应承担赔偿责任;8、雇佣他人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雇主应当负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
    2023-02-26
    433人看过
换一批
#损害赔偿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医疗损害中的赔偿义务人,是指在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中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者。在民事诉讼中,赔偿义务人一般称为被告。被告是与原告利益对立的另一... 更多>

    #赔偿义务人
    相关咨询
    • 交通事故赔偿义务人一般是如何确定的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13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适用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的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
    • 如何确定交通事故赔偿义务人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2-17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义务人也叫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主体,是指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者,通常为被告。准确确定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是正确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基础。只有确定了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受害人被侵犯的权益才能得以维护。
    • 交通事故赔偿义务人如何确定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2-17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义务人也叫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主体,是指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者,通常为被告。准确确定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是正确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基础。只有确定了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受害人被侵犯的权益才能得以维护。打官司中,“告谁”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如果告的对象不对,不仅浪费了时间、人力、财力,还达不到要求赔偿的目的。
    • 交通事故中的赔偿义务人如何确定?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1-06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义务人应当根据事故责任确定。即在交通事故中,事故责任一般是赔偿义务人,但与承担主要责任的人相比,承担次要责任的人的赔偿义务要小得多。
    • 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义务人如何确定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21
      所谓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是指在交通事故中直接受到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当事人及依法由其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或依法应当得到相关赔偿的死者近亲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为《人身损赔司法解释》)第一条(二)项之规定,赔偿权利人有二种类型: 1.直接受害人 一般指健康权、身体权、生命权或者财产权直接受到侵害的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受害人既是赔偿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