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的共同债务可以转让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19:12:23
374 人看过
在现实生活中债权、债务关系是经常发生的,债务人是指因合同或者其他法律关系,需要承担特殊义务的人,债务人需要按约定清偿债务,而债务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是可以抵销或者转让的。
连带的共同债务能不能转让,要看债权人是否同意债务转让,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在债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债务人是可以转让债务的,但并没有规定债务是否为连带的债务,没有作出明确规定的,应该视为连带的债务也可以转让,而在转让债务时,新的债务人对债务是具有抗辩权的。
对于共同连带的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一方偿还,也可以要求共同的债务人偿还,而连带的债务人清偿所有债务后,是具有追偿权的,可以向其他的债务人追偿的,要求其他债务人承担自己要承担的债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债务转让可否连带
140人看过
-
共同债务人可以连带担保吗
152人看过
-
连带之债 共同债务
116人看过
-
债权转让原债务人连带
435人看过
-
几个人可以共同承担连带责任债务吗?
314人看过
-
连带债务和共同债务的区别与联系
170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最新文章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债权转让合同可以连带条件生效吗河南在线咨询 2022-06-05债权转让合同可以附条件,当事人订立合同遵循意思自治原则,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经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
-
夫妻离婚可以连带偿还共同债务吗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15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需要连带偿还,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所谓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共同生活、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为生产经营等的需要而负的债务。
-
债务转让连带责任要豁免吗?澳门在线咨询 2023-07-28债务转移,是要经过债权人同意的。如果未经债权人同意,即使新债务人向债权人偿还后,债权人仍可要求原债务人承担偿债责任。如果债权人同意债务转移,但要求原债务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原债务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债权人同意债务转移,不要求原债务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原债务人不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什么是连带债务与共同债务福建在线咨询 2023-11-06共同债务:数人共负一个债务,在对外关系上无各债务人的应有部分,为共同共有债务,又叫共同债务,连带债务: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对外享有连带债权或负有连带债务的债。在连带之债中,多数债权人中的任何一个人都有要求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的权利,这种连带关系称之为连带债权;多数债务人中的任何一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这种连带关系称之为连带债务。连带之债只有法律规定的时候才承担连带责任。
-
股权转让连带债务如何纳税?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16(一)对于原股东取得转让收入后,根据持股比例先清收债权、归还债务后,再对每个股东进行分配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原股东股权转让总收入-原股东承担的债务总额+原股东所收回的债权总额-注册资本额-股权转让过程中的有关税费)×原股东持股比例。其中,原股东承担的债务不包括应付未付股东的利润(下同)。 (二)对于原股东取得转让收入后,根据持股比例对股权转让收入、债权债务进行分配的,应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