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务经费超标的几点想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4 09:13:47 195 人看过

作者:吉林省洮…2010-8-3115:26:17来源:吉林省洮南市审计局

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纪委五次全会都提出要治理"公”消费,年初的“两会”上,代表和委员又力挺取消“三公”消费。据中国经济时报报道:2004年全国用于公款吃喝招待、公车消费和公费出国的开支共计高达7000亿元人民币,其中公车消费3000亿,吃喝、出国各2000亿。公务经费长期以来受到广泛关注,已成为时下密切党群、干群、整治腐败的焦点。审计工作中,针对公务经费审计一直是常见的老问题,我们在审计过程中发现,公务经费超标准列支,尤其是招待性消费超标准已成为被审计单位的共性问题,屡查屡犯,有的甚至成为一大顽疾,给我们审计人员如何加强审计监督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也要求我们要不断加强研究,创新工作思路,认真思考。

一、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公务开销是一个单位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客观上有单位的业务联系,物价上涨等方面的原因,有变相提高标准,比超,实权派互吃请,随意招待,变通费用等主观原因,还有相关职能部门对招待费的控制,缺少具体的规章制度、可操作的处理处罚措施,导致法不则众,缺少有效监督。致使超标准成为普遍性问题。在工作中,仅招待费就存在着很多困难。一是《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列支管理规定》的通知第三条“业务招待费的开支标准:(一)地方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的业务招待费的开支标准由各地人民政府根据当地情况确定,但不得超过当年单位预算中“公务费”的2%的规定”。假如某单位2009年度招待费预算数1289元,只能招待两餐饭。二是《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六条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有关财政资金,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这在审计实践中很难具体把握。三是大多数单位采用分散列支、转移视线的障眼法,把招待费改头换面挤列到差旅费、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手续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商品服务支出科目中核算。四是各种行业定额票据无具体消费内容的记载,税务机关代开的票据商品和服务内容,加上虚假票据等,都为审计实践中增加了难度。

二、几点想法

(一)是要进行认真比对,看是否存在支出异常现象。在审计初期,对账面反映的经费支出情况先要进行比较分析,将被审计期间的经费发生数额与以往年度数额进行比较;将被审计单位的年度招待费发生数额与情况类似的其他单位比较。通过比较,查看是否有突然的增减变化,借此分析变化的原因。

(二)是要查看资金流向,看是否存在资金转移。在审计过程中,不仅要在“经费支出-公务费”中取证招待费发生的数额,还要关注“培训费”、“会议费”等费用的开支情况,更要跟踪资金拨付情况,追查有无将资金拨出到下属或关联单位,逃避审计、财政监督的行为。

(三)是要关注收入状况,看是否有私设“小金库”。结合对收入科目尤其是预算外收入的审计,查找有无将应收未收、应收少收的金额私存私放,作为吃喝经费。

(四)是要结合有关廉政建设、公务接待的规章制度,对招待费的审计不仅依据财经法规中“列支不得超过公务费的2%”之规定,更要参照廉政建设的规定。关注被审计单位日常接待的内容是否正常、程序是否合理、手续是否健全、财务列支凭证是否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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