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分割咨询:
我在2001年再婚,一年后应丈夫建议辞职在家。我有一个女儿,今年20岁,他有一个儿子,今年24岁。再婚前我们各有房子,婚后我卖掉老房子用女儿的名字又买了一套新的。他没有卖掉老房子,也用他儿子的名字买了一套新房子。4个月之前我又买了一辆车,其中借用小叔子3万块,用的是我的名字。
因为他的儿子一直都不工作,靠父母养活,我很不满,所以他儿子建议他爸爸和我离婚,让他母亲和他爸爸复婚。丈夫和我提出离婚要求。我已经辞职,没有经济来源,女儿还在上大学,但女儿几乎没有花到现在丈夫的钱,都是她亲生爸爸在给她缴学费,我有的时候负担少量的生活费。
我想问一下如果我离婚,我们的这三套房子,一部车,还有他的存款,(因为我不工作,存款都在他手里)我们该如何分配这些财产?结婚时我女儿才上高一,我女儿是否他也有抚养的义务?离婚我是否能得到相应的补偿?
主要是后来他用他儿子的名字买的房子的分割有分歧,再就是我们婚姻存续期间的工资收入该怎么分?
律师解答如下:
1、我们该如何分配这些财产?
(1)婚前房产:你婚前的房是你的婚前个人财产,你卖掉后以女儿名字买的房是属于你女儿的,离婚时你或他都无权再分;
(2)他在婚后以他儿子名义买的房:也是他儿子的财产了,离婚时你或他也都无权再要求分割;但,他给儿子买房的钱是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他再婚后所挣):如果你能拿出证据证明是借给他儿子的,可以要回一半购房款归你。
(3)你买的车:虽然是用的你的名字,但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买,所以也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一人一半。
但如果你能证明买车的钱用的是你婚前的个人财产,这车是你自己的,离婚时他不能分。
(4)借小叔子的钱:如果有证据必须还;当车是夫妻共同财产时是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共同偿还,当车是你的个人财产时是你的个人债务,由你来还。
(5)存款:只要是你们再婚后他得到的收入:在你们没有书面约定婚后各自的收入归各人时,就都是夫妻共同财产,虽然你没工作、没有收入,也有权分一半,但你必须知道他到底有多少存款才可以。
2、结婚时我女儿才上高一,我女儿是否他也有抚养的义务?
-
离婚分配财产,再婚后应如何处理?
134人看过
-
离婚后再婚财产分配与已婚人士一样吗
252人看过
-
应该怎样对父母出资的婚后财产离婚分配?
79人看过
-
离婚财产分配规则在再婚后的适用
333人看过
-
离婚后财产分割后再复婚财产怎么算
488人看过
-
离婚时没有结婚证,财产应该怎样分配?
471人看过
-
婚前财产再婚后怎么分配?婚后财产如何分配?广西在线咨询 2022-04-08财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你们双方财产的具体信息来确定,一般情况下以下这些财产是个人财产:1.一方婚前就已经获得的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财产是通过遗嘱或赠与合同得到的,而且遗嘱或者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双方中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而以下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婚后夫妻双方的工资、奖金;2.婚后一方
-
离婚财产怎么算,再婚后离婚财产要如何分配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13离婚财产的分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再婚离婚时,婚前财产,有证据能证明属婚前财产的,属于个人的财产。对再婚共同财产分割时,通常会依照男女平等的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及有利于生产和方便生活的原则进行分割。
-
母亲再婚后父亲再婚,遗产怎么分配,母亲再婚后的财产怎样进行分配重庆在线咨询 2022-02-06一,母亲死后,父亲再婚,遗产的分配问题,如果母亲有遗嘱的,按母亲的遗嘱执行,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在母亲的子女(包括养子和非婚生子以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以及母亲的父母(包括养父母以及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和配偶(你父亲)之间,按法定继承来平均分配遗产份额。需要特别说明的事,你的父亲作为夫妻财产的共有人,首先拥有夫妻财产一半的所有权,剩下的,才是你母亲的遗产,进入分配。二,继承开始后,同一序位继承人之间
-
离婚后几年再婚合适,婚后财产怎么分配?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17个人所得税额:以每月收入额减除免税的应个人负担的“五险一金”等项目,再减去允许扣除费用3500元(外籍人员按48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公式:应交个人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交个人所得税额=(工资-个人交五险一金金额-个人所得税扣除额3500(元)*税率-速算扣除数。
-
再婚后死亡财产如何分配,离婚后死亡财产如何分配浙江在线咨询 2021-05-31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 第二十四条 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人不得侵吞或者争抢。 第二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