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必须为强迫雇员“自愿辞职”付出代价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15:43:34 463 人看过

现实中,一些用人单位为了逃避辞退工人的法律责任,给工人放长假,改变工人的工作岗位,任意提高工作标准,迫使工人因为无法承受而“自愿辞职”,即“隐性辞退”。事实上,工人可以依法保护自己的权利,雇主必须为“强迫”员工辞职的行为付出代价。楼平x是一家房地产公司的销售人员。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他的月薪为4000元,外加佣金。2011年1月,随着国家房价调控政策的进一步体现,公司房地产销售大幅下滑。公司当时打算辞退员工,但由于经济补偿较高,采取了“隐性辞退”:让娄平x回家等岗,每月只支付600元生活费。让他陷入低收入、无法在其他雇主兼职的境地,他最终被迫辞职

[点评]虽然公司可以让娄平x留任,不能让娄平X的工资“缩水”《劳动法》第50条规定“不得无故扣减或拖欠职工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5条也指出“用人单位不得扣减职工工资”《劳动法》中也有类似规定违反《劳动法》的行政处罚上述规定表明,用人单位必须按照法律或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无条件支付员工的全部工资,不得以任何形式或以任何借口扣减。同样,安排工作与否也是公司的责任,与娄平x无关,娄平x无权扣减其工资

案例2

未经授权的“改革”有权获得补偿

[case]FanLix与一家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其月工资为3500元。然而,仅仅半年后,即2011年3月初,由于业务项目减少,公司不得不裁员,并担心法律责任,因此启动了旨在实现“隐性解雇”目的的“改革”:所有员工每月只支付工资的一半,另一半则包括在年终评估中。如果评估任务在年底完成,则全额支付,否则不予支付。同时,它还发布了具体但困难的评估方案。范立X和其他员工明白,他们甚至无法保证自己的生活费用,除非他们离开

[点评]一方面,公司任意提高工资支付标准和方式的做法已经超出了劳动合同的规定,必须得到员工的批准。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此外,《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工人”。也就是说,另一方面,工资不能拖到年终总账,因为员工很难完成考核方案中规定的任务,如果员工没有完成任务,即使他们支付正常的劳动力,他们也会失去工资的另一半。其实质是扣减工资。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并赔偿总额的一至五倍

案例三

不仅于去年3月8日被责令调离岗位

[case],姚林X受雇于一家公司,担任某地区销售总负责人,并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由于这一地区的经营日益繁荣,今年1月,该公司的经理想将业务移交给他的姐夫,但姚林x拒绝了。之后,公司以优化组合为借口,将姚林x调到生产车间担任副主任。姚琳x知道公司实际上是在强迫自己辞职

[点评]《劳动合同法》第29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员工应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充分履行各自的义务。”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按照约定的内容全面、如实地履行义务,行使权利。劳动岗位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必要内容之一,未经双方协商不得变更

