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撤销权的五种情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8 21:50:15 424 人看过

(1)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现象。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只有其致使合同目的完全不能实现时,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享有合同解除权。(2)因拒绝履行主要债务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这是指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对于这种情况,另一方可不进行履行催告,径直行使解除权。(3)因迟延履行主要债务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债务人无正当理由,若对于未约定履行期限,在债权人催告后仍未履行的,债权人便可享有合同解除权;若在合同履行期间届满,仍未履行合同主要债务,则债权人可不进行催告即享有解除权。(4)因迟延履行或有其他违约情形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违约形态有多种,包括迟延履行、不完全履行,以及履行地点不符合合同约定等。在此情况下,债权人可不经催告而直接解除合同。(5)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情形。这是一个概括性的规定,当以上情形都没有出现,而法律规定其他情形合同也应该解除时,合同就解除。这实际为将来法律的发展留足了空间,同时也防止法律出现漏洞。

其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6日 16: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撤销权相关文章
  • 赠与的法定撤销权的概念,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情形
    一、赠与的法定撤销权的概念赠与的法定撤销权的概念是指在由现法律规定的可以撤销的特定情形时,允许赠与人或其继承人、法定代理人行使撤销权,撤销赠与合同。由于赠与从源头上来说是一种恩惠,体现的是一种扶危济困的道德品质,归根结底是一种道义行为。赠与人将赠与物无偿交付给受赠人,并没有要求受赠人一定的物质回报。但是如果受赠人接受赠与以后,不但没有感激之情,反而恩将仇报,以怨报德,实施了侵害赠与人利益的行为,或者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甚至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给赠与人精神上、物质上造成了损害。此时仍要求赠与人在受赠人忘恩负义的情况下恪守赠与义务,于情于理都很难讲通。为了保护赠与人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赠与人或其继承人、法定代理人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可撤销赠与合同。二、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情形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情形有: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
    2023-06-19
    368人看过
  • 房屋合同撤销多久生效,合同可撤销的五种情形有哪些
    一、房屋合同撤销多久生效民法典规定,房屋买卖合同被撤销的,从撤销之日起不具有法律效力,因合同取得的房屋,要返还给另一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二、合同可撤销的五种情形有哪些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2、因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在紧迫
    2023-06-20
    452人看过
  • 法定代理人的法定撤销情形
    赠与的撤销权本应属于赠与人,但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赠与人死亡或使其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赠与人的撤销权事实上已无法行使。而由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行使撤销权,才能实现赠与人撤销赠与的权利与意愿。同时,也只有在赠与人不能行使其撤销权时,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才有撤销赠与的权利。因而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撤销赠与必须基于赠与人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而致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这一法定情形。对赠与人的继承人行使撤销权的事由,其他立法例的规定也有所不一。德国的规定是,赠与人的继承人仅在受赠人因故意和不法行为致赠与人死亡时,始有权撤销赠与。意大利的规定是,如果受赠人因故意杀害赠与人而被判刑或者故意阻止赠与人撤销赠与,则赠与人的继承人可以提起撤销赠与之诉。我国台湾地区的规定是,受赠人因故意不法行为,致赠与人死亡或妨碍其为赠与之撤销者,赠与之继承人,得撤销其赠与。可以看出,德国在赠与人的继承人撤销
    2023-06-09
    357人看过
  • 可撤销合同五种情形诉讼时效的研究进展
    可撤销合同具体包括五种情形:是指订立合同时存在重大误解、乘人之危、显失公平、欺诈、胁迫的情况导致合同可撤销。如果当事人没有履行撤销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合同成立。撤销权属于形成诉权,受除斥期间限制,行使必须通过诉讼或仲裁的方式,权利人不得依据单方通知而行使。可撤销合同的五种情形合同可撤销的原因包括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乘人之危五种情形。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实施某种欺骗他人的行为,并使他人陷入错误而订立的合同。胁迫是指一方当事人直接以物质性强制或精神性强制迫使对方与己订立合同。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对于合同的重要内容产生错误的认识,并且基于错误认识而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是指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关系明显不符合权利义务对等原则的合同。乘人之危是指行为人利用他人的危难处境或紧迫需要,强迫对方接受某种明显不公平的条件并作出违背其真意的意思表示
    2023-07-01
    56人看过
  • 五种不安抗辩权的情形
