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关于房屋面积的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18:42:30 444 人看过

为了规范商品房市场计量行为,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制订了《商品房销售面积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该办法对商品房销售面积计量监督管理作了如下主要规定:

(1)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计量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销售面积计量监督管理工作。(2)商品房销售面积的测量,按照《商品房销售面积测量与计算》国家计量技术规范执行。

(2)商品房销售面积的组成和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和交易双方的合同约定执行。

(3)销售者销售商品房,必须明示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并注明该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及应当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4)商品房的销售面积与实际面积之差不得超过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商品房销售面积测量与计算》规定的商品房面积测量限差。按套或者单元销售的商品房,各套或者各单元销售面积之各不得大于整幢商品房的实际总面积。

(5)商品房销售者应当接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商品房销售面积进行的计量监督检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13: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共有相关文章
  • 回迁房交房面积补差国家规定
    回迁房交房面积补差国家规定主要对照当地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进行确定的,对于不同地区的回迁房面积补差标准会有着不同的规定,在过程中发现违法事项要及时进行举报。一、回迁房交房面积补差国家规定回迁房交房面积补差国家规定如下:回迁房就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户的房子;商品房就是由发展商自己出售的房子。每一个楼盘基本都有回迁房,一般回迁房的售价都普遍低于商品房的售价。如果回迁房的建筑面积与原建筑面积相同的,按照当年房改成本价,扣除工龄、调节因素、教师优惠等因素计算。回迁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原建筑面积,但未超过人均15平方米的,超出部分按照房改成本价计算,不再扣除工龄等因素。回迁房的建筑面积超出人均15平方米的,超出部分按照当地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购买。对于人均面积不足5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按照人均建筑面积5平方米标准进行安置。二、回迁房交房的流程是什么?回迁房交房流程跟商品房交房流程基本一样,大致流程如
    2023-06-04
    392人看过
  • 赠送面积国家相关规定是怎样的呢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1)露台露台指设置在屋面、首层地面或雨蓬上的供人室外活动的,有围护设施的平台。按照2013年新版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规定:露台、露天游泳池、花架、屋顶的水箱及装饰性结构构件,不计入建筑面积。(2)飘窗飘窗,一般呈矩形或梯形向室外凸起,三面都装有玻璃,窗台的高度比一般的窗户低一些。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规定,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凸(飘)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以下的凸(飘)窗,不计算建筑面积。(3)一层小院小院一般是指一层的小院,可作小花园或开发成菜园,实际上,一层小院应属于公共面积,但是开发商却说是作为赠送面积给购房者。而且购房者的房屋产权证上,也不会有小院的测绘面积。但是开发商在进行出售时,同样是一层带小院的房,送小
    2023-06-13
    443人看过
  •  关于国家对房屋过户继承的新政策规定
    遗产继承中,由于继承人死后无法进行产权转让,因此这种转让方式的人很少。如果财产所有人生前没有留下遗嘱,那么法律将界定继承人的身份。如果继承人多,想成为其中一个人的名义,其他有继承权的人必须声明放弃遗产。财产所有人生前留下有效的法律文件,指定继承人时,遗产所有人死前公证的遗书必须具有法律效力。当然,遗产必须在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财产。由于继承人死后无法进行产权转让,所以这种转让方式的人很少。如果财产所有人生前没有留下遗嘱,那么法律是否界定。如果继承人多,想成为其中一个人的名义,其他有继承权的人必须声明放弃遗产。财产所有人生前留下有效的法律文件,指定继承人时,遗产所有人死前公证的遗书必须具有法律效力。当然,遗产必须在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财产。 生 前 公 证 的 遗 书 具 有 法 律 效 力 , 指 定 继 承 人 时 遗 产 必 须 属 于 个 人 财 产遗产公证是指在遗嘱人或被继承人去
    2023-10-02
    56人看过
  • 国家关于住房公积金比例规定是多少?
    一、国家关于住房公积金比例规定是怎样的?根据《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各地区应当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规定,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最低缴纳比例为5%。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本市政府公布的当年最低工资标准。二、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是如何规定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并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乘以单位缴存比例。三、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时限是如何规定的?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
    2023-06-22
    480人看过
  • 我国对房屋居住面积是如何规定的?
    我国对房屋面积的规定如下:(一)商品房销售面积的组成和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和交易双方的合同约定执行。(二)销售者销售商品房,必须明示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并注明该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及应当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三)商品房的销售面积与实际面积之差不得超过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商品房销售面积测量与计算》规定的商品房面积测量限差。按套或者单元销售的商品房,各套或者各单元销售面积之和不得大于整幢商品房的实际总面积。(四)商品房销售者应当接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商品房销售面积进行的计量监督检查。房屋面积如何算房子面积计算规则为:商品房建筑面积(销售面积)=公摊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其中:公摊面积计算方式为等于公共门厅和过道加电梯井加外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加楼梯间等。外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你可以把它理解成就是外墙厚度的一半算作套内面积、另一半就会把它算作公摊面积。房子的使用面积怎么算房套内建
    2023-07-19
    418人看过
  • 关于童工的国家规定
    公司不应使用或支持使用符合上述定义的童工。如果发现有儿童从事符合上述童工定义的工作,公司应建立、纪录、保留旨在救济这些儿童的政策和措施,并将其向员工及利益相关方有效传达。公司还应给这些儿童提供足够支持以使之接受学校教育直到超过上述定义下儿童年龄为止。公司应该建立、记录、维持国际劳工组织第146号建议条款所涉及的旨在推广针对儿童及符合当地义务教育法规年龄规定或正在就学中的青少年教育的政策和措施,并将其向员工及利益相关方有效传达。公司所采取的政策和措施还应包括一些具体的方法来确保在上课时间杜绝使用儿童或青少年工人的现象。另外这些儿童和青少年工人每日交通(工作地点与学校之间)、上课和工作所有时间加起来不超过十小时。无论工作地点内外,公司不得将儿童或青少年工人置于危险、不安全、不健康的环境中。一、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1)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采取各种有力措施,扫除社会丑恶现象
    2023-06-21
    209人看过
  • 宅基地面积限制的国家规定