在这种情况下,公司以违反劳动合同为借口转让姚林x违反劳动合同,构成违约。姚林x不仅有权拒绝更换职务,而且有权追究公司的违约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1日 16: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辞职相关文章
  • 如果雇主强迫你变相辞职,该怎么办
    民营企业,三年了,公司劝我们离开,没有合同,怎么赔偿?每月5000英镑。另外,公司似乎要改名降薪,怕我们起诉。在这家公司工作了20年后,有没有合适的空间,公司没有签合同,直到2010年才签合同,能不能要求公司交社保和赔偿金,最多有以下三个问题:公司不签合同公司不帮员工交社保公司降低了工资标准,对于公司没有签合同的问题,张师傅不得不感叹,是公司想给你寄钱,你不信吗,合同不续签的时间越长,你能得到的补偿就越多。详见经济补偿计算方法。一年的工资除以12个月。例如,如果年薪为60000,则月薪为5000步骤2:计算您可以获得补偿的月数。一年是一个月,六个月,不足一年是一个月,不足六个月是半个月。例如,如果您已经3年零7个月没有续约,您可以获得4个月的补偿第三步是将月薪乘以获得补偿的月数。也就是说,5000元*4个月=20000元虽然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劳动者可以微利,但毕竟还是有风险的。如果发
    2023-05-07
    188人看过
  • 雇主强留员工辞职,却未按合同支付薪资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用人单位同意。如果用人单位不给工资可以按照以下方式维护权利:首先,先去找公司领导进行协商,索要拖欠的工资。如果公司继续拖欠,问清楚拖欠的原因,如果是因为公司暂时周转不开,此时让公司老板或财务打一张欠条。其次,如果与公司协商无果,那么就去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告知公司负责人电话,让劳动监察大队进行处理。最后,如果劳动监察大队处理无果,那么此时就需要收集相关证据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劳动仲裁。饭店老板不给工资怎么办饭店老板不给工资的解决办法如下:1、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2、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3、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1)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2)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2023-07-04
    356人看过
  • 雇员重大过失出事故雇主须赔偿
    2008年3月14日,刘某雇佣张某为其实际所有的登记车主是六安市金安区东运汽车运输服务车队的一辆变型拖拉机的驾驶员。2009年6月10日,刘某委派张某至肥西县山南镇运送水泥,张某送货时找王某等人同车卸货。到达山南镇境内货点卸下部分货后,王某未回驾驶室,继续留在车厢上准备在下家货点卸货,张某继续驾车前行。13时30分许,该货车行驶途中,王某在车厢上被电线挂倒,从车厢上摔下致伤。王某当即被送往舒城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张某继续送货,并于事故当日向当地交警部门报案,称其所驾驶的车辆撞上了行人致其轻微伤,已送往医院治疗,双方能自行解决。2009年7月10日,王某至事故地肥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山南中队报案,述称在前述事故中系王某被电线挂倒后摔下致伤,并要求交警部门调查处理。后本起交通事故被认定为:张某负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王某无责任。后来,被告张某向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提出事故认定书的异议未果。伤者王某
    2023-06-26
    409人看过
  • 雇主应如何处理雇员的辞职手续
    网友问:我向公司提出辞职,但公司没有为我办理辞职手续,我想问一下用人单位应如何办理员工辞职手续信阳律师回答:关于员工的辞职,用人单位应办理辞职手续。如果雇员本人提出辞职,雇主应签发辞职证书。辞职证书与办理辞职手续的概念不同。辞职证书用于证明员工终止与原雇主的劳动关系,并用于第二次雇佣,以审查新雇主如果原雇主需要为部分员工的辞职签发辞职证书,雇主有义务为他们签发辞职证书。但是,如果员工未告别就离开,雇主应将其视为旷工;如果超过规定的缺勤期限,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因此,对于辞职员工,用人单位应加强辞职程序的管理,即规定辞职程序。员工按照辞职程序辞职的,用人单位应当出具辞职证明;员工未按照辞职程序辞职的,用人单位可以违纪处理。对于辞职的员工,雇主最忌讳的就是不与他们打交道,也就是说,员工不找我,我也不找员工。这种管理方法存在法律风险
    2023-05-07
    253人看过
  • 雇员辞职类别
    员工辞职的类型员工辞职在性质上可分为自愿辞职和非自愿辞职。自愿辞职包括员工辞职和退休;非自愿辞职包括解雇员工和集体裁员在各类辞职中,退休是对符合法定退休条件的员工的一种福利待遇。在正常情况下,其数量和比例是可预测的,其发生对企业更新员工年龄结构具有积极价值。只有当企业经营严重困难,只有通过裁员才能降低成本时,才会发生集体裁员。这是一种意外行为,在离职分析中通常不予以考虑。企业解雇员工往往是对严重违反企业规定或不符合工作要求的员工的一种惩罚。由于其惩罚性,这部分离职仅占整个离职人数的一小部分企业需要真正关注的是员工离职的管理。辞职也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企业认为自己不符合企业文化或企业内部竞争的要求。对于在企业内部绩效考核中被列入竞争淘汰名单的员工,企业往往暗示员工通过低加薪、缓慢晋升等制度或方法自愿辞职,以避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二是企业内部真正的人才流失,即那些有利于企业运营和成长的员工辞
    2023-05-07
    389人看过
  • 雇主是否有责任为解雇员工支付赔偿?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相关法律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如果劳动者存在相关法律规定可以解除合同情况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疫情期间能否解雇员工在疫情期间,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有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等情形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员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
    2023-07-04
    237人看过
  • 严重失职的员工必须解雇吗?
    案例介绍:王先生于2008年12月入职某公司品检部担任产品检验员职务,公司与王先生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工资为4,000元/月。2009年5月,公司以王先生工作严重失职(一个月中本应抽检60件产品,但王先生在3月份只抽检56件产品)导致公司重大损害为由解除与王先生的劳动合同。王先生辩称,虽然少抽检了部分产品,但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并没有质量问题,公司以工作严重失职为由将他辞退不符合法律规定。公司认为,他们辞退王先生是因为王先生工作的严重失误导致了公司重大损害。根据公司《质检员工作守则》的规定,一个月中漏检1件属于工作失职,漏检3件以上(含3件)属于严重失职。现在王先生在其2009年3月份的工作中,少抽检4件产品,属于严重失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合理合法。仲裁庭认为,公司以王先生严重失职导致公司重大损害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未能提出相关证据证明公司存在重大损害。因
    2023-06-09
    337人看过