    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不安事由时,可以中止履行。不安抗辩权的4种不安事由是:(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不安抗辩权与预期违约的联系不安抗辩权与预期违约分别是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对合同预期不履行进行救济的具有代表性的制度,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对不安抗辩权作出了规定,第五百六十三条第2项和第五百七十八条对预期违约制度作出了规定。两项制度结合起来规定,实际上是借鉴两大法系的一种尝试。我国《民法典》规定的这两项制度确实具有一定的相似性,二者都是合同一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到来前拒绝履行合同或者可能不履行合同,且债权人都有权拒绝自己的履行。但从性质上说,预期违约制度属于违约责任制度的范畴,而不安抗辩权则属于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两种制度的适用将产生不同的效果,两者的区别还表现在
    2023-07-08
    99人看过
  • 五种可撤销的行为
    新破产法第31条规定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破产申请财产的五种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这五种行为都极具破产欺诈或假破产,真逃债的嫌疑,因此,新破产法予以高度关注。第31条具有丰富的内涵。根据此条的规定,可撤销行为有以下五种:1、无偿转让财产的。无偿转让财产是不正当减少债务人财产,损害债务人人利益的典型形态。无偿转让财产,是以无代价或者实质上无代价的方式将债务人财产让渡与他人的行为,例如,直接将某项财产赠与他人,在交易过程中让渡某项财产利益而不取回报(变相赠与)等。不论这种赠与或赠送行为在道德上多么高尚,只要是在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的行为,管理人都可提请撤销。2、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进行交易,实质上是一种不当放弃债务人可得利益,从而使其可执行财产减少的行为。在认定这种行为时,关键是确定该财产在当时的可售价格。对此,主要应考虑两个因素:
    2023-04-24
    202人看过
  • 延期审理的法定情形共有五种
    1、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2、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3、由于当事人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4、对于辩护人依照有关规定当庭拒绝继续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的,合议庭应当准许,同时被告人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的,合议庭应当宣布延期审理;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的,应当同意,并宣布延期审理。被告人要求人民法院另行指定辩护律师,合议庭同意的,应当宣布延期审理;5、发现遗漏罪行或者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虽然不需要补充侦查和补充提供证据,但需要提出追加或者变更起诉的,公诉人向法庭提出延期审理的建议。其中,前三项是“可以”延期审理的情形,后两项是“应当”延期审理的情形。一、刑诉法延期30日条款是怎么规定的?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
    2023-04-05
    458人看过
  • 撤销抵押权情形
    一、撤销抵押权情形撤销权是债权人享有的一项极其重要的权利,在很多数情况下,债权债务关系无法正常地归于消灭,部分债务人会通过各种手段转移自己的财产,导致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得到实现。其中最常见的情形之一就是将财产恶意抵押给第三人来规避债务,这时债权人便可以行使抵押撤销权。债务人不当减少其财产的行为,如果危害债权人实现债权,债权人为保证自己的债权能够实现,有权申请法院撤销债务人的不当行为,这即为债权人撤销权。第一、债务人存在多个普通债权人;第二、抵押行为发生在清偿债务时,即多个债权履行期均届满,债务人均负有清偿义务时;第三、债务人将其全部或者部分财产抵押给其中一个债权人;第四、债务人与其中一个债权人有恶意串通行为;第五、因该恶意串通而设定抵押,导致债务人丧失履行其他债务的能力,损害了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二、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方式有哪些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必须由享有撤销权的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
    2023-04-30
    194人看过
  • 行政处罚决定撤销的法定情形
    撤销行政处罚决定要根据法律规定,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一)主要证据不足的;(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超越职权的等。一、撤销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适用的情形有哪些撤销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适用的情形有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违反法定程序的;适用依据错误的;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法院判决撤销后,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二、之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如何撤销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已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被处罚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复议事项成立的,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
    2023-06-20
    201人看过
  • 撤销与破产法定情形的关系
    经济社会瞬息万变,每天都有企业在兴起,也有企业在衰落。我国对于企业无力经营采用破产制度,企业符合破产条件的,可以申请进入破产程序。破产程序既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清算财产。行使破产撤销权的情形1、债务人恶意损害债权的行为。2、债务人的无偿行为。3、可撤销的非正常交易行为。4、可撤销的偏颇行为。破产撤销权纠纷处理方法有什么1、和解。和解是指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和解是当事人自由选择的在自愿原则下解决台同纠纷的方式,而不是合同纠纷解决的必经程序。当事人也可以不经协商和解而直接选择其他解决纠纷的途径。2、调解。凋解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通过运用说服教育等方法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调解有两种方式一是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当事人发生合同纠纷,可以向纠纷当事人所在地或者纠纷发生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二
    2023-07-03
    481人看过