    国家对宅基地面积的规定如下:1、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2、县城规划区内农村村民宅基地面积每户不得超过120平方米;3、县城规划区外农村村民宅基地面积标准为:使用原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的,每户不得超过180平方米;使用耕地的,每户不得超过120平方米;使用荒山、荒坡、废弃地的,每户不得超过240平方米。房屋公摊面积国家规定是多少房屋公摊面积国家规定如下:1、一般多层住宅的公摊面积约在10%到13%;2、18层以下的板式住宅公摊约在13%到15%,点式的楼盘公摊大多在15%到17%;3、30层以上的住宅因为电梯数量的增多,公摊通常都在25%左右。房屋公摊面积是指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的简称,与套内建筑面积之和构成了一套商品房的建筑面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
    2023-07-12
    116人看过
  • 房屋建筑面积计算的有关规定是什么
    1、房屋的层高计算建筑面积的房屋,层高(高度)均应在2.20米以上(含2.20米,以下同)。2、外墙墙体同一楼层外墙既有主墙又有玻璃幕墙的,以主墙为准来计算建筑面积,墙体厚度按主墙体厚度计算。各楼层墙体厚度不同时分层分别计算。如果是金属幕墙或者其他材料幕墙,参照玻璃幕墙的有关规定处理。3、房屋屋顶为斜面结构房屋屋顶为斜面结构(坡屋顶)的,层高(高度)2.20米以上的部位计算建筑面积。4、不规则围护物阳台、挑廊、架空通廊的外围水平投影超过其底板外沿的,以底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5、变形缝与室内任意一边相通,具备房屋的一般条件,并能正常利用的伸缩缝、沉降缝应计算建筑面积。6、非垂直墙体对倾斜、弧状等非垂直墙体的房屋,层高(高度)2.20米以上的部位计算建筑面积。房屋墙体向外倾斜,超出底板外沿的,以底板投影计算建筑面积。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住房[2002]74号各
    2023-08-17
    400人看过
  • 关于房屋公摊面积应注意的事项
    房屋公摊面积需要注意的问题1、别盲目追求低公摊目前消费者对低公摊的认识有些盲目。其实,公摊与居住舒适度息息相关,不能一味求低。至于怎么降低公摊,无非是要求降低楼梯的宽度,甚至窄到一次无法并排走两个成年人。再一个就是降低走道宽度。同样建筑面积的一栋楼,设计成一层两户的板式楼,南北通透、舒适度最高,但肯定比一层四户的公摊高。消费者更应该注意的是,购房前要看开发商是否按规定公示了项目公摊比例,并实地查看住房公共区域是否设置合理,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也要注意是否注明了公摊面积。设计单位在开发商的要求下,牺牲住宅品质一味追求低公摊。比如说,为了降低公摊,设计单位减少公共用房配建规模,甚至不做配建,或者让七八户业主共用一部电梯。但是同时,开发商为提高住宅档次,习惯于在住宅楼入口设计入户大堂,也会提高公摊比例。我们也希望开发商真正把公摊用到实处。2、“零公摊”的销售噱头不可信一些开发商打出“零公摊”的销售噱
    2023-04-27
    393人看过
  • 关于房屋面积的那些事你要了解
    1、房屋面积的组成我们购买的商品房的房屋销售面积一般由两部分组成——室内面积和公摊面积。公摊面积指直接为居住服务的公共空间,比如过道、楼梯等等。这部分空间分摊到每套房中,由买房人共摊,所以称之为公摊面积,除此之外才是真正的套内使用面积。2、房屋面积怎么测量?在房屋面积的测绘流程上,是由开发商向房管局报备房屋面积后,由房管局指定专门的测绘公司进行房屋面积的测绘,一般是比较有权威性的。正常情况下,只要是报房管局备案的,房管局会审核,发现有问题,会找测绘所复核。3、房屋面积怎么算?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计算范围:(1)房屋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多层房屋的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之和计算。(2)假层、阁(暗)楼和斜面结构屋面其室内净高在2.00m以上(含2.00m)的部分,按其投影面积计算。(3)房屋天面上层高在2.20m以上(含2.20m)的楼梯间、电梯机房、按其结构的外围水平投影面
    2023-04-16
    321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中有关面积的误差的规定
    开发商与购房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中应当约定面积误差的处理。按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在合同中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并约定在建筑面积不变的情况下套内面积发生误差,以及套内面积和建筑面积均发生误差时的处理办法。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未作相关约定,按下列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应具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绝对值超出3%(不含3%):1、买房人有权退房。开发商在收到买房人退房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将买房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房价款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息);2、买房人不退房,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房人补足;超出3%(不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承担,产权归买房人;3、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的
    2023-06-09
    232人看过
  •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对拆迁房屋性质和面积认定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土房管局、国土资源局、房管局,主城区房屋产权产籍监理所:根据《重庆市城市房屋拆迁估价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和面积应以房屋权属证书及权属档案的记载为准”的规定,现就房屋拆迁过程中产权登记部门对房屋性质和面积的认定通知如下:一、房屋拆迁过程中,房屋拆迁当事人认为《房屋所有权证》记载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由房屋拆迁当事人向区县产权登记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有测绘资格的测绘单位提供的测绘报告,产权登记部门经过审查,确为登记有误的,产权登记部门按照更正登记的程序进行更正登记,重新核发《房屋所有权证》书;如由于测绘方法不同导致测绘误差,可按照新测绘的面积进行变更登记。二、违章建筑面积不记入《房屋所有权证》。违章建筑经规划部门认定处理后并保留的面积可记入《房屋所有权证》。三、违法建筑不予登记。四、房屋所有权人申请变更《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性质(包括用途),经规划部门同
    2023-06-10
    137人看过
  • 住房公摊面积超出国家规定怎么办
    公摊面积超过国家规定标准怎么办:首先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公摊面积误差问题。有没有超过3%的误差。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一般沿街店铺公摊在10%-20%左右,部分商场的公摊在25%-40%,大多数较高端的商业地产公摊甚至超过了50%。1、简介:公摊即谓公摊面积,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的简称,它与套内建筑面积之和构成了一套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对于公摊面积的处理,目前我国尚无明确法律法规出台,因公摊面积的不明确,使其成为房地产交易过程中争论的焦点。2、公摊面积的计算:(1)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摊面积(2)公摊面积公摊系数套内建筑面积(3)公摊系数总公共分摊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总套数)(4)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墙体面积阳台面积3、公摊面积主要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
    2023-03-03
    479人看过
  • 商品房公摊面积国家规定的范围,商品房公摊面积比例是多少
    一、商品房公摊面积国家规定的范围商品房公摊面积国家规定的范围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设备间、保安室、变电室、过道走廊、公共门厅、垃圾道、共用墙体,另外还包括整幢服务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二、商品房公摊面积比例是多少商品房公摊面积比例一般在12%-18%;小高层的公摊面积在18%-24%左右;高层的公摊面积一般在25%-30%。按照国家《房产测量规范》的相关规定,商品房建筑面积,即产权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其中,套内建筑面积由套内房屋的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公摊面积是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的简称,即指各产权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共有建筑面积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值班警卫室、为整幢楼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计入套内建筑面积之外
    2023-06-20
    274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共有
    词条

