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符合情况变化的条件可以解除。
根据法律规定,协议变更导致合同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
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根据公平原则,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情况变化的条件包括:
(1)客观上,必须有情况变化的事实。
(2)主观上,情况变化是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可避免的,双方在心态上都没有过错。
(3)在时间上,情况变化的原因必须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至合同终止之前。
(4)责任方面,情况变化的原因不得归责于双方。
(5)结果表明,由于情况的变化,合同的履行是不公平的。
此外,如果协议明显不公平,受害者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协议。显失公平的成立要件为:
(1)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险状态,缺乏判断能力;
(2)建立民事法律行为显著不公平。
签的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一、签的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1、签的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协议书的实质也是合同的一种,只要该协议书是经过双方当事人的真实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后而订立的,且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以及该协议书的内容没有违法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序良俗的,就是合法有效的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二、协议书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
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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