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如何理解合同提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8-09 15:13:54 439 人看过

合同提存是指债务人履行其到期债务时,因债权人的原因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受领,或者因债权人下落不明等原因债务人无法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可依法将其履行债务的标的物送交有关部门,以代替履行的制度。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债务人将标的物或者将标的物依法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交付提存部门时,提存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一条

债务人将标的物或者将标的物依法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交付提存部门时,提存成立。提存成立的,视为债务人在其提存范围内已经交付标的物。

第五百七十三条

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17: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如果中介合同存在不合理条款,该如何应对?
    合同中的条款如果明显不合理的,该条款是无效的,无效的条款是不需要执行的。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向出卖人支付价款。房屋中介合同纠纷怎么办房屋中介合同纠纷的处理方法:1、当事人可通过和解或调解的方法解决合同纠纷;2、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按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提起仲裁。涉外合同当事人可按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其他仲裁机构提起仲裁;3、当事人没有签订仲裁协议或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
    2023-07-18
    283人看过
  • 双方同意提前终止合同应该如何处理
    双方同意提前终止合同的处理方式为: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解除合同之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一、合同解除后合同要收回么合同终止后,合同原件已经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可以收回,也可以不收回。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二、违约责任和解除合同能不能并用违约责任和解除合同是能并用的,法律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当事人存在违约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三、合同解除后违约责任能追究吗合同解除后还能追究违约责任。因为违约而解除合同的仍然要承担违约责任。合同解除后,如果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
    2023-06-26
    459人看过
  • 合同诉讼证据应该如何保存呢
    1、对《合同书》及有关协议,以及当事人约定纳入合同内容的有关资料完整保存。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向对方履行了合同的证据要保存。交付货物的要有收据,交款的要有发票或其它收款赁证。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向对方发送的告知、通知、提出的异议。但有可能,均应予以完整保留。一、合同违约责任不明怎么进行处理?1、合同生效以后,在合同履行前或履行过程中,如果当事人发现所签的合同条款不清、或合同的内容存在漏洞时,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取得联系。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对合同所欠缺的内容予以协商、弥补。对双方约定不清的内容进一步地澄清、完善,力求通过协商的方式统一双方的意见,最终达成解决问题的协议。实践证明,这是一种积极有效的解决该类问题的补救方式。2、如果双方不能就合同约定不明的问题达成补充协议,当事人应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依法对合同约定不明的内容予以解释、认定。并应积极寻找一些解释合同的证据,如双方以往的交
    2023-03-14
    456人看过
  • 如何理解提存是如何实现的?
    提存指债务人履行其到期债务时,因债权人的原因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受领,或者因债权人下落不明等原因债务人无法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可依法将其履行债务的标的物送交有关部门,以代替履行的制度。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二)债权人下落不明;(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什么是提存公证,如何办理提存公证:是公证机关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交付的提存物进行寄托、保管,并在条件成熟时交付债权人或其他受益人的活动。提存的程序是怎样的1、债务人应向清偿地提存机关提交提存申请。该申请应载明:提存的原因,标的物及其种类、数量,标的物受领人的姓名、地址或者不知谁为受领人的理由等基本内容。此外,债务人应提交有关债务证据,以证明提存申请载
    2023-07-25
    452人看过
  • 合同与交房合同存在差异,该如何解决?
    交付房屋不符合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约定,应由开发商向业主承担违约责任。交付房屋改变的建筑事项,无论是否经过行政机关审批或者是否符合建筑规范,均属另一法律关系,不能成为开发商不违约或者免除违约责任的理由。劳动合同地址和工作地址不符该怎么办劳动合同履行地和单位注册地不一致,对劳动者没有特别的影响。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1)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前提必须是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换句话说,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各项标准执行劳动者的相关待遇是法定的,即使劳动合同履行地的部分或者全部标准低于用人单位
    2023-07-07
    308人看过
  • 电子合同应该如何合法解除
    电子合同解除过程中,通常涉及到如下几个关键步骤:首先,如经各方洽谈一致,可以达成解除合同之共识。其次,法律同时规定了当事人可自行约定,其中任一方解除合同的前提条件。当满足所设定的解除条件时,拥有解除权之人即可依法行使解除权,从而终止电子合同的效力。值得注意的是,一旦个人与相关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该企业内部将通过计算机系统操作,进行正式严谨的退工手续处理,这也意味着与被解雇者之间的电子合同随之解除。针对以继续履行之债务作为主要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有权随时终止该合同,但需提前在合理期限内通知另一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2024-08-14
    116人看过
  • 合同如何公证处提存
    一、合同如何公证处提存1、债务人应向清偿地提存机关提交提存申请。该申请应载明:提存的原因,标的物及其种类、数量,标的物受领人的姓名、地址或者不知谁为受领人的理由等基本内容。此外,债务人应提交有关债务证据,以证明提存申请载明的提存物确系其所负债务的标的物,并还应提交有关债权人迟延或者无法向债权人清偿的相关证据。对于债务人提交的提存申请及有关证据,提存机关应进行审查,以决定是否应予提存。2、债务人提交提存物。对债务人的提存请求经审查符合提存条件的,债务人应向提存机关或指定的保管人提交提存标的物,提存机关应予接受并进行妥善保管。3、提存机关授予债务人提存证书。提存机关在收取提存申请及提存物后,应向债务人授予提存证书。提存证书与清偿受领证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4、通知债权人受领提存物。二、提存的条件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应注意的是,债权人拒绝受领只有在债务人现实提出履行的情况下才能成立,可
    2023-05-03
    104人看过
  • 债务并存时应该如何理解法律规定?
