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一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9月底财务人员到税务局认证专用发票时,办税窗口工作人员说其中1张税额为7万多元的发票无法通过认证。无法认证就意味着不能抵扣税款。这样,企业可损失不小,我们该怎么办?前不久,江西省吉安市国税局12366接到纳税人的电话。对此,12366咨询员进行了详细的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税工程增值税征管信息系统发现的涉嫌违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969号)规定,防伪税控认证系统发现涉嫌违规发票分无法认证、认证不符、密文有误、重复认证、认证时失控、认证后失控和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发票所列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与申报认证企业的纳税人识别号不符)等类型。从2006年5月1日起,属于无法认证、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和认证不符的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密文与明文相比较,发票代码或号码不符)的发票,不得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税务机关应将发票原件退还企业,企业可要求销售方重新开具。属于重复认证、密文有误和认证不符(不包括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认证时失控和认证后失控的发票,暂不得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税务机关扣留原件,移送稽查部门作为案源进行查处。经税务机关检查确认属于税务机关责任以及技术性错误造成的,允许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不属于税务机关责任以及技术性错误造成的,不得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进一步明确了上述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稽核系统发现涉嫌违规发票分比对不符、缺联和作废等类型。凡属于上述涉嫌违规的发票,暂不得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由税务管理部门按照审核检查的有关规定进行核查,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经税务机关检查确认属于税务机关责任以及技术性错误造成的,允许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不属于税务机关责任以及技术性错误造成的,不得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那么,通过了认证的发票就应该可以抵扣吧?纳税人问。
12366咨询员回答说,总的一条原则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证通过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下列情况认证通过的专用发票也不能抵扣:①国税发〔2006〕156号规定,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开具的专用发票有不符合上列要求者,不得作为扣税凭证,即使认证通过,也视为违规专用发票不得抵扣。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8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0〕182号)规定,无论是善意还是恶意取得虚开的专用发票都不能抵扣。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国税发明电〔2004〕37号)规定,在辅导期内,商贸企业取得的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废旧物资普通发票以及货物运输发票应在交叉稽核比对无误后,方可予以抵扣。
专用发票的抵扣时间有没有规定?错过了抵扣时限该怎么办?纳税人问。
12366咨询员解答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7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证通过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根据上述规定,购货方如果因为发票超过认证期未认证抵扣,不可将发票退回,销货方不可以作废或冲红后重新开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增值税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962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销售转让以及原蓝字专用发票填开错误等情况时,销货方如果在开具蓝字专用发票的次月及以后收到购货方退回的发票联和抵扣联,不论是否已将记账联作账务处理,一律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负数专用发票来扣减销项税额,然后再开具正确的正数专用发票进行记账。
如果不小心丢失了专用发票,有没有补救办法?纳税人问。
咨询员回答说,国税发〔2006〕156号明确,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来源:中国税务报2006.11.13廖永红,李剑文,刘智
-
因打印机问题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认证
380人看过
-
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标准
400人看过
-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该如何处理退货问题
451人看过
-
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191人看过
-
增值税发票取消认证会遇到哪些问题
449人看过
-
增值税发票有问题追溯几年
456人看过
增值税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更多>
-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28一般纳税人应通过增值税防伪税控系,使用专用发票。使用,包括领购、开具、缴销、认证纸质专用发票及其相应的数据电文。 本规定所称防伪税控系统,是指经国务院同意推行的,使用专用设备和通用设备、运用数字密码和电子存储技术管理专用发票的计算机管理系统。 本规定所称专用设备,是指金税卡、IC卡、读卡器和其他设备。 本规定所称通用设备,是指计算机、打印机、扫描器具和其他设备。
-
你好,请问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的方式有哪些台湾在线咨询 2024-09-201、远程认证 远程认证是由纳税人自行扫描、识别专用发票抵扣联票面信息,生成电子数据,通过网络传输至税务机关,由税务机关完成解密和认证,并将认证结果信息返回纳税人的认证方式。 2、上门认证 上门认证是指纳税人携带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等资料,到税务机关申报征收窗口或者自助办税机(ARM机)进行认证的方式。 3、勾选认证 勾选认证是最新的一种认证方式,是指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通过特定的网址,查询升级版增值税
-
普通增值税专用发票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有什么区别北京在线咨询 2022-04-19任何经营单位,包括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都可以向税务部门申请,购买和使用一般发票。根据税法规定,接受增值税发票的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因为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进项税额;普通发票只能开给小规模纳税人,因为他们增值税的征收是定率征收的(加工制造企业为6%,商品流通企业为4%),税法规定不准给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下面我们分几个方面谈一谈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既增值税发票的主要区别:首先,发票
-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应注意什么问题,使用发票时有什么规定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30一般纳税人应通过增值税防伪税控系,使用专用发票。使用,包括领购、开具、缴销、认证纸质专用发票及其相应的数据电文。 本规定所称防伪税控系统,是指经国务院同意推行的,使用专用设备和通用设备、运用数字密码和电子存储技术管理专用发票的计算机管理系统。 本规定所称专用设备,是指金税卡、IC卡、读卡器和其他设备。 本规定所称通用设备,是指计算机、打印机、扫描器具和其他设备。
-
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限额的问题求解答天津在线咨询 2024-09-05增值税专用发票限额实行最高开票限额管理。最高开票限额,是指单份专用发票开具的销售额合计不得达到的上限额度。 最高开票限额一般由纳税人申请,税务机关依法审批。最高开票限额为十万及以下的,由税务所进行实地核查并审批,最高开票限额为一百万元的,由税务所进行实地核查,地市级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进行审批,最高开票限额为一千万及以上的,由税务所进行实地核查,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进行审批,省局或直辖市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