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80后的年青人同桌吃饭,因琐事发生争执。钱某一气之下,一酒瓶砸向了张某,将张某眼睛砸伤。案发后,钱某非常懊悔,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6万元,取得受害人张某的谅解。3月25日,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钱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3月7日晚,被告人钱某受朋友邀请在本市新市区北京南路一饭庄与被害人张某同桌吃饭,期间被害人张某与被告人钱某的朋友发生争执续而引发撕打,撕打过程中钱某拿起饭桌上的酒瓶将被害人张某的右眼砸伤。经鉴定,被害人张某的伤势程序为轻伤一级。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钱某将60000元赔偿款交法院。
法院认为,被告人钱某因故使用暴力将被害人张某致伤,造成张某轻伤的后果。被告人钱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钱某自愿认罪,主动赔偿被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本院在量刑时酌情从轻处罚。经社区调查评估,对被告人钱某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故依法从轻做出上述判决。
央企拿地的疯狂冲动
虽然有关方面一再声称,央企在房地产市场中的份额很小,不足以推高房价。但是,种种迹象表明,这样的辩解似乎难以成立。
自今年4月中旬对房地产市场实施调控以来,央企就一直处于舆论的风口浪尖之中。先是在调控政策出台以后,央企仍然疯狂地拿地、疯狂地当地王,被迫无奈之下,国资委按照中央的要求,勒令78家央企必须限期退出房地产市场。虽然此举暂时遏制了央企的拿地冲动,78家央企也都作出了退出房地产市场的表态。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除了极个别央企履行了承诺之外,其他央企都是见风不见雨,没有按规定退出房地产市场。不仅如此,近一段时间以来,央企再度萌生了拿地冲动,吹起了新一轮的拿地风暴。北京、上海、广州等地,央企的身影再次频频出现在房地产市场。
据媒体报道,近日,在广州市举行的一次土地拍卖会上,央企之一的保利地产,竟然在一天内两次刷新广州市的土地价格,将广州的楼面地价一举推高至2万元的历史新高。以至于民企大佬之一的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也感到不可思议,认为这样的地价完全超出了他的想象、超出了他的预期。
那么,为什么在严厉的调控政策下,央企仍然敢于不顾一切地疯狂拿地呢就企业层面来看,可能主要基于这样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不差钱。在宽松的货币政策下,绝大多数央企都得到了政府和银行的格外照顾,资金十分宽松,疯狂拿地的物质基础相当厚实。而北京市11月份房地产业新增贷款高居第一位,也作出了进一步的证明和注释;二是盲目扩张。这一点,金融危机爆发以后表现得更加突出。不仅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如此,其他央企也是如此。为了所谓的做大做强,央企在扩张过程中,可以不计代价、不讲成本、不顾效益。虽然王健林认为保利地产所拿地块的楼面地价至多在13000元-15000元之间,但是,保利地产却能够以高达2万元的价格拿下这些土地,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民企与国企之间的效益意识、效益观念。正是这样两个方面的原因,才直接促成了央企疯狂拿地和频当地王现象的发生。
需要引起重视和关注的是,由于央企的特殊地位和身份,他们敢于疯狂拿地和频当地王,似乎在暗示购房者,此轮房地产市场调控可能已经走到了尽头,房价已不可能再出现下降,甚至会出现新一轮上涨。这一点,从媒体的最新报道中,也似乎得到了证实,北京再次出现了购房者通宵排队买房的现象。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暗合了央企疯狂拿地现象,成为对此轮房地产调控政策前景的一种新的注解。
我不知道,此轮房地产调控还有没有值得继续期待的可能。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不管房地产市场的走向如何,也不管房地产调控还会不会继续,央企疯狂拿地和频当地王的现象还是应当引起高度重视的。作为国有企业,央企无论从所处的地位还是自身的发展来看,都应当比其他类型的企业显得更具有社会责任一些,更具有大局意识一些。更重要的,央企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还是政策的风向标。如果央企的行为不规范,会带来许多的负面作用与影响。
所以,对央企疯狂拿地和频当地王的行为,必须严加遏制、严格控制。首先,对明确表态必须退出房地产市场的央企,仍然要按照既定目标退出,并下达退出限时令;第二,对央企拿地实施绩效考核,特别对充当地王的央企,如果出现亏损等现象,追究经营者的责任;第三,严格控制对主业为房地产的央企的信贷投放,并对这些央企实行适度信贷回收;第四,加强对地方政府与央企在土地经营方面的合作的监督,防止地方政府通过财政返还等手段与央企共同经营土地财政,哄抬地价、哄抬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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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拍卖即土地使用权拍卖。在指定的时间、公共场合,在主持人的主持下,通过公开竞价而定价的方式买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在中国,其程序是:土地管理部门于公开拍卖前30日发出拍卖公告。竞买人报名参加竞买并索取有关文件。竞买人向拍卖人报送参加竞买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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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故意伤害罪判几年贵州在线咨询 2022-02-08已经涉嫌故意伤害罪。《刑法》第十八条第四款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因此,酒精过度并不是不负刑事责任的理由。《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达到“轻伤”级别的,就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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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酒后伤害跟故意伤害一样吗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27酒后伤害也属于故意伤害的一种,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根据这一规定酒后伤人仍然要承担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酒后也只是控制能力受到点制约,不会出现精神障碍。再从法律的规定上看,也同样是按故意伤害处理的,并不因为酒后就可以减轻或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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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故意伤害罪判多少年宁夏在线咨询 2023-06-30(一)犯故意伤害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备注:符合正当防卫条件的,免刑。 故意伤害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其中,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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砸伤小偷是故意伤害罪吗?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05二、根据第《治安管理处罚法》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