    共存债务的条件是第三人自愿代替债务人履行债务,债权人同意接受第三人债务的履行,债权人的同意可以明确或默示。其法律特征是债务人不脱离原合同关系,第三人加入原合同关系。共存债务的法律后果是债务人与第三人形成连带债务关系,共同向债权人承担义务。第三人同意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要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与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债务承担又分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1、免责的债务承担指债务人将债务转移给第三人之后,债务人便脱离合同关系,由第三人向债权人承担债务。并存的债务承担指债务人并不脱离合同关系,而是由债务人与第三人共同向债权人承担债务,所以并存的债务承担又称为债务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二条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
    2023-07-05
    254人看过
  • 应该如何行使合同解除权
    行使合同解除权的两种方式:一是通过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二是单方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但如果对方不同意或者不愿意解除,还要通过法院或仲裁机构。根据《民法典》来说,只有满足下面条件之一,当事人才允许解除合同:1、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熟时;2、当事人经协商一致;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4、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6、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8、当事人一方主张解除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
    2023-02-28
    76人看过
  • 合同期满,一方欲提前解除合同,应该如何赔偿损失?
    合同没到期,一方要终止合同属于合同违约的行为,如果合同中有约定,按照合同中的约定来进行索赔,没有约定可以要求违约方按实际损失来进行赔偿。当事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应当通知对方。对方当事人不同意的,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合同终止的效力。公司要终止合同应怎么赔偿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劳动者已不能履行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2023-07-12
    105人看过
  • 合同保全中的代位权应该如何理解
    一、合同保全中的代位权应该如何理解合同保全中的代位权应该从定义上理解,即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由债权人代债务人行使债权。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二、债权人代位权诉讼的时效是多久债权人代位权诉讼的时效一般是三年,从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债务人之日起计算。《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三、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条件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条件如下:1
    2023-02-10
    391人看过
  • 合同存在重大误解如何处理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该条明确规定了可撤销合同之情形:所谓重大误解的合同,是指行为人因对合同的重要内容产生错误认识而使意思与表示不一致的合同。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结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该规定解释了重大误解的合同的基本内容。一、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是无效合同吗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不是无效合同,而是可撤销合同。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但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的九十日内行使撤销权。二、造成重大误解合同是否可以变更或
    2023-03-25
    200人看过
  • 购房合同补充协议不合理应该如何解决
    一、购房合同补充协议不合理应该如何解决购房合同补充协议不合理,想要解除合同的,需要看合同是否有约定解除条件,解除合同需要符合法定解除条件,或双方协议解除。具体要根据合同内容来判断。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二、未签购房合同能否退定金不签购房合同是否可以退还定金应根据如下情况判断:1.如果是购房者违约导致的,定金一般不退;2.如果是开发商违约导致应退还购房者双倍定
    2023-08-05
    131人看过
  • 运输合同货物如何提存
    1.我国目前只规定了公证提存这种提存方式。公证处充任提存场所,符合提存条件的,承运人应当按照提存规则的相关规定,向公证部门提出提存申请,根据提存机关的指定,向保管人交付提存物,提存机关出具提存证书。2.提存后产生以下法律效力:(1)运输合同的消灭,提存物的毁损风险转移至收货人或托运。(2)在承运人与提存机关之间形成寄托关系。(3)货物的权利人与提存机关间,货物的权利人享有对提存机关提存物的请求权,但保管费和其他费用,由货物的权利人负担。一、运输合同有哪几种主要运输方式1.海上运输;国际海上运输是指使用船舶通过海上航道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的港口之间运送物质的一种运输方式。2.铁路运:铁路是国民经济的大动脉,铁路运输是现代化运输业的主要运输方式之一,它与其他运输方式相比较。3.公路运输:公路运输(一般是指汽车运输)是陆上两种基本运输方式之一航空运输:航空运输虽然起步较晚,但发展极为迅速,这是与它
    2023-03-16
    39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合同中提存应该如何申请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5-31
      申请办理提存公证,当事人办理提存公证,应向债务履行地公证处申请并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办理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的身份证明; (二)债之依据,如合同书、欠债凭证、司法文书等; (三)如是债权人拒绝受领或查找不到债权人的,应提供相关证明,如要求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电函、通知等; (四)提存受领人的姓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
    • 合同提存有哪些方法,应该如何处理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8-28
      合同提存主要有以下方法: 1、将提存物直接交付给提存部门; 2、对于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标的物,依法拍卖或变卖标的物,将提存所得的价款交给提存部门。
    • 合同原件应该如何存档
      四川在线咨询 2024-08-25
      公司签订的各类合同文书应当根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存档保管,专业性强的业务合同一般在业务负责部门存档,一般性的合同在单位办公室或者综合管理部存档。 劳动合同一般在人事部存档;租赁合同、采购合同、营运合同一般在在档案管理员处存档;招商合同一般在招商部和财务部处存档;与供应商相关的的合同一般在财务部或档案管理员处存档。 律师建议存档纸质合同原件的同时,扫描并留存电子档合同,以防纸质合同原件因不可预期的
    • 合同存在霸王条款应该如何处理
      北京在线咨询 2023-11-14
      合同遇到霸王条款的,可以向法院申请认定该条款无效。所谓霸王条款是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而法律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所以遇到霸王条款可以主张该条款无效。
    • 合同中怎么理解提存?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6-01
      提存是指债务已到清偿期限,如果由于债权人方面的原因而使债务人无法履行其给付义务时,债务人将给付标的物提交于公证机构,而后由公证机构转交于债权人的行为。随着市场的逐步发展,目前的提存已经突破了上述传统的提存概念。在当事人之间达成的交易中,如果规定了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债务人才给付标的物时,当事人可以约定,预先将给付标的物全部或一部分提存到公证机构,待条件具备时,再由公证机构将给付标的物交付债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