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工伤保险工伤损害赔偿纠纷怎么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7 18:16:33 380 人看过

一、有工伤保险工伤损害赔偿纠纷怎么办?

对社保部门核定的工伤赔偿有纠纷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二、工伤事故中有工伤保险公司还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由工伤保险的,公司需要支付以下赔偿金: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三、工伤损害赔偿纠纷的行政复议流程有哪些?

1、申请人提出复议申请。

2、复议机关受理申请后,在七天内把复议申请书的副本或者是复印件发给被申请人。

3、被申请人在收到相关资料之后要之在十日内提出书面的答复。

4、复议机关进行审查和调查,并且提出和通过复议意见。

5、复议机关制作复议决定书。

四、工伤损害赔偿纠纷申请行政复议的条件有哪些?

1、申请人应当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应当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范围且依法应当由本机关受理;

3、申请行政复议应当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复议请求和理由;

4、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超过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人应当向行政机关说明理由。

对工伤损害赔偿纠纷的解决方案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分析。一般社保部门是根据员工或用人单位提交的证明材料,按照国家法律制度支付工伤损害赔偿金的。若员工认为社保部门核定的工伤赔偿金不符合法律规定,要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n(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n(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n(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n(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n(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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