    共有,是指某项财产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共同享有同一所有权,换言之,是指多个权利主体对一物共同享有所有权。按照一物一权主义,一物之上不得存在多个所有权,数人不得对同一物各自享有完整的所有权。 但一个所有权可以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享有。各... 更多>

    #共有
    相关咨询
    • 房屋面积误差多少正常房屋面积误差国家规定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2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 房屋面积误差国家规定,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湖北在线咨询 2023-11-21
      房屋面积误差国家规定:未超出3%时据实结算房价款;超出3%时买方可以选择解除合同,卖方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买方继续履行的可以按照面积误差比例和约定的价格决定是由买方进行补足、卖方独立承担、卖方进行返还或者双倍返还。
    • 天津市公房房屋租赁面积国家如何规定的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2-03
      房屋类型公寓独立住宅新里住宅新工房(有电梯、成套)新工房(无电梯、成套)新工房(无电梯、不成套)“两万户”新工房旧里住宅简屋换算系数2.061.831.822.001.981.941.651.541.25在2001年11月1日以前租用公房凭证中已有记载的、用于居住并已计算收取租金的阁楼,高度在1.2米至1.7米的部分,按照实际居住面积的一半及上款规定的换算系数计算建筑面积;1.7米以上的部分,按照
    • 房屋面积误差国家规定有什么意义?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2-22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
    • 国家有规定二层新建房屋的房屋拆迁赔偿面积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1-17
      在房屋征收拆迁活动中,拆迁方一般以房屋所有权证上标明的面积为准,作为拆迁房屋面积的计算依据。对于没有登记在册的房屋,可依据相关建房批准的文件上面积为准。如无权属证明,则需评估方入户实地测量。在实际的房屋拆迁过程中,无权属证明的房屋可能被认定为违法建筑,无法获得赔偿。事实上,无证建筑并不等同于违法建筑。征收人必须对无证、翻建、扩建等情况进行具体调查,如房屋建设年限、无证原因等。此外,在征地拆迁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