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调解前需要准备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1 18:42:52 431 人看过

交通事故调解前办案人员要通知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参加调解,一般使用书面通知,口头通知的须记入调解记录。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须事先通知交通事故办案人员,请求变更调解时间。

一、工伤劳动仲裁需要什么手续

一、申请。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必须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诉人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被申诉人的情况;申诉请求和事实根据;委托代理人的资格及代理权限;申斥日期等。

二、审查受理。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应填写《立案审批表》,仲裁委员会或其办事机构负责人应在7日内审批并作出决定。决定立案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内通知申诉人,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诉人,并告知其在15日内提交答辩书和证据。决定不立案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送达申诉人。

三、仲裁准备。1、组成仲裁庭。仲裁委员会对决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在自立案之日起7日内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的规定组成仲裁庭。对事实清楚,案情简单,适用法律、法规明确的案件,可由仲裁委员会指定1名仲裁员独任进行。2、对应当回避的仲裁委员会的成员、被指定的仲裁员、仲裁庭的书记员、鉴定人、勘验人和翻译人员等,作出回避决定。3、调查取证。仲裁庭人员应认真阅当事人的申诉和答辩材料,调查、收集证据,查明争议事实。对于需要勘验或鉴定的问题,应提交法定部门进行,没有法定部门的,由仲裁员会委托有关部门进行。各地仲裁委员会之间可以互相委托调查,受委托方应当在委托方要求的期限内完成调查。因故不能完成的,应当在要求期限内函告委托方仲裁委员会。4、拟定仲裁方案。仲裁庭成员应当根据调查的事实,拟定对劳动纠纷的处理方案。

四、仲裁审理。1、通知当事人。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于开庭4日前,将列有仲裁庭组成人员、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接到通知后,无正当拒不到庭的,或在开庭期间未经仲裁庭许可自行退庭的,对申诉人按撤诉处理,对被祈人作缺席裁决。2、先行调解。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要及时仲裁。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仲裁调解书,调解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仲裁员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并送达当事人。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的,以及当事人拒绝受调解书的,仲裁庭应及时仲裁。3、开庭裁决。仲裁庭开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由书记员查明双方当事人、代理人及有关人员是否到庭,宣布仲裁庭纪律;首席仲裁员宣布开庭,宣布仲裁员书记申请回避并宣布案由;听取申诉人及被诉人的答辩;仲裁员以询问方式,对需要进一步了解的问题进行当庭调查,并证询双方当事人的最后意见;根据当事人的意见,当庭再行调解;不宜进行调解或调解达不成协议的案件,及时休庭合议并作出裁决;仲裁庭复庭,宣布仲裁裁决;对仲裁庭作结论或需提交仲裁委员会决定的疑难案件,仲裁庭可以宣布延期裁决。4、制作仲裁裁决书。仲裁庭作出仲裁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裁决书。仲裁裁决书由仲裁员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仲裁庭当庭裁决的,应当在自裁决作出之日起7日内发送裁决书;定期另行裁决的,当庭发给裁决书。5、仲裁期限。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劳动仲裁开庭前要注意什么?

劳动仲裁开庭注意事项:注意当事人在仲裁庭庭审时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庭组成人员回避;仲裁员要求申请人陈述仲裁请求时,申请人应当全面陈述仲裁请求;当事人应当全面考虑案件的处理结果,选择是否进行调解;其他。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三条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回避,当事人也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提出回避申请:(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四)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回避申请应当及时作出决定,并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通知当事人。

三、交通事故相关处理十三条措施

交通事故办案十三条措施:

1、交通事故立案后,当事人接受询问时可请委托的律师到场,交通事故立案前和当事人未委托的律师不可到场旁听交警询问;

2、当事人委托的律师到场旁听交警询问当事人前,必须持有接受询问当事人书面委托文书和律师职业证,经交警核实后方可旁听询问当事人过程,接受询问当事人可当场书面委托律师旁听交警询问过程;

3、接受当事人委托的律师旁听交警询问当事人时,不得妨碍交警询问,遇委托的律师在旁听询问当事人时有暗示、提示、阻止行为,交警应及时制止,制止无效时,交警可请委托的律师离开询问场所;

4、交警在询问笔录中应记录当事人委托律师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证编号,询问结束后律师应在询问笔录上签字,拒绝签字的,交警应在询问笔录中注明,整个询问过程应全程录音、录像;

5、交警询问当事人、证人时,必须将当事人、证人是否要求保密记录在询问笔录中;

6、当事人委托的律师查阅、复制、摘录交通事故相关证据材料时,需提交当事人委托文书、律师职业证、查阅证据申请,查阅证据申请应写明查阅、复制、摘录具体内容;

