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指导价变化对合同的影响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1 08:32:08 403 人看过

政府指导价变化对合同的影响有: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

一、合同履行费用包括运费吗?

合同履行费用一般包括运费。如果合同履行费用约定不明的,当事人可以达成协议来补充或者之后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果仍不能确定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或者依照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履行。

二、增值税税率变化怎么办

1.销售业务一是,企业应关注产品销售市场由于税率变动对价格和结算的影响。产品受主导商品交易网站报价影响的,要对接网站报价,力争4月1日前实现价格的平移过渡。销售业务价格平推,降低税率最直接的影响就是增加了收入。二是,企业应严格按照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结算。3月销售的按16%税率结算,4月1日后销售的按13%新税率结算。3月前的业务本月全部结算,并计提税金,无论是否开具发票,都需要按16%税率进行纳税申报,并尽快开具发票;在税率降低之后补开之前的业务发票需要按照原税率开具,否则会产生滞纳金。代销及联合销售的,按实际销售清单结算。值得注意的是,企业应严格按照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来确定税率,老业务执行旧税率,4月1日以后的新业务执行新税率,而不是统一执行新税率。三是,对于未执行完的订单或合同,企业应强化议价能力,力争按新税率执行。如果客户提出降价要求,争取不降价或少降。销售优惠在不同税率下,也会影响销售收入,因此,有优惠及找补政策的本月全部兑现。如果优惠1000元,在16%税率下将影响收入-862.07[-1000元/(116%)]元;如果优惠1000元,在13%税率下将影响收入-884.96[-1000元/(113%)]元。四是,企业应关注运费的税率及价格变化。涉及销售一票结算的,科学核定运费税率加成(原差6个点,16%-10%;现差4个点,13%-9%)。涉及销售两票结算的,3月按发货量全部结算运费,避免税务检查时因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差异而产生滞纳金。2.采购业务一是,对于已签订和执行的合同,按照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要求3月全部结算或按进度结算,并开具发票。杜绝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4月以后的业务再开具16%发票,这样税务检查时会认定为无效发票,并要求对方补税或交纳滞纳金,购买方不得抵扣。二是,对于未执行完的订单或合同,按原合同中标明的不含税价为基准价,按新税率签订补充合同,降低合同总价,确保成本不增加,降低付款支出。三是,兼顾市场和采购成本,可以考虑在降税率前适当提前备货。四是,对于跨4月1日交货和结算的合同,按照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招标和合同中明确税率和单价,避免后续执行产生分歧和异议。3.外委修理及施工合同对于已完工项目按原合同约定,3月按决算全部开票结算;有需按已完成工程量结算的,或纳税义务时间发生在3月以前的,通知对方提前预交税金,待决算出来后按正式决算开具发票;对于未执行完的合同,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按原合同中标明的不含税价为基准价,执行新税率,争取降低合同总价。4.新合同的签订和老合同的清查合同是整个经济业务的核心。3月至4月期间的采购、销售、租赁等合同要考虑税率下降的影响,判断合同是否要等新政落地之后再签订,还是签订合同时就要考虑税率的影响。对于可能跨两个不同税率期间的合同,购销双方要共同协商,本着合作共赢的态度,分享税率降低的政策红利。财务人员要及时把政策传递给公司相关业务部门,相关归口业务部门必需梳理企业的长期合同。通知业务部门签补充合同时,应约定价格和税率。对于执行中的合同,注意准确把握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正确的税率开具发票。特别是跨年出租房产的业务,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和开票时间来确认收入并对应相应税率。5.业务督导和后评价此次税率变动对公司经营影响巨大,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此次税率变动及相关的业务衔接,一把手应亲自领导,安排专人负责。各业务单位在经营第一线,更要吃透政策,强化议价能力;业务人员要强化责任意识和廉洁意识,为公司争取更多的效益和利益。财务部要做好业务指导,执行过程中加强价格审批和合同管理,事后组织专题业务检查,对各单位此次税率衔接进行督导和业务后评价。

三、合同中没有约定价格怎么认定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报酬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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