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土地证书检验的通告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0 16:32:50 152 人看过

为了加强土地管理,完善土地登记制度,明晰土地产权,维护土地所有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黑龙江省土地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土地证书检验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经市、县(市)人民政府批准注册登记取得土地单位和个人(不含住房制度改革取得土地证书的个人),均应当按照本通告规定进行土地证书检验。

二、本市市区内地土地证书的,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其它用地土地证书检验,由土地所在地的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派出机构受理;县(市)的土地证书检验,由土地所在地的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受理。

未办理土地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本条前款规定的受理权限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补办土地登记,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补办土地登记并同进进行检验。

三、单位申请土地证书检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申请土地证书检验的,应当出具土地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土地证书检验时间,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到2004年8月19日止。

五、未按照本通告要求进行土地证书检验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黑龙江省土地登记办法》和《哈尔滨市土地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6: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土地证相关文章
  • 关于我市开展二ΟΟΟ年土地证书年检工作的通告
    为加强土地管理,保障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土地市场,实现持证用地、凭证管地,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规定,现将我市开展2000年土地证书年检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年检对象凡本市行政辖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者和外环线内集体土地使用者以及他项权利持有者,不论是否持有《国有土地使用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均为年检对象。二、年检受理部门按照土地座落,由所在行政辖区的规划土地管理部门受理,座落在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天津港保税区范围内的,分别由开发区和保税区规划土地管理局受理。具体申报地点由各受理部门指定。三、时间要求申报时间从2000年5月4日起到2000年9月8日止。各具体区域申报时间、期限和要求,按照所在行政辖区规划土地管理部门的安排意见执行。四、年检程序(一)申报。土地使用者按照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和时间,领取和填写《天津市土地证书年检申报表》,携带土地证书或权
    2023-06-10
    344人看过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市区西南部区域内实行集中供热的通告
    为提高大气环境质量,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哈尔滨市城市居民居住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市区西南部区域内实行集中供热有关事宜通告如下:一、实行集中供热区域:东起苗圃街、林兴街、和兴路、学府三道街、哈平路,西至哈长铁路线、学府路,南起规划四环路,北至哈牡铁路线围合的区域(局部范围以工程规划图为准)。二、在集中供热区域现有使用高污染燃料的供热锅炉,应当并入集中供热网或者使用清洁能源;新建建筑,一律实行集中供热。三、在集中供热区域内并入集中供热网的原供热单位或者房屋产权单位,应当保持供热设施完好,由集中供热单位按照集中供热技术标准对供热设施进行维修、改造。无供热设施的单位和居民需要集中供热的,由集中供热单位统一安装供热设施。四、集中供热区域内的原有供热设施及其占用的房屋,根据集中供热并、入网工程建设规划需要改为换热站
    2023-04-22
    258人看过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查规则》的通知-法律法规
    发文单位: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文号:哈政发法字[2004]13号发布日期:2004-6-22执行日期:2004-6-22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保证行政处罚决定的合法与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黑龙江省行政处罚监督办法》的规定,市人民政府制定了《哈尔滨市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查规则》,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二00四年六月二十二日哈尔滨市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查规则第一条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保证行政处罚决定的合法与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黑龙江省行政处罚监督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第二条本规则所称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是指市人民政府所属行政执法部门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及其所属行政执法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作出的下列行政处罚决定:(一)对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的,对经营活动中
    2023-06-06
    152人看过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食品安全目标责任制考
    发文单位: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文号:哈政综〔2007〕17号发布日期:2007-4-24执行日期:2007-4-24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现将《哈尔滨市食品安全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二○○七年四月二十四日哈尔滨市食品安全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精神,切实加强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管责任,有效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区、县(市)人民政府和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市农委、市畜牧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商务局、市粮食局、市环保局、市教育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第三条考核工作遵循客观公正,考评量化,求真务实的原则进行。?第四
    2023-06-07
    255人看过
  • 哈尔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哈尔滨市政务公开规定》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第三条市、区、县(市)、乡(镇)人民政府和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以下统称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适用本办法。前款所称行政机关含派出机关、派出机构。第四条政府信息公开应当遵循公平、公正、便民、及时、准确、全面的原则。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办公部门是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监察、政府法制、保密、信息产业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配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区、县(市)人民政府办公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
    2023-06-15
    212人看过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群力堤工程和群力新区开发建设征地拆迁有关事宜的通告
    为保障防洪安全,加快群力堤工程建设和群力新区开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哈尔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现就群力堤工程和群力新区三环路以东区域开发建设征地拆迁有关事宜通告如下:一、征地拆迁范围:(一)群力堤工程征地拆迁范围:法院靶场至双口面段长2850米,双口面至四方台段3300米,四方台至何家沟口段长5650米,何家沟口至顾乡屯段长1700米;工程占地总宽度以群力堤中心线两侧各80米。(二)群力新区三环路以东区域征地拆迁范围:东起何家沟,西至规划三环路,南起工农大街、哈双北路,北至群力堤围合的区域(不含哈尔滨市新三中、园丁苑小区、天然家园小区、新城小区)。本条前款规定的征地拆迁范围,局部范围以工程规划图为准。二、在征地拆迁范围内国
    2023-04-22
    281人看过
  • 中共哈尔滨市委、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