7、当事人及代理人或当事人委托的律师查阅、复制、摘录交通事故相关证据材料以一次为限,因特殊原因需再次复制相关证据材料时,由当事人及代理人或当事人委托律师自费复制;

8、交警送达《交通事故认定书》时要向当事人告知,其接到《交通事故认定书》3日内,可向原办案单位或所属交警支队递交书面复核申请行使复核的权利,复核申请要有明确的申请人、申请人与当事人关系、请求目的、理由和申请时间;

9、当事人因交通事故死亡、无行为能力或因交通事故丧失行为能力,须由继承人、监护人、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提出复核申请;

10、办案交警要在3日内书面通知交通事故其他当事人并向申请复核当事人下达受理复核申请通知书,决定不受理的,3日内通知复核申请人;

11、不予受理复核申请的条件为: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复核申请;依法需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任何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经法院受理;

12、30日内作出复核结论后5日内,办案交警应召集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宣布复核结果并记录,由各方当事人在记录上签字,拒绝签字,交警应在记录注明;

13、复核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复核中止,当事人对复核结论仍有异议要求再次复核的,交管部门不予受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6日 11: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交通事故调解相关文章
  • 交通事故现场勘查需要做什么准备?
    一、需要的准备(一)查阅抄单包括查阅车辆保险期限、险种、新车购置价、具体的保险金额和责任限额等。(二)阅读报案登记表内容包括:被保险人的名称、标的车牌号;出险时间、地点、原因、损失概要;相关被保险人的联系电话;勘查的时间、地点。(三)携带必要资料和勘验用具必要资料包括:《机动车辆保险索赔须知》、《出险通知书》、《汽车保险理赔现场查勘报告》等。至于勘验用具,包括高强度聚光手电筒、轮胎压力表、钢卷尺、钢丝钳等二、现场勘查内容交通事故现场勘查药勘查的是:(一)时间调查调查与事故有关的时间,如事故发生时间、有关车辆的出车时间、中途停车或收车时间等;(二)空间调查调查现场内与事故有关的车辆、散落物、尸体等各种痕迹的相对位置,用来确定车辆运动速度、行车路线及接触点等,是分析事故过程的基础;(三)身心调查调查当事人事故发生前后的身心状态,如健康状况、心理状态、疲劳、饮酒及服用的药物等情况;(四)后果调查
    2023-06-27
    223人看过
  • 交通事故调解应该注意什么,如何进行交通事故调解
    交通事故调解应注意以下两点:(一)区分交通事故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二者无必然联系。(二)赔偿款落实后方可在协议书上签字。(三)为防止受害人的资料申请理赔后逃走,在所有赔款到位前勿将自己全部资料原件交给赔偿义务人。(四)申请理赔时,要确保保险公司书面确认该调解协议的内容并同意将赔款汇入受害人账户。一、交通事故对方的责任怎么理赔交通事故对方责任理赔。如下:1、交通事故属于对方全责,则无责任一方不需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但是在条件允许下,可以承担10%的人道主义赔偿责任;2、交通事故理赔可通过协商方式,达成一致赔偿意见;达成一致意见的,应该制作书面协议,通过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3、交通事故理赔可通过申请交警介入调解,达成调解协议;4、交通事故理赔也可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方式,来处理相关赔偿事宜。二、发生交通事故无争议怎么理赔?交警部门对事故进行核实后,由事故责任方赔偿损失。具体理赔流程:1、明确
    2023-02-18
    120人看过
  • 必备知识:交通事故当事人需要了解什么?
    一、交通事故通常划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四类。二、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大致可分为以下几个步骤:受理报案。现场处理。责任认定。裁决处罚。损害赔偿调解。向法院起诉。三、当事人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处罚不服,可在接到处罚裁决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议。交通事故调解必须当事人去吗调解是指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就争议的实体权利、义务,在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有关组织主持下,自愿进行协商,通过教育疏导,促成各方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办法。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涉及交通事故调解的,当事各方当事人或代理人均必须在场,除非某方当事人在调解之前已经委托代理人,由代理人代表到场处理。如任何一方无故不到场的,交警则不予调解或者由交警另行约时间进行。若当事人不在场原则上不能调解,但是如果双方当事人通过电话方式谈好的,事先约定好的,时候签署调解协议的可以例外。法律规定《
    2023-07-06
    266人看过
  • 2023交通事故调解需经历什么程序
    交通事故调解需经历什么流程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向当事人送达事故认定书时,应告知事故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期限和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2、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义务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可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书面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予调解。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指派二名交通警察主持调解。调解采取公开方式进行,调解时间应当提前公布,调解时允许旁听,当时当事人要求不予公开的除外。4、交通事故赔偿争议调解的具体步骤:(1)介绍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2)宣读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3)分析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并对当事人进行教育;(4)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当事人责任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5)计
    2023-05-04
    326人看过
  • 交通事故调解 交通事故调解的法律规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十日。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委托代理人应当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一、交通事故可以单方面销案吗?交通事故不需要专门去销案的,交警部门有时间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受害人不到交警部门进行调解,交警就可以撤案好像法庭起诉一样,原告方在开庭时间没有到庭参加诉讼,法院视其为自动撤诉处理。交通事故简易程序:1、固定现场证据:2、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3、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4、调解。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付当事人:(1)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2)当事
    2023-03-02
    125人看过
  • 交通事故调解原则和交通事故调解技巧
    《民事诉讼法》第8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第88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前述规定,人民法院和诉讼当事人在调解的过程中应当遵循以下三个基本原则:自愿原则、合法原则、事实清楚原则。在协商、调解过程中,当事人不能因为是自愿协商就做出无原则的让步和妥协,也不可以因为是调解而放松警惕,因而不进行相关的准备和制定相关的策略。对于当事人来说,其选择调解方式结案的目的就是想以最小的付出和成本来换取最大的收益。而且不可否认的是,对方当事人主动提出调解可能是他们的一个诉讼策略或者圈套。在进行调解时,当事人应当掌握以下技巧:1、要分析对方提出调解或者愿意接受调解的动机和目的。对于大部分当事人来说,其接受调解都是为了尽快结案,及早结束双方之间的争议和纠纷。但不可否
    2023-06-05
    394人看过
  • 哪些人需要参加交通事故调解
    参加损害赔偿调解的人员包括:(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二)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员。委托代理人应当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参加调解时当事人一方不得超过三个。发生事故后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积极抢救受伤人员同时要保护好现场。交通事故是以责论处;根据事故的大小与事故责任大小,区分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同时还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一、交通事故调解需多长时间为了促进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使侵权行为当事人及时受到民事制裁,使蒙受损害的当事人能及时得到损害赔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义务人、权利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予调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2023-02-23