  • 雇员被迫辞职。单位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法》第24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劳动部发布的《违反和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办法》第5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相当于每满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作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标准给予经济补偿”。根据上述规定,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以支付补偿金:(1)以暴力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2)不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3)无故扣留或拖欠劳动者工资(4)拒绝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5)向工人支付
    2023-05-07
    479人看过
  • 老板列自己为雇员“雇主责任保险”无效
    于某是出租汽车公司的老板,他将自己列入雇工名单和七名雇工一起在某保险公司投了雇主责任保险,最近他替班出车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到保险公司理赔,因自己是投保人、是雇主,不是雇员身份被拒绝。法律人士解析:雇主责任保险是以雇主为责任主体和投保人,将雇主对雇员于某是出租汽车公司的老板,他将自己列入雇工名单和七名雇工一起在某保险公司投了雇主责任保险,最近他替班出车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到保险公司理赔,因自己是投保人、是雇主,不是雇员身份被拒绝。法律人士解析:雇主责任保险是以雇主为责任主体和投保人,将雇主对雇员的经济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把雇主所聘用的员工作为保险对象的一种责任保险。构成雇主责任的前提是雇主与雇员之间存在雇佣关系。于某与自己之间不存在雇主责任,所涉雇主责任保险合同关于于某的部分因缺乏保险标的而不成立。可保险公司在审查于某提交的雇员清单时,对雇主本人列入清单的行为并未提出异议,应推定保险公司知道雇
    2023-06-09
    353人看过
  • 员工离职与雇主解雇证明
    解聘书又称解聘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和离职证明的区别(一)作用不同离职证明一般是原用人单位开具给劳动者提交给新用人单位的,因为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所以离职证明可以在劳动者入职新用人单位时证明其与其他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另外,离职证明还可以提交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用以办理非本人原因失业的劳动者失业保险金领取手续。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是用人单位发给劳动者的,告知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原因和时间,通常由劳动者自己保留,除非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劳动行政部门、
    2023-07-04
    254人看过
  • 但为什么交易应当必须是自愿而不能强迫?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交易,应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自愿原则体现了民事活动的基本特征,是民事法律关系区别于行政法律关系,刑事法律关系的特有原则。自主原则意味着经营者在交易活动中应充分尊重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和服务的权利。消费者在交易活动中有权自主进行交易活动,根据自己的知识,认识和判断,自主选择提供商品和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和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不购买任何商品,接受或不接受任何服务。消费者在主动选择商品或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识别和选择。经营者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消费者进行交易,或者施加不合理,不公平的交易条件。强迫交易罪量刑标准今天我们来谈一谈强迫交易罪量刑标准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恶劣的一种行为。根据《刑法》与《刑法修正案(八)》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应当予以刑事立
    2023-08-06
    93人看过
  • 仓库管理员不愿意被调任为送货员。雇主能解雇他吗
    小张与郯城**食品公司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008年6月至2011年6月。根据合同,小张的试用期为2个月,工作在仓库,月薪600元。试用期满,双方均满意,合同继续履行。2009年7月,因送菜人员不在,公司决定将小张调到仓库工作,并将这一决定告知小张。接到通知后,小张不同意。他想,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小张当仓库保管员。一年多来,他兢兢业业、负责任,多次获得奖励。他也很喜欢仓库管理员的工作,所以他不接受公司的决定,拒绝在送货部工作。**食品公司认为,员工工作岗位变动是企业用户自主的合法行为,小张必须服从。如果他不服从分配,公司将根据小张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给予处罚。小张坚持自己的意见,拒绝工作长达15天,因此公司以连续旷工为由决定终止其劳动合同。小张不服,提交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委员会认为,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变更,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由于小张的岗位已在劳动
    2023-05-31
    195人看过
  • 当雇员被迫辞职时,他们如何索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的劳动仲裁收集证据:,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改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外,劳动者不同意续签的(6)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款、第五款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工人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和每一整年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工人。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如果期限少于六个月,如果工人的月薪高于上一年度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设区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该地区雇员平均月薪
    2023-05-07
    61人看过
  • 雇员辞职通知书
    员工辞职程序通知致:员工XX您于2013年XX日向公司提交了辞职申请。由于您目前尚未办理相关辞职手续,请在XX之前到公司办理辞职手续,2013年,以书面形式办理相关交接事宜。如果您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则视为您同意根据我公司《员工手册》第二章人事制度,“如果转让方未能办理交接手续,您应支付交接手续补偿金,为执行我们特此通知您行政人事部2013年XX日员工辞职的另一种极端形式是跳槽。员工的工作满意度越低,就越有可能考虑辞职并实施。然而,研究发现,员工不满与跳槽意向之间存在高度相关性,而与实际跳槽行为之间的相关性仅为中低水平。许多员工的个人因素,如专业经验和经济地位,使他们很难最终做出跳槽的决定。一些研究证明,员工的经济状况和找到可接受的新工作的可能性是影响员工跳槽的重要因素。因此,研究人员推测失业率可以预测员工工作满意度与员工离职率之间的关系。在低失业率条件下,工作满意度与员工离
    2023-05-07
    448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辞职
    词条

