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侦查手段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4 17:51:18 101 人看过

目前,刑事侦查的措施是:讯问犯罪嫌疑人,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公安机关可以依法传唤到某一地点进行讯问;讯问证人和被害人,涉及证人和被害人的隐私,公安机关应当保密;侦查人员进行检查、检查时,必须持有公安机关证件;搜查,在搜查妇女身体的时候,应该让女侦查人员执行;。

一、取保候审一般多长时间传唤

我国法律对取保候审后多久传唤是没有规定的,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应做到随传随到。传唤是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的一种途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二、犯经济案批捕后搜家吗

公安机关在处理经济案件批捕之后是不会直接去搜家的。

1、搜查时必须由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侦查机关的侦查人员进行,执行搜查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要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否则被搜查人有权拒绝搜查。

2、在执行逮捕、拘留时,遇有下列紧急情况之一时,不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

(1)可能随身携带凶器的;

(2)可能隐藏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的;

(3)可能隐匿、毁弃、转移犯罪证据的;

(4)可能隐匿其他犯罪嫌疑人的;

(5)其他突然发生的紧急情况。

3、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侦查人员进行(医师、医生不是侦查人员不可以)。

(1)搜查的情况应当制作成搜查笔录,由侦查人员、被搜查人员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

证人签名或盖章。

(2)如果被搜查或者他的家属不在现场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三、讯问犯罪嫌疑人律师可以在场吗

我国法律目前还没有规定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律师可以在场陪同接收讯问。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为了提高讯问效率,保证讯问质量,防止违法乱纪,确保讯问安全,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是少于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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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1日 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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