    城区是整个城市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又是相对独立的行政单元。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进一步搞好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实现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充分调动各城区的积极性,已成为关系我市发展全局的紧迫问题。支持城区加快发展,努力为城区工作服务,是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哈尔滨“加快发展、当好龙头”的重大决策和实现“努力快发展,全面建小康,振兴哈尔滨”工作主题的战略性措施。各级党委、政府和市直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法律规定的城区的性质和职权,深刻理解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推进管理重心下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统一认识,服从大局,积极、主动、稳妥地搞好这次改革。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根据《地方组织法》和《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服务”的目标,合理划分市、区两级政府的事权,加快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提高城市管
    2023-06-10
    446人看过
  • 哈尔滨市开展专项行动执法检查
    哈尔滨子站讯日前,哈尔滨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会同省知识产权局、省工商局等部门,对哈尔滨市道里透笼商品市场、道外南极图书批发市场、南岗船舶电子大世界等商品集散地开展了联合执法检查,重点对服装、计算机、照相机、家用电器、图书、音像等几大类商品进行了检查。此次行动,是贯彻落实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进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工作、维护公平有序市场环境的一个重要举措。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哈尔滨市从2010年11月到2011年3月,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2010年,哈尔滨市专利行政执法工作取得实质性突破,全年处理专利侵权案件10件,结案率达100%;检查商贸流通企业14家,对涉嫌销售假冒专利商品的5家商贸流通企业进行了处理。(哈尔滨市知识产权局)
    2023-06-05
    312人看过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哈尔滨市城市低收入困难群众标准》的通知
    发文单位: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哈政办综(2008)25号发布日期:2008-4-17执行日期:2008-4-17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和市物价局制定的《哈尔滨市城市低收入困难群众标准》予以转发,请认真贯彻执行。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八年四月十七日哈尔滨市城市低收入困难群众标准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物价局(二○○八年四月十七日)为做好我市城市低收入困难群众认定工作,切实对低收入困难群众实施有效救助,特制定我市城区(不含呼兰、阿城2区)城市低收入困难群众标准为305元。其他区、县(市)参照城区城市低收入困难群众标准,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的低收入困难群众标准,并颁布施行。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06-07
    409人看过
  •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开展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的通告
    为切实加强土地管理,建立健康、有序的土地市场管理体系,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开展土地市场秩序的治理整顿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治理整顿的重点范围治理整顿的重点范围: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土地管理、供应、交易等情况。凡未经处理和尚未终止的非法占地、非法入市行为,不以上述时间为限,一并纳入治理整顿范围。二、治理整顿的主要内容治理整顿的主要内容:(一)违反规划乱占乱用集体土地的行为。未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擅自设立各种名目的园区、小区,占用农民集体土地的;个人或单位擅自与乡、村、组签订“征地”协议,非法使用集体土地的。(二)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扰乱土地市场正常秩序的行为。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工业用地或其他用地,未经批准、擅自改变用途为商贸用地的;擅自利用集体土地、划拨土地进行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的。(三)征多用少甚至圈而不用,严重浪费土地资源的行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连续
    2023-06-10
    304人看过
  •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房屋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告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加强房屋安全管理,依法保护公共安全和市民生命财产安全,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房屋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现就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一、凡在本市市区内已竣工且验收合格的房屋的产权人、使用人以及房屋管理单位,均须遵守本通告。二、检查的范围:(一)餐饮、娱乐、洗浴、商场、宾馆等营业性用房;(二)教学楼、学生宿舍、幼儿园、医院等科教、医疗、卫生用房;(三)驻长部队、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含中、省直单位)用房;(四)企业的车间、仓库等生产性用房;(五)居民住宅用房(重点是危险房屋和住宅改为营业性用房的房屋);(六)需要安全检查的其他房屋。三、检查的内容:(一)拆改房屋结构和明显加大荷载的房屋是否经过安全技术鉴定;(二)整体属危险房屋的拆除情况;(三)对危险房屋采取的解除危险的措施;(四)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危及房屋结构安全的行为。四
    2023-06-10
    164人看过
  •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维护铁路道口通行安全的通告
    为了维护铁路道口通行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铁路、公路运输安全,根据国务院和铁道部、公安部、交通部关于铁路道口通行的有关规定,特通告如下:一、机动车辆通过铁路道口时,最高时速不准超过二十公里,小型拖拉机不准超过十公里。所有车辆均不得在道口停留。二、车辆、行人通过铁路道口时,遇有栏木放下、音响报警或看守人员示意有火车通过时,必须听从道口看守人员的指挥,依次停在停车线以外,不准抢越道口。三、车辆、行人通过无人看守的铁路道口时,必须慢行或止步瞭望,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行。四、车辆、行人通过没有信号的铁路道口时,必须遵守信号规定。两个红灯交替闪烁或红灯稳定亮时,不得通行;白灯亮时,准许通过;遇有信号发生故障时,必须一站、二看、三通过。五、火车司机和轨道车司机必须认真执行瞭望制度,通过道口、桥梁和进出站,必须鸣笛示警。六、禁止任何车辆通过非铁路道口穿越铁路。任何单位都不得擅自在铁路沿线铺设道口。七、凡应
    2023-06-08
    313人看过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哈尔滨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中直、省属在哈单位:为切实搞好生活垃圾处理,改善市民生存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市政府决定从2003年5月1日起,在市区范围内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并于2003年4月25日下发了《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有关事宜的通知》(哈政办发〔2003〕10号)。文件公开见报后,全市大部分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认真执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的规定,征收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是,也有一些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以种种借口拒不履行缴费义务,甚至有个别部门和单位将收费人员拒之门外,严重影响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正常征收工作。为全面实现我市三年内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的目标,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通知如下:一、征收范围凡我市市区内职工(含离退休、临时工)和机关事业单位(含中直、省属在哈单位,外地驻哈单位)、企
    2023-06-10
    398人看过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城市环境改造拆除建筑物构筑物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哈尔滨市城市环境改造拆除建筑物构筑物补偿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二○○六年三月十五日哈尔滨市城市环境改造拆除建筑物构筑物补偿暂行办法第一条为整治城市环境,改善城市面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年度城市环境改造中拆除建筑物、构筑物的补偿。本年度城市环境改造的范围,按照市人民政府发布的通告执行。第三条城市环境改造拆除建筑物、构筑物补偿,坚持依法、合理、适当照顾弱势群体、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第四条区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各自的职责,在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的统一组织协调下,负责实施本办法。第五条拆除下列建筑物、构筑物不予以补偿:(一)违法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二)对不符合审批条件,被拆除房屋所有人持有相关证照,已被审批机关撤销的;(三)超过批准期限的临
    2023-04-22
    260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证
    词条

