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担保期间,对担保物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这一规定表明,在登记部门登记的抵押期间对抵押权的存续并无法律效力,抵押权并不因抵押期间过期而消灭。如果债权行主债权到期未受清偿,无论登记的抵押期间是否过期,债权行都可行使抵押权,直至主债权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两年内。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所有人在房屋物权上基于债权而设定的一项附属权利。房屋他项权利证,即证明房屋典权、抵押权等他项权利存在的文件,也就是说它是基于债权而存在和消灭的。他项权证的期限不是什么“有效期”,是债务清偿期。债务人逾期未清偿债务的,他项权利人就可以行使抵押权了。
一、贷款还清后如何拿房产证
贷款还清拿房产证流程:
1、带着购房合同和贷款合同以及贷款的还款记录,到还款银行开具贷款已经还清的证明;
2、带着银行开具的证明、原来的产权证、房屋他项权利证书、购房合同、贷款合同、产权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资料,到房产交易部门办理换证业务;
3、一般情况下7个工作日左右就能拿到新的房产证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持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消灭的材料等必要材料,申请抵押权注销登记:
(一)主债权消灭;
(二)抵押权已经实现;
(三)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抵押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二、抵押贷款可以更换抵押物吗
可以的,但要银行方面同意,并同时走一次估价的流程(要你们负责相关的费用)。下列情形可以申请抵押权变更登记:(一)主债权合同、抵押合同的合同要素发生变更的,包括:1、抵押当事人、债务人姓名或名称、身份证明号码等权利人基本状况变更;2、变更抵押物(含部分变更);3、抵押物坐落的街道、门牌号变更;4、被担保债权种类、数额、利率、期限、用途等债权合同要素变更;5、担保主债权的债务人转让债务导致债务人改变的;6、担保范围变更。(二)同一房地产上存在多个抵押权时,抵押权顺位变更的;(三)在建工程竣工并已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在建工程抵押变更为房地产抵押权登记的;(四)最高额抵押合同的最高债权额、债权确定期间变更的;(五)将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存在的债权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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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主要指的是抵押人和债权人通过书面的形式签订有关的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的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拒绝履行或者没有能力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抵押的财产进行折价变卖、或者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进行受偿。...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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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人处分房产受到的后果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31出现哪些情况抵押权人可以处分房地产1.债务期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债务人又未能与抵押权人达成延期履行协议的;2.抵押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而无人代为履行到期债务的,或者抵押人的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拒绝履行到期债务的;3.抵押人被依法宣告解散或者破产的;4.抵押人违反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擅自处分抵押房地产的;5.抵押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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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期至期到期不续河北在线咨询 2022-06-02如果抵押期限到期可以延续,其办理的抵押登记没有规定期限限制,但是如果抵押权人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没有行使抵押权的,人民法院不再保护该抵押权。抵押权的期限是依据主债权的存在与否而定的。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九条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第四百零二条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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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抵押到期到期没续封还有效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9-03房屋抵押没有具体期限的,主债权有效的,房屋抵押就有效。债权人超过诉讼期限未行使抵押权,主债权就失效,房屋抵押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担保物权消灭事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第四百一十九条【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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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抵押到期以后继续向法院起诉有限制吗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17根据物权法202条,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意思是说,只要房产抵押担保的债务未丧失诉讼时效,抵押权就有效,诉讼时效目前一般是二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可以中止、中断。仅供您参考,希望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