    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 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二是根据... 更多>

    #辞职
    相关咨询
    • 雇主不愿付给雇员医疗费用怎么办?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2
      可以向法院起诉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等
    • 你好,请问雇员出车祸雇主须担责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4-09-15
      如果雇员出车祸,雇主与雇员要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来担责;如果导致他人受伤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 雇主辞职不批怎样强制离职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11
      劳动者辞职不需要经过用人单位批准。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单位领导不签字批准,也可以在通知期间届满以后离开原单位。 单位不依法履行相关手续的话,可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也可以申请劳动保障监察,要求单位履行法定义务。
    • 但为什么交易应当必须是自愿而不能强迫?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0-26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交易,应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自愿原则体现了民事活动的基本特征,是民事法律关系区别于行政法律关系,刑事法律关系的特有原则。自主原则意味着经营者在交易活动中应充分尊重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和服务的权利。消费者在交易活动中有权自主进行交易活动,根据自己的知识,认识和判断,自主选择提供商品和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和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不购
    • 雇主责任险赔付给雇主还是员工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8-25
      根据相关保险的规定的,雇主责任险的赔偿金,保险公司是赔给老板的。雇主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所雇佣的员工,在受雇过程中遭受到与业务有关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的赔偿保险。雇主责任保险,可以把雇主承担有关责任的费用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