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鉴定与人身伤害的过错鉴定的区别:1.启动程序不同:医学鉴定由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或医患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两种启动方式。司法鉴定的启动一般是由双方当事人申请或法律服务机构申请,委托社会上依法设立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2.鉴定的组织者不同: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的规定,医学鉴定由医学会负责组织。而司法鉴定的组织者是司法鉴定机构。3.鉴定人员的组成不同: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省、市两级医学会分别组建辖区范围内的医学专家库,由双方当事人从专家库中抽签选择医学专家参加医学鉴定,鉴定人员是都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医学专家。而司法鉴定是由司法鉴定机构组织两名以上具备司法鉴定人资格的法医学专家主持鉴定,同时可特邀或聘请临床医学专家参加鉴定。4.鉴定的内容和鉴定所要解决的问题不同。目前医学会做出的鉴定结论仍然只注重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和医疗事故的级别等。而过错司法鉴定着重解决医疗行为是否具有过错,过错的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
如何审查人身伤害鉴定意见
对于一般轻伤、重伤人身伤害鉴定的审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是否合法;二是送交的鉴定材料是否齐全正确;三是鉴定方法是否科学准确;四是鉴定结论与在案证据是否一致;五是鉴定意见是否符合法定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鉴定意见审查内容方面的规定,可以作为人身伤害鉴定意见审查的参考。具体包括:《证据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了:
1、鉴定人是否存在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情形。
2、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是否具有合法的资质。
3、鉴定程序是否符合法律及有关规定。
4、检材的来源、取得、保管、送检是否符合法律及有关规定,与相关提取笔录、扣押物品清单等记载的内容是否相符,检材是否充足、可靠。
5、鉴定的程序、方法、分析过程是否符合本专业的检验鉴定规程和技术方法要求。
6、鉴定意见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是否注明提起鉴定的事由、鉴定委托人、鉴定机构、鉴定要求、鉴定过程、检验方法、鉴定文书的日期等相关内容,是否由鉴定机构加盖鉴定专用章并由鉴定人签名盖章。
7、鉴定意见是否明确。
8、鉴定意见与案件待证事实有无关联。
9、鉴定意见与其他证据之间是否有矛盾,鉴定意见与检验笔录及相关照片是否有矛盾。
10、鉴定意见是否依法及时告知相关人员,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是否有异议。第二十四条进一步规定了:鉴定意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1、鉴定机构不具备法定的资格和条件,或者鉴定事项超出本鉴定机构项目范围或者鉴定能力的;2、鉴定人不具备法定的资格和条件、鉴定人不具有相关专业技术或者职称、鉴定人违反回避规定的;3、鉴定程序、方法有错误的;4、鉴定意见与证明对象没有关联的;5、鉴定对象与送检材料、样本不一致的;6、送检材料、样本来源不明或者确实被污染且不具备鉴定条件的;7、违反有关鉴定特定标准的;8、鉴定文书缺少签名、盖章的;9、其他违反有关规定的情形。对鉴定意见有疑问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通知鉴定人出庭作证或者由其出具相关说明,也可以依法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
医疗事故人身伤害鉴定要求提交的材料
55人看过
-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需要提供病历吗,医疗事故鉴定和司法鉴定的区别是什么?
213人看过
-
如何鉴别医疗事故与意外伤害
283人看过
-
医疗事故人身损害鉴定的费用承担
330人看过
-
医疗鉴定:“事故”和“过错”的区别
415人看过
-
医疗事故鉴定的误区与风险
300人看过
人身损害伤残鉴定标准是根据伤残的严重程度来判定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并无统一的鉴定标准。不同的对象不同事由导致的伤残适用不同的伤残鉴定标准。 人身伤害鉴定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以致伤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 更多>
-
医疗事故鉴定与人身伤害的过错鉴定山西在线咨询 2024-09-25从我国目前的鉴定体制来看,医疗纠纷的鉴定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医学会鉴定专家组进行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即医疗鉴定二是通过司法鉴定部门进行的因果关系鉴定即司法鉴定。由于二者的启动程序、鉴定人员的组成、鉴定方式、鉴定内容不尽相同,必然导致两种鉴定结论在诉讼中的“公信力”相差巨大,所以就二者之间的关系进行简单的论述和比较。希望在患者及其家属在明确各方面利弊的情况下,做出取舍和选择,最大限度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
-
什么是医疗过错鉴定,医疗事故鉴定与医疗过错鉴定的区别主要是什么云南在线咨询 2022-02-15医疗过错鉴定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案件中,依职权或应医患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委托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患方所诉医疗损害结果与医方过错有无因果关系等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 首先,医疗事故鉴定是一种行政鉴定,医疗过错属于司法鉴定。 其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为医疗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是否存在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规范等所提供的依据。 第三
-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知识有哪些,医疗事故与医疗事故鉴定的区别是什么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14【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知识】对于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的理解1)广义上讲,法院委托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也属于司法鉴定的范畴;2)狭义上讲,法院委托非医学会组织的医疗过错鉴定为司法鉴定。2、司法鉴定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主要区别1)司法鉴定必须由法院指派或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或由卫生行政部门移交医学会鉴定;2)司法鉴定可以由医学会鉴定,也可以由其他鉴定机构鉴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只能由医学
-
医疗事故责任鉴定与医疗事故责任书有什么区别江西在线咨询 2022-04-26责任程度的不同,对于赔偿数额的影响较大,显不了过错程序与承担责任一致的原则,比原《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确定的只要鉴定为事故不考虑责任程度一律承担100%赔偿的内容较为公正、合情合理。 医疗事故鉴定书中的“主要责任”或“次要责任”抑或“轻微责任”,是对事故原因力的认定,其本来意义是“主要原因”或“此要原因”,只不过医疗行政部门对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分看来是以原因力作为主要依据,需要如此表述而已。 当然,
-
医疗过错鉴定和医疗事故鉴定及医疗纠纷鉴定三者有什么区别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06你说得三个实际上是两个:医疗事故鉴定和医疗纠纷司法鉴定。医疗事故鉴定又医学会(市、省、中华三级)组织,结果是是否构成医疗事故,鉴定的专家是其它医院的专家;医疗纠纷司法鉴定是由司法鉴定中心组织法医学专家进行鉴定,结果是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后果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以及伤残等级。其实主要的区别是医疗事故鉴定太黑了,太不公正;医疗纠纷司法鉴定相对来说还是公正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