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优先购买权必须要书面通知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9 11:43:40 221 人看过

一、股东优先购买权必须要书面通知吗?

股东优先购买权并不是必须要书面通知,股权转让中的优先购买权,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之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公司中的其他股东具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根据《公司法》第74条第3款的规定,对于经股东同意向公司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股权,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在两个以上股东都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这足法律关于公司内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时的程序性和公平性规定,以避免公司内股东之间行使优先购买权时发牛冲突。同时,这一规范也是解决此类纠纷的准则。

规定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目的就是保证老股东对公司的控制权。这是因为:

(1)有限责任公司兼具资合与人合的性质。其人合性要求公司股东之问具有很强的合作性。当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时,为维系公司的人合性,赋予老股东优先购买权,以便其选择是否接受新股东的进入。

(2)保护老股东在公司的既得利益的需要。公司是老股东经营发展起来的,当股东发生变化时,应当优先考虑对老股东既得利益的维护,同时也是为了维护公司的稳定发展。

二、法律关于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6日 11: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东优先购买权相关文章
  • 优先股股东比普通股股东优先的权利
    一、优先股股东比普通股股东优先的权利优先股股东比普通股股东优先的权利有:1.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的权利;2.优先分配利润的权利;3.在股东转让股权时,具有优先购买的权利;4.分配公司剩余财产的优先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二、优先股股东可以要求赎回股份吗优先股可以赎回,优先股分为可赎回优先股和不可赎回优先股,所谓可赎回优先股票又称为可收回优先股股票,是指在发行后一定时期可按特定的赎买价格由发行公司收回的优先股票。可赎回优先股票有两种类型:强制赎回和任意赎回。1.强制赎回强制赎回,即这种股票在发行时就规定,股份公司享有赎回与否的选择权。一旦发行该股票的公司决定按规定条件赎回,股东就别无选择而只能缴回股
    2023-04-25
    474人看过
  • 优先认股权是优先股股东的优先权吗?
    一、优先认股权是优先股股东的优先权吗?优先认股权不是优先股股东的优先权,具体化优先认股权是股东源于股权的一项基本权利,我国公司法对此规定过于原则,不利于对股东此项权利的保护。优先认股权是普通股股东的优惠权,实际上是一种短期的看涨,拥有优先认股权的老股东可以按低于股票市价的特定价格购买公司新发行的一定数量的股票。其做法是给每个股东一份证书,写明他有权购买新股票的数量,数量多少根据股东现有股数乘以规定比例求得。一般来说,新股票的定价低于股票市价,从而使优先认股权具有价值。股东可以行使该权利,也可以转让他人。二、认股权证与股票优先认股权的区别1)认股权证是由公司发行的,能够按照特定的价格在特定的时间内购买一定数量该公司股票的选择权凭证,其实质是一种有价证券;而优先认股权则是公司在增发新股时为保护老股东的利益而赋予老股东的一种特权。老股东可以凭此权按特定的价格购买新股。2)认股权证是与股票同时发行
    2023-05-02
    387人看过
  • 公司股权对于隐名股东优先购买吗
    隐名股东没有优先购买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四款之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人公司章程就转让出资条件规定如下: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一、什么是隐名股东享有的股权隐名股东享有的所谓“股权”依法不应认定为法律意义上的股权。法律意义上的股权具有公示化的特点,即公司股东花名册记载或登记于工商登记。公司作为市场经济社会的主要参与者,是以企业法人的对立身份与其他主体进行市场活动。享有财产性公司法人,其股东依法无需对公司具有免于承担连带责任的天然优势,但公司股东对公司亦不可毫无节制的胡所欲为,亦需承担相应的社会义务。公司股东的公示化便是其中之一。但我国《公司法》并未对该义务予以明文规定,笔者
    2023-06-25
    322人看过
  • 有关于优先购买权的通知
    民法典规定出租人在房屋出卖前合理的期限内通知承租人,该合理期限以出租人确定的期限而定。在该期限内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超过该期限的,推定承租人放弃优先权。出租人的通知形式可以灵活多样,如可通过信函、在租赁房屋处张贴告示等形式均可。但无论以什么形式通知,都应当以送达承租人为必要。单纯以登报公告等形式进行通知,而未针对承租人进行通知的,不发生通知的效果。按份共有的优先购买权的来源我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五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有限购买的权利。”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这两条规定,确立了我国按份共有人优先购买权制度。《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七条,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拍卖五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2023-07-29
    452人看过
  • 股权优先购买权相关知识汇总
