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不动产抵押登记办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27 20:22:21 119 人看过

一、扬州不动产抵押登记办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二、扬州不动产抵押登记办理的地址

扬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文昌东路9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7日 19: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动产抵押相关文章
  • 扬州不动产登记提速办理公告
    为进一步便民、利民,经研究决定,各类不动产登记事项再次提速办理,自2017年6月12日开始:1、预告、注销、查解封、异议登记当场办结。2、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成套住宅首次转移登记5个工作日。3、实体企业的不动产登记5个工作日。4、其他类型登记10个工作日。5、大宗批量件的办理,视办理件数增加工作日。注:以上承诺时间不含公告时间及房屋交易与地税纳税办理时间。
    2023-11-21
    76人看过
  • 不动产的登记范围,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法律依据
    一、不动产的登记范围进行不动产登记的范围如下:1.住宅房产。住宅是人们居住的房屋,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房产作为不动产登记国家可以了解人们的居住条件、生活水平等信息,对国家保障民生起到引导作用。2.商业房产。就是不是用来居住的房产,包括工业厂房、门市、用来出租的房屋,这些房产国家会适当收税的。3.土地。我国的土地所有权为国家所有,但是土地的使用权、开发权、集体土地所有权、承包经营权、等等都应该登记的。包括山林、草原、沙滩、矿山、牧场等。4.海域使用权。海域开发、养殖等使用权需要登记。5.探矿权和采矿权。探矿权和采矿权以非实物形式成为不动产登记的对象。二、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法律依据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法律依据主要表现在《民法典》当中。《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规定,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动产统一登记是民法典确立的一项基本制度。三、
    2023-05-06
    338人看过
  • 扬州不动产抵押登记申请书所需资料总览
    一、扬州不动产抵押登记申请书所需资料总览1.授权委托书;2.营业执照;3.组织机构代码;4.身份证复印件;5.抵押登记申请表;6.房屋所有权证;7..土地使用证;8.不动产权证书;9.房地产抵押合同;10.借款合同。二、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时间大概是多久1.现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需要10个工作日。2.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于下列时限内,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或者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1)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30个工作日,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60个工作日;(2)抵押权、地役权登记,10个工作日;(3)预告登记、更正登记,10个工作日;(4)异议登记,1个工作日。三、不动产抵押登记费收费标准1.当事人以住宅及其建设用地设定抵押,办理抵押权登记(包括抵押权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2.住宅以外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
    2023-11-01
    465人看过
  • 扬州导游证办理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国家旅游局颁布的《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导游证管理办法江苏省旅游局下发的《关于导游证办理的规定另外,关注公众号还可以获取导游证最新政策和信息的颁布!
    2023-11-26
    391人看过
  • 未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抵押人有什么责任
    一、未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抵押人有什么责任未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的抵押人可能承担赔偿债权人损失的违约责任,如果未办理登记的原因是抵押权人或登记部门造成的,抵押人应当在抵押财产的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如果双方同意不办理登记,则抵押人也应在抵押财产的范围内承担责任。《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第四百零三条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二、不动产抵押合同生效后未办理抵押登记如何处理不动产抵押合同生效后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不成立。不动产抵押合同生效后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抵押人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抵押财产因不可归责于抵押人自身的原因灭失或者被征收等导致不能办理抵押登记,债权人请求抵押人在约定的担保范围内
    2024-01-27
    492人看过
  • 杭州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办理有什么法律依据
    一、杭州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办理有什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五条,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城市暂住三日以上的,由暂住地的户主或者本人在三日以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暂住登记,离开前申报注销;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内暂住,或者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农村暂住,除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以外,不办理暂住登记。二、杭州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办理条件是什么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应当提交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不能提交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的,应当配合公安机关采集与其身份相关的信息。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由其监护人申报居住登记。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近亲属代为申报居住登记;代为申报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居住在具有本地常住户口的近亲属家中的流动人口,居住时间在三十日以下的,可以不
    2023-05-26
    213人看过
  • 扬州机动车变更登记依据有哪些
    一、扬州机动车变更登记依据有哪些《机动车登记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02号第十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一)改变车身颜色的;(二)更换发动机的;(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等使用性质改变的;(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属于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的变更事项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属于本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变更事项的,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出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第十一条申请变更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023-05-18
    442人看过
  • 扬州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
    填表说明1、填写时请使用黑色或者蓝色墨水笔,字体工整,不得涂改;2、“申请事项”栏为选择项目,请在相应栏内“□”中划“√”;3、“邮寄地址”栏,填写可通过邮寄送达的地址;4、“电子信箱”栏,填写接收电子邮件的e-mail地址,尚未申请电子信箱的可以不填写;5、“机动车所有人签字”栏,机动车属于个人的,由变更后的现机动车所有人签字,属于单位的,由单位的被委托人签字。由代理人代为办理的,机动车所有人不签字;6、“抵押权人/典当行签字”栏,由抵押权人或者典当行的被委托人签字,抵押权人属于个人的,由抵押权人签字。由代理人代为办理,抵押权人或者典当行不签字;7、“代理人签字”栏,属于个人代理的,填写代理人姓名、邮寄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电子信箱,在代理人栏内签名,不必填写经办人姓名等项目;属于单位代理的,应填写代理人栏的所有内容,代理单位的经办人签字;属于单位的机动车,由本单位被委托人办理的不需
    2023-05-29
    95人看过
  • 扬州船舶抵押权登记办理地点在哪里