    176人看过
  • 交通事故调解,需要律师参与吗?
    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60条之规定,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可以要求交管部门进行调解。各方协商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需要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申请复核后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交通事故认定结论之日起10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申请必须采取书面的形式。对于调解,交通管理部门会依照合法、公正、自愿、及时的原则,并采取公开方式进行。调解可以避开各方当事人的直接对抗,由交管部门作为一个缓冲,从而能使各方平静心态处理事故。对于调解是否需要律师参与,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一、调解涉及的内容调解涉及的内容需要从案件的事实进行分析。交通事故造成的伤害有多大,对方提出了哪些赔偿内容,而自己期待的赔偿又是什么?在赔偿中,是否既有人身伤害的赔偿,又有财产损失的赔偿,是否既有直接证据证明的赔偿要求,又有不合理又无证据的赔
    2023-06-08
    458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不能得到有效调解需要进行诉讼,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
    一、打交通事故官司需要的材料1、民事起诉状,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2、交通事故证据材料,主要包括:(1)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2)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3)用以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4)受害人及近亲属的户籍证明,如受害人系农村户口,最好提供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证明;(5)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伤残的证明;(6)被扶养人与受害人系近亲属的证明,以及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证明;(7)其他证据材料,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以上证据材料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相应增减,并按民事起诉状的份数提交给人民法院。3、还需向人民法院提交原告身份证复印件或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材料。二、交通事故诉讼的材料有哪些1、当事人以交通道路事故损害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时,除诉状外,还应提
    2023-06-04
    150人看过
  • 交通事故调解后是否需要前往交警大队结案办理?
    交通事故调解后,需要去交警大队结案。去交警那里结案是要双方都去的,把双方的协议内容报告交警,交警要把内容记录在事故处理报告书中的,然后双方签字就完成了。1、去交警那里结案是要双方都去的,把双方的协议内容报告交警,交警要把内容记录在事故处理报告书中的,然后双方签字就完成了。2、如果双方达成了民事赔偿协议,那就可以去交警那里结案了。3、到保险公司办理保险理赔,是要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和事故处理报告书的,其中关于民事赔偿的调解的内容也在里边了。再加上你手里的费用单据和收条,车辆行驶证和司机的驾驶证复印件,即可到保险公司办理索赔了。交通事故调解结案后是否可再起诉交通事故调解结案后可不可以再起诉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请求交警调解的,调解后如果达成协议的,当事人不执行协议或者对协议有争议的,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
    2023-07-03
    232人看过
  • 交通事故庭前准备事项有哪些
    1、在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前,被告以有书面仲裁协议为由对受理民事案件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1)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已经确认仲裁协议有效的;(2)当事人没有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的;(3)仲裁协议符合仲裁法第十六条规定且不具有仲裁法第十七条规定情形的。2、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3、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4.人民法
    2023-03-16
    154人看过
  • 保险公司需要来调解交通事故吗
    保险公司需要来调解交通事故吗?交警部门主持调解时,相关保险公司不派员到场,如果其他当事人在交警部门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一般应确认协议的效力。当事人一方食言,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撤销或者确认无效的,一般不予支持。但当事人能证明有撤销权且撤销权尚未消灭或者调解协议无效的除外。如果一方已向另一方发出借据或还款计划,则可作为一般债务纠纷处理。上述当事人作为原告,根据交警部门的调解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件,履行相应赔偿义务后,要求保险公司在限额内缴纳第三者责任保险的,可以由人民法院第一人民法院办理。一般来说,当事人的这一主张应当得到支持。参与损害赔偿调解的人员包括:(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二)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必要的其他人员。委托代理人应当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参加调解的当事人不得超过三人
    2023-05-02
    76人看过
  • 申请交通故事调解需要哪些条件
    申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需要具备共同申请条件、申请期限条件、书面申请条件等。(1)共同申请条件:必须是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任何一方不同意调解的,则不能进行调解。(2)申请期限条件:必须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10日(工作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损害赔偿调解。A、各方当事人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3日内均未提出复核申请的,则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调解申请;B、当事人申请复核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的复核结论的,则在收到原办案单位重新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损害赔偿调解申请;C、当事人申请复核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的,则在收到复核结论之日起10日内提
    2023-06-14
    263人看过
  • 医疗事故行政调解要准备什么申请材料
    一、医疗事故调解的方式有哪些1、医患双方自行调解双方对医疗事故的赔偿责任达成一致协商意见的,可签定书面的调解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医疗事故的概况,以及双方协商确认的赔偿金额等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确认。2、请求卫生行政部门主持调解已确认为医疗事故的,双方当事人可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就医疗赔偿问题进行调解。调解时,双方当事人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计算赔偿金。经调解,如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书,双方应按调解书的内容履行义务。如调解不成,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在调解结束之后,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二、医疗事故行政调解要准备什么申请材料1、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
    2023-02-28
    466人看过
换一批
#交通事故诉讼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交通事故调解是指在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交通管理部门或保险公司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以达成和解协议,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 调解的过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事故当事人或代理人应携带相关证件,如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单等前往调解地点。... 更多>