    土地证是由地方人民政府颁发的,证明持证人对一定面积的土地享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书面文件,是持证人享有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现土地证主要有三种,即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凡变更土地属权或变更土地用途的... 更多>

    #土地证
    相关咨询
    • 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政府2014年产假时间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29
      国家规定产假98天,符合条件的可享受180天。
    • 哈尔滨的土地证在哪里办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08
      1、已签定土地出让合同或领取土地使用证的,提交合同和土地证。2、房屋所有权证3、契证4、受让方身份证(死亡证明、遗产继承公证书等相关证件)5、继承须按房屋市价3%交契税到市政务中心房产局窗口办理。而且你要先变更土地证,再变更房产证,契税只在变更房产证时缴纳。另外,还要缴纳新证的制作费,也就几百块。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对新的物业管理条例有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9-11
      业主委员会应当拟定选聘方案。选聘方案应当包括拟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管理实绩要求、物业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和选聘方式等内容。选聘方案经业主大会会议表决通过后,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 哈尔滨土地证两证合一规定的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16
      房产证土地证两证合一最早是《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1996年3月1日起实施,实行房屋、土地两证合一,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 2015起哈尔滨全面实行了两证合一,统称为《房地产权证》。 “两证合一”是一个形象的称呼,总体意思是成为房地产权指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合二为一证。它是城乡房屋产权证明的一次大统一。在现行的房产发证制度下,从城市到农村,共有集体土地所有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 哈尔滨市房产证和土地证的区别在哪里?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25
      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缴纳的土地证过户费用:契税1.5%,印花税5‰,如果是从中介买房,需付给中介代理费1%,另外如果需要贷款,还要支付银行的贷款费用,包括律师费评估费等。房产证: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