    (一)、行使股权优先购买权的条件首先,只能产生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之上,由于股权的优先购买权是基于当事人出资的股份而派生的一项民事权利,是股权上附加的一项合法的负担。其次,权利人只有在同等条件下才可行使优先购买权。行使优先购买权是按照等价有偿的原则,在同等条件下购买被执行人的股份,而不是以优于第三人的受让条件受让股份,在非与第三人同等条件下,权利人不享有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有不同的理解,一种为绝对同等条件,认为权利人受让股份的条件应当与第三人受让股份的条件完全一致。另一种为相对同等条件,认为权利人受让股份的条件与第三人受让股份的条件大致相当即可。笔者认为,避免绝对同等条件的过于机械、脱离现实生活的不足和相对同等条件的不确定性、难以操作的缺陷,对同等条件可以理解为在公司章程中对股权转让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同等条件同等价格,价格是指交易价格。这样理解在于同等条件同等价格符合公平原则,标准
    2023-04-27
    349人看过
  • 股东优先购买权你了解多少
    股东优先购买权
    一、现行法律对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规定1、我国《公司法》第72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我国《公司法》第73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二、如何判断
    2023-03-19
    298人看过
  • 优先权的股东起诉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谁为被告?
    法律规定,股东在转让公司股权时,其他股东是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但现实生活中,股东在转让股权时,时常因忽视、不知道等原因损害了其他股东优先权。这时其他股东可以到法院起诉作为转让方的股东,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优先购买权受侵害,可起诉转让方维权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因此,公司股东在转让股权时,其他股东是有优先购买权的。当转让方以外的其它股东认为自己的优先购买权受到侵害,要求确认转让方与非股东第三人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应当以转让方为被告。因为优先购买权是针对转让方优先转让给公司股东的义务而产生的,也是由于转让方没有履行优先向股东转让的义务才收到侵害,所以应以转让方为被告。同时此诉讼与公司股权变动、非股东第
    2023-04-30
    205人看过
  • 共有优先购买权人行使优先购买权人必须受“同等条件”限制。
    “同等条件”必须是按照通常交易习惯的同等条件,有约定则遵从约定。如价格条件相同,优先购买权人可行使优先购买权。支付条件,如是即时支付还是分期支付,若是价格相同都是即时支付,共有人优先购买权人则可行使优先购买权,若分期支付,优先购买权人与第三人分期付款期限相同则可行使优先购买权,否则即不具备同等条件,即不能行使优先购买权,另外优先购买权人行使优先购买权必须在合理期限内行使。我国法律现没有对优先购买权人的合理期限作出明文规定。但应根据出卖标的物的特点确定合理期限,给优先购买权人以足够的筹款等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必要准备期限,同时也要综合考虑出卖其份额的具体客观情形,不能使优先购买权人无限制期限的行使优先购买权。三、共有人优先购买权实现方式(一)共有人内部优先购买权的实现(二)共有人优先购买权与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竞合的处理。(三)有人优先购买权与第三人善意取得相冲突的处理。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期间律师
    2023-08-16
    178人看过
  • 签订股东协议优先购买权有效吗?
    一、签订股东协议优先购买权有效吗?侵害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股权转让协议有没有效,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如果股权转让的受让人是善意取得股权的,不能一概认定转让合同无效。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二、股东可以转让
    2024-01-27
    163人看过
  • 股东对公司股权是否有优先购买权
    一、股东对公司股权是否有优先购买权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
    2023-06-08
    457人看过
  • 股东优先购买权能否对抗股权转让?
    股东优先购买权并不能对抗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是法律赋予特定对象的先于其他权利人主张自己财产权利的权利。实践中常遇到的情况有: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2、出租人出售房屋的,应该提前15日(原三个月已被废止)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3、共有人处分自己享有的份额的,其他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4、知识产权法上的优先购买权。①委托合同完成的发明,专利申请权归研发人,研发人若转让专利申请权,委托人有优先购买权。②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归单位,单位转让职务技术成果时,完成人有优先购买权。③合作技术开发合同完成的发明,专利申请权归合作人共有的,一方转让时,他方有优先购买权。一、股权转让形
    2023-06-25
    468人看过
  • 执行对优先购买权的通知要多久