    #交通事故调解
    相关咨询
    • 参加交通事故调解须做什么准备?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6-11
      参加交通事故调解,除了需要携带自身身份证件外,还须携带相关治疗凭证或者车损修理费用证明,如果在交通事故中死亡的,则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由死者户口所在地辖区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死者生前扶养关系证明。证明书中注明被扶养人与死者的关系、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若被扶养人劳动能力的,需要有县级以上医院残疾证明或者法医证明,并且还须注明被扶养人的户口属农业户口或是城镇居民户口。 2、若死者直系亲属(指死者父、
    • 进行交通事故调解需要注意什么,什么情况下可以调解交通事故调解呢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06
      交通事故调解注意事项: (一)区分交通事故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二者无必然联系,有诸多相异之处,事故责任不等于赔偿责任,无事故责任并不一定无赔偿责任。 (二)赔偿款落实后方可在协议书上签字。如果赔偿义务人尚未准备好赔偿款,受害人便在协议书上签字,受害人将存在无法拿到赔偿款的风险。 一旦协议书内容无法实现,受害人只得通过诉至法院的方法来解决问题,这样就违背了受害人选择调解的初衷。因此,受害人最好在赔偿
    • 什么情况下需要交通事故调解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1-01
      在这些情况下,停止调解交通事故: 1、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当事人在调解申请中对检查、鉴定或者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调解。
    • 交通事故责任方不同意调解, 我方要求法院进行调解, 需要准备些什么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18
      搜集证据,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
    • 2022年如何进行交通事故调解,进行交通事故调解需要注意什么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28
      (一)区分交通事故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二者无必然联系,有诸多相异之处,事故责任不等于赔偿责任,无事故责任并不一定无赔偿责任。 (二)赔偿款落实后方可在协议书上签字。如果赔偿义务人尚未准备好赔偿款,受害人便在协议书上签字,受害人将存在无法拿到赔偿款的风险。 一旦协议书内容无法实现,受害人只得通过诉至法院的方法来解决问题,这样就违背了受害人选择调解的初衷。 因此,受害人最好在赔偿义务人落实赔偿款后再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