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构成共同侵权,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2、二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并造成损害后果,不能确定实际侵害行为人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4、共同危险行为人能够证明损害后果不是由其行为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共同侵权行为是什么意思?
共同侵权行为是指数人基于共同过错而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侵权行为,也称为共同过错、共同致人损害。
共同侵权行为的特征如下:(1)共同侵权行为人必须是两个或两个以上。(2)共同侵权行为人具有共同致人损害的故意或过失。(3)共同侵权行为人的行为具有共同性。即共同致害行为既可能是共同的作为,也可能是共同的不作为。但数人的行为必须相互联系,构成一个统一的致人损害的原因。(4)结果的同一性。即数个侵权行为造成了同一的损害后果。
二、什么情况下共谋不构成共同犯罪
两人以上过失犯罪的不属于共同犯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主要为必须有共同的犯罪目的。共同犯罪的构成特征:1、主体要件:有两个以上的犯罪主体。作为共同犯罪人中的任何一人,都必须具备责任能力,达到责任年龄的一般主体资格。未达到责任年龄参与共同犯罪的,不认为是共同犯罪。二人共同实施犯罪行为,只要其中一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也就是说只有一人具有犯罪主体资格,就不认为是共同犯罪。2、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必须具有共同犯罪行为,即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是指向同一目标,被彼此联系、互相配合、竭诚一个犯罪行为整体。共谋实行犯罪,在场没有直接实行犯重罪行为,但在一旁站脚助威的,也成立共犯。3、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具有共同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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