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债权文书收费标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11:40:05 265 人看过

公证债权文书如何进行收费

公证债权文书费用按债务总额的0.3%收取

相关法律知识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司法部关于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第三条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1).证明知识产权的享有、转让和使用许可文书,每件收费500元。

(2)证明其他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1.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授权委托书、公司章程、会议决议或其他法律文书,每件收费300-500元;

2.证明其他有法律意义的文书,每件收费50-100元。

(3)提存公证,按标的额的0.3%收取,最低收取100元。代申请人支付的保管费另收。

(4)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按债务总额的0.3%收取。

(5)对已受理的公证事项,申请人要求撤回的,可收取手续费,未经审查的,每件收取10元;已经审查的,按照该公证事项收费标准的50%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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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8日 0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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