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江市仲裁委员会设立登记的流程有哪些
1、申请,窗口提交:江西省司法厅公证仲裁工作处地址:南昌市北京西路39号1113室信函提交:江西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地址:南昌市北京西路39号1113室
2、受理,申请人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申请被受理的,可获得办理机构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申请不被受理的,可获得办理机构出具的不予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中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提交申请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办理机构要当场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通知书中应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通过信函提交材料的,申请被受理的,可获得办理机构出具的受理通知书;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可在申请被接收之日起5日内收到办理机构以短信方式告知的获取补正材料通知书的渠道。逾期没有收到补正材料通知的,即视为申请已被受理。
3、审查,实质审查
4、审核,审查后对符合办理条件的进行核对确认
5、审批,根据审核结果,作出相应的批示意见
6、决定,决定或批复
7、制证发证,符合登记条件,发给登记证书。
二、九江市仲裁委员会设立登记的办理材料
1、设立仲裁委员会申请书
2、组建仲裁委员会的市的人民政府设立仲裁委员会的文件
3、仲裁委员会章程
4、必要的经费证明
5、仲裁委员会住所证明
6、聘任的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聘书副本
7、拟聘任的仲裁员名册
三、九江市仲裁委员会设立登记办理的法律依据
1、《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国办发〔1995〕44号)
第二条:仲裁委员会的登记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
第八条:登记机关对仲裁委员会的设立登记、注销登记,自作出登记之日起生效,予以公告,并报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备案。
2、《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6号)
第十条: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仲裁委员会由前款规定的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
-
贵阳南明区仲裁委员会设立登记办理哪些要求
230人看过
-
仲裁委员会具备的条件,仲裁委员会的设立程序
358人看过
-
防城港仲裁委员会设立登记需要什么资料
130人看过
-
梧州仲裁委员会设立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482人看过
-
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具备哪些条件
106人看过
-
九江市电视台广告发布登记流程有哪些
434人看过
仲裁委员会是自律性社会公益组织,是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法人,经省司法厅登记,挂靠于政府法制局。经费主要靠国家财政拨款,又通过自己的办案活动取得一定的收入。仲裁会可以为被聘用的没享受退休待遇的工作人员缴纳三金。... 更多>
-
仲裁委员会具备的条件,仲裁委员会的设立程序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7-13一、仲裁委员会具备的条件,仲裁委员会应具备下列条件: (1)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2)有必要的财产; (3)有该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4)有聘任的仲裁员。 二、仲裁委员会的设立程序。 1、办理机构:各地司法局法制处。 2、办理时限:审批时限为10日(即各地司法局应当在收到申请设立登记证明材料之日起10日内,对符合设立条件的仲裁委员会予以设立登记,并发给登记证书; 对符合设立条件,但所提供的
-
-
成立仲裁委员会申请书,仲裁委员会的设立是怎么的?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05具体包括: (1)设立仲裁委员会申请书; (2)组建仲裁委员会的市人民政府设立仲裁委员会的文件; (3)仲裁委员会章程; (4)必要的经费证明; (5)仲裁委员会住所证明; (6)聘任的仲裁委员会组成工作人员的聘书副本; (7)拟聘任的仲裁员名册。 仲裁委员会由主任1人,副主任2至4人和委员7至11人组成。仲裁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法律、经济贸易专家和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 仲裁委员会的
-
成立业主委员会有哪些流程?河北在线咨询 2021-11-12业主可以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一般而言,首次成立业主委员会,只要符合下列任何条件,就可以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1、出售和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开发商规划面积的50%以上。这是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最基本的部分。 2、第一批物业交付满2年,入住率超过30%的。 三、首批物业费支付3年以上的。事实上,不排除开发商资债危机,在开发完第一批项目后,无法开发其他批次,但暂时无法完成重组。只要满足第一批物
-
涉外仲裁委员如何收取仲裁费用?仲裁委员会在仲裁过程中有哪些责任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04申诉人向仲裁委员提交仲裁申请书时,应附具本人要求所依据的事实的证明文件,指定一名仲裁员,无需仲裁费。如果委托代理人办理仲裁事项或参与仲裁的,应提交书面委托书。裁决是经济合同纠纷仲裁程序的最后一个环节。裁决作出后,审理案件的程序即告终结,因而这种裁决被称为最终裁决。根据我国仲裁规则,最终裁决外,仲裁庭认为有必要或接受当事人之提议,在仲裁过程中,可就案件的任何问题作出中间裁决或者部分裁决。中间裁决是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