  • 法定情形下的仲裁裁决撤销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撤销仲裁裁决的后果撤销仲裁裁决的后果如下:根据《仲裁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裁决的,应当裁定终结执行。撤销裁决的申请被裁定驳回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执行。按照我国《仲裁法》的规定,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主体
    2023-07-04
    436人看过
  • 五种效力待定合同的情形
    效力待定的五种情形:一、无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合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可以订立某些与其年龄相适应的细小的日常生活方面的合同外,对其他合同,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订立。二、限制行为能力人缔结的合同。三、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缔结的合同。四、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五、主体合格效力待定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效力是怎样的效力待定合同经当事人追认之后即为有效。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生效与否尚未确定,须经过补正方可生效,在一定的期限内不予补正则视为无效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
    2023-07-03
    381人看过
  •  工伤认定的五种常见情形
    工伤认定需满足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原则,但非工作原因、不在履行工作职责情况、因工外出活动、上下班途中事故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突发疾病48小时内死亡等情况下不能认定为工伤。此外,故意犯罪、醉酒或吸毒伤亡、劳动者自残或自杀等也不认定为工伤。工伤认定的原则包括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以下情况不能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非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不是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因工外出期间,进行个人活动受到伤害;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抢救无效,在48小时后死亡。另外,法律还明确规定了即使符合三工条件,也不认定为工伤的情形:1、故意犯罪的;2、醉酒或者吸毒伤亡的;3、劳动者自残或自杀的。为什么不是工伤?哪些情况不能认定?工伤认定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
    2023-11-16
    119人看过
  • 撤销权消灭情形如何认定
    撤销权消灭情形:1、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2、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撤销权;3、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4、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一、合同撤销时效为多久合同撤销时效为一般情形下是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如果是重大误解的,是九十日内;如果被胁迫的,是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可以行使撤销权。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二
    2023-04-05
    277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撤销权
    词条

    撤销权是撤销权人依其单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效力溯及既往的消灭的权利。因撤销原因不同,撤销权人也不同。 在重大误解中,误解人是撤销权人;显失公平中,遭受明显不公的人是撤销权人;欺诈、胁迫中,受欺诈、受胁迫的人是撤销权人。撤销权是诉权,只能通过法... 更多>

    #撤销权
    相关咨询
    • 赠与合同的撤销分几种情况法定撤销情形有什么种类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14
      赠与合同的撤销分为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两种。 法定撤销情形,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 撤销缓刑假释五种情形是什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16
      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 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 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
    • 五种解除合同方式不予撤销的情形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6-08
      1.一般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2.因重大误解而行使撤销权的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撤销权。 3.如果当事人受胁迫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4.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5.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 债权人撤销权8种情形有什么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1-16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被追认前; 2.无权代理人订立合同被追认前; 3.低价处分其财产债权人受损; 4.显失公合同; 5.基于胁迫的合同; 6.基于欺诈的合同; 7.基于欺诈实施行为; 8.基于重大误解的合同。
    • 民法典下有哪些规定合同有五种情形可以撤销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8-24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以下情况下可以对合同撤销: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因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 3、因欺诈订立的合同。 4、因胁迫订立的合同。 5、因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