    目前,法律暂无明文规定出租人应当何时通知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但是应当在出租人决定处分租赁房屋时,尽快通知承租人,如果不通知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一般情形下,承租人应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行使;期满未行使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拍卖出租房屋的,承租人应自接到通知之日起5日内行使。股东优先购买权的具体适用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股东在适用优先购买权的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关于其他股东的同意问题。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实践中对此存在两种理解。一种观点认为,过半数股东同意是决定性的前提条件,否则不得转让。此时,股东转让出资受到严格限制:除非股东愿意受让,或者过半数股东同意,否则,不得转让。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如果未达到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则不同意的股东有义务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否则视为同意
    2023-07-30
    178人看过
  • 承租人优先购买权通知范本
    一、承租人优先购买权通知范本本人/公司(身份证XX/营业执照号码:XX)为深圳市XX物业(以下简称“该物业”)之业主,与阁下/贵司签署了关于阁下/贵司承租该物业之《XX协议》。现本人/公司需将该物业出售,成交价为人民币X元整,(不包括税费、给经纪方的佣金等费用)。根据法律规定,阁下/贵司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如阁下/贵司有意购买该物业,请阁下/贵司于收到此函15日内,与本人/本公司或本人/本公司之委托人XX联系。联系人XX;联系电话:XX如阁下/贵司在上述期限内未能作出是否购买之意思表示的,则视为阁/贵司放弃优先购买权。多谢合作。特此函告。业主:二、出租人的通知义务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的,必须通知承租人房屋出卖的相关情况,承租人才能够行使优先购买权。通知义务是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得以行使的前提条件之一,也是优先购买权制度加以出租人的一项重要义务。关于出租人通知的形式,我国
    2023-04-25
    169人看过
  • 普通股股东有优先认股权吗
    一、普通股股东有优先认股权吗?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很多的公司都有股权有权就会有股东,那么如果公司的股东要将股份进行转移的话,其他的股东是否有优先认股权?普通股股东有优先认股权,优先认股权是股份公司发行新股增加资本时,按照原股东的持股比例,给予其在指定期限内以规定价格优先认购一定数量新股的权利。该权利产生的目的在于保证原股东对公司所有权的控制权不因资本的增加而受到削弱。优先认股权可以转让、买卖,也可以放弃。买卖优先认股权的价格,由股票市场上该种股票的价格、新股的发行价格和认购一股新股所需的优先认股权数三个因素决定。优先认股这种权利可以分为两类:1、股东在转让股份时,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的权利。2、当公司增资发行新股票时,公司现有股东有优先根据其持有的股票在已发行股票中所占比例购买相应新股票的权利。通常情况下,如果是一个普通的股东要想将自己的股份转让出去的话,里面的其他股东具有优先认股权,当公司在
    2023-04-06
    302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东优先购买权是指股东享有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其他股东拟转让股权的权利。该优先购买权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特有的一种法定权利。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 更多>

    • 股东的权利包括股东优先购买权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14
      股东优先购买权属于股东的权利。 股东优先购买权,是指股东享有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其他股东拟转让股权的权利。该优先购买权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特有的一种法定权利。 根据法律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
    • 股东优先购买权侵权之诉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1-14
      优先购买权侵权之诉 《公司法》第35条第3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此权利亦为固有权,不容公司股东会决议或公司章程予以剥夺。此权利受到侵犯,可以提起侵权之诉。
    • 优先购买权是股东的权利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1-29
      导读:优先购买权是法律赋予特定对象的先于其他权利人主张自己财产权利的权利。实践中常遇到的情况有: 1、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 优先购买权是法律赋予特定对象的先于其他权利人主张自己财产权利的权利。实践中常遇到的情况有: 1、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
    • 股权赠与必须要通知其他股东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3-10
      1、在有限公司中股权赠与不经过股东同意,对内转让有效。 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3、股份有限公司除发起人或董监高等转让受限制的之外,其他的股权赠与不经过股东同意,有效。
    • 有关股东购买权优先性的法律知识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2-27
      我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