    一:扬州船舶抵押权登记办理地点在哪里各级海事管理机构地址详见其门户网站二:扬州船舶抵押权登记的受理条件1.20总吨以上的船舶(20总吨以下的船舶抵押登记参照办理);2.属当地海事管理机构登记管辖;3.抵押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三:扬州船舶抵押权登记的设定依据【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1983年9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号公布,2016年11月7日主席令57号作出修正)第五条船舶必须持有船舶国籍证书,或船舶登记证书,或船舶执照。【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6月19日国务院第60次常务会议通过,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六条船舶具备下列条件,方可航行:(一)经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依法检验并持有合格的船舶检验证书;(二)经海事管理机构依法登记并持有船舶登记证书;(三)配备符合国务院交通主
    2023-05-24
    70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权的法律依据
    土地使用权抵押设定登记法律的规定是: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时应当签订抵押合同,合同内容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抵押权生效。一、国有土地使用证能否进行贷款呢国有土地使用证能进行贷款。使用土地使用证进行贷款应当以土地使用权登记为前提,同时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签订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登记。二、土地抵押贷款怎么写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为保证债务的履行而签订的担保协议。它是民事合同的一种类型,是抵押双方当事人之间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依据。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必须登记,抵押登记是抵押合同生效的法律要件,未经登记的抵押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①
    2023-03-26
    111人看过
  • 漳州不动产抵押权变更登记什么时间办
    一、漳州不动产抵押权变更登记什么时间办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3:00-6:00(夏)二、漳州不动产抵押权变更登记办理材料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双方申请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证明发生变更事实的材料在建建筑物抵押权人同意预售的材料(原件);属于商品房预售致使在建建筑物抵押标的物发生变化的提交。其他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文件(原件);属于抵押权顺位、被担保债权数额、最高债权额、担保范围、债务履行期限等发生变更,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的提交。不动产权证属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三、漳州不动产抵押权变更登记办理流程申请与受理申请与受理四、漳州不动产抵押权变更登记办理依据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第656号)第五条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一)集体土地所有权;(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三)森林、林木所有权;(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
    2023-05-19
    281人看过
  • 扬州市不动产登记流程
    一、申请申请人至窗口申请登记可以申请的不动产权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二、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出具《不动产登记收件单申请材料包括:登记申请书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三、审核对申请材料的一致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核四、核定对符合规定的要求予以登记,并记载于登记簿,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予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不予登记情形:一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二是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三是申请登记
    2023-05-30
    241人看过
  • 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时应注意什么
    1、委托书如果不动产权利是自然人,委托书应当公证(香港公证文书应以转送印章确认);台湾公证文书由上海公证协会核定;在国外公证的文件,应当经外交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和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公证本合同一方为境外单位或个人(包括无境内身份证的单位或个人),应进行公证。三是办理时限为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7日内。需要补充文件的,竣工日期为验收日期。4应付费用:注册费。申请人应根据已登记的抵押物总价,分期按固定利率和累进方式支付差额:该房地产总价的累进收费率(%)(万元)不足100(含100)0.10超过100至2000(含2000)0.042000-5000(含5000)0.03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由申请人支付100元/套;申请组合贷款或其他贷款的,由申请人支付200元/套
    2023-05-08
    167人看过
  • 扬州职称证书管理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扬州职称证书管理办理设定依据是什么?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第40号令;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的通知。二、扬州职称证书管理办理地点在哪里?办理地点:仪征市大庆北路86号三、扬州职称证书管理办理时间是什么时候?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春秋季14:30-18:00夏季15:00-18:00冬季14:00-17:30四、扬州职称证书管理办理形式是什么?办理形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五、扬州职称证书管理办理条件是什么?受理条件:经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成绩合格者六、扬州职称证书管理办理流程具体是什么?1.申请人提交材料2.进行初步审核3.是否予以受理4.符合受理条件的,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5.完成审核,通知准许。七、扬州职称证书管理办理其它注意事项收费情况:不收费是否支持网上支付:暂无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2023-05-25
    116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动产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以动产不移转占有而供担保的抵押形式。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占有抵押动产,并就其出卖价金优先于其他债权而受清偿。由于不移转动产的占有而与以动产为标的的质权相区别,因动产抵押为不占有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动产的担... 更多>

    #动产抵押
    相关咨询
    • 动产抵押未登记是否能优先受偿法律依据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19
      动产抵押未登记能优先受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 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 抵押物抵押合同未办理登记所依据的是否属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26
      抵押合同未办理登记不生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所以,抵押合同未办理登记是不生效的。
    • 抵押登记的效力,有没有法律依据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9-09
      抵押登记的效力为一种对抗效力,如果债务人以动产抵押,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但是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 未办理抵押登记的不动产可以抵押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31
      1、关于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结果,必须以登记为必要条件,而不能认为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生效后就必然发生不动产物权的变动。合同的生效能够发生债权法上的效果,但是不一定能够发生物权法上的效果。要发生不动产物权变动的效果,必须进行不动产物权的公示即登记。2、只要抵押合同有效,就可以要求抵押人依法承担抵押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但是,如果抵押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拒绝办理抵押登记致使债权人遭受损失,
    • 未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不动产权属于什么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5-16
      未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的抵押人可能承担赔偿债权人损失的违约责任,如果未办理登记的原因是抵押权人或登记部门造成的,抵押人应当在抵押财产的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如果双方同意不办理登记,则抵押人也应在抵押财产的范围内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