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证人出庭作证要注意哪些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6 19:11:31 81 人看过

一、二审证人出庭作证要注意哪些问题?

1、要带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很多证人到了法庭才发现没带证件,有时不能进入法院。白跑一趟事小,影响案件审理事大。另外,一个办事粗心大意的人说话很难让人相信。

2、一定要实事求是。俗话说:“会说的不如会听的”。法官、仲裁员、对方律师通常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因此,不符合实际的话不能自圆其说,经不起质问,不能被法官或仲裁员相信。不但没有实际效果,而且可能为对方作证。

3、最好要有法律的基本常识。要知道案件的争议焦点,证言要说明什么问题,要围绕这个问题说。不能说成流水账。要明白办案人员的提问目的,千万想好再答!

4、要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因为只有恰好了解案件情况的人才能成为证人,所以证人不能选择,如果遇到心理素质较差的证人,可能会影响效果。尤其要注意,仲裁员、法官开场白都要说作伪证要负法律责任等,这是程序性的话,不必介意。而有的证人恐怕自己说错,反而越说越乱。

二、哪些行为构成伪证罪?

以下6个情形,应以伪证罪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证行为足以使他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轻罪重判的。

(二)伪证行为足以使犯罪分子逃避刑事处罚或者重罪轻判的。

(三)伪证行为造成冤、假、错案的。

(四)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经济犯罪分子销毁罪证或得制造伪证的。

(五)出于伪证行为致使他人自杀或精神失常的。

(六)伪证行为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到了二审时,证人如果可以出庭作证的话,那一定是法官同意的,证人出庭作证的这件事情,不是律师想让证人作证,证人就可以在庭上作证的。其实,如果证人不想出庭作证的话,也可以以书面形式,把自己的证言写出来,但证人要为自己的证词负法律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2: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经济犯罪相关文章
  • 二审法院审理案件注意哪些问题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9条至191条的规定,第二审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进行审理后,应按先列情形分别作出处理:1、原判决认定事实正确,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抗诉,维持原判。2、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第二审法院应当撤销原判,重新判决,并在判决中阐明改判的根据和理由。3、原判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由二审法院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4、发现一审法院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1)违反法律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2)违反回避制度的。(3)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4)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5)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扩展资料: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的审理范围体现了第二审法院的职能。我
    2023-02-27
    172人看过
  • 浅谈鉴定人出庭质证时应注意的问题
    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司法改革的继续推进,庭审方式日趋成熟,鉴定人出庭质证将是我们义不容辞的义务。为了使鉴定人完成好出庭质证这一项必经程序,笔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自己出庭的经验,谈一点对出庭质证的认识。一、鉴定人出庭质证的法律依据与作用鉴定结论作为一种法定证据,同其他形式的证据一样,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方可成为定案的依据,这是证据法的基本要求。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对鉴定人出庭作证已有明确规定,我国《刑事诉讼法》第82条、154条、156条、157条,《民事诉讼法》第124条、第125条,《行政诉讼法》第47条对鉴定人出庭作了原则性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规定》中对鉴定人出庭作了具体规定。按照现代诉讼理念,双方当事人(包括控辩双方)的诉讼地位是平等的,因此,鉴定人应与其他诉讼参与人一样出庭作证并接受双方当事人、律师以及法官、检察官的
    2023-06-06
    418人看过
  •  证人拒绝出庭作证的法律责任问题
    这段内容讲述了凡是了解案件情况的人或单位,都必须有责任出庭作证,即使证人不愿出庭,也不能要求其承担法律责任。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虽然法律规定了公民有作证的义务,但并没有明确规定拒绝作证应当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凡是了解案件情况的人或单位,都必须有责任出庭作证,即使证人不愿出庭,也不能要求其承担法律责任。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法律虽然规定了公民有作证的义务,但并没有明确规定拒绝作证应当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能 否 要 求 证 人 承 担 法 律 责 任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而要求证人承担法律责任,则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首先,
    2023-09-01
    232人看过
  • 民事二审证人出庭作证是否允许?
    民事二审证人出庭作证是允许的,这在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相关的诉讼类型的案件规定当中,明确的说明了是允许证人出庭作证的,当然必须要在举证期限届满之前就提出来,在这个过程当中首先要经过人民法院的许可才能够出庭。一、作证的形式是什么?1、书面证言或视听资料或双向视听传播技术手段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作了具体规定,是指(一)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二)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的;(三)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四)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的;(五)其他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以上情形,经人民法院许可,证人可以提交书面证言或者视听资料或者通过双向视听传输技术手段作证。2、出庭作证涉及证人出庭作证具体操作程序的规定有3条。具体程序是:(1)、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10日前提出申请,并经人民法院许可;(2)、人民法院准许的,
    2023-03-14
    318人看过
  • 二审证人出庭作证的规定是什么?
    一、二审证人出庭作证的规定是什么?当事人中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人民法院准许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想在二审中申请出庭作证的,必须符合二审新证据的要求。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内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二、法院如何询问证人?证人到庭后,审判人员应当先核实证人的身份,与当事人以及本案的关系,告知证人应当如实地提供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隐匿罪证应负的法律责任。证人作证前,应当在如实作证的保证书上签名。向证人发问,应当先由申请传唤的一方进行,发问完毕后,对方经审判长准许,也可以发问。审判人员认为必要时
    2023-06-03
    189人看过
  • 询问证人要注意什么问题
    1、询问不满18岁的证人,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询问的地点也可以选择未成年人所熟悉和习惯的场所。这样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减少其思想顾虑,消除心理压力,达到询问的目的。询问聋、哑证人,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作翻译,并将这种情况记入笔录。询问不通晓当地语言文字的人、外国人,应当为其聘请翻译。2、询问证人,一般应先让证人就他所知道的情况作连续的详细叙述,并问明所叙述的事实的来源,然后根据其叙述结合案件中应当判明的事实和有关情节,向证人提出问题,让证人回答。询问证人必须保证其有客观、充分地提供证言的条件。3、对证人的叙述,应当制作笔录,交证人核对或者向他宣读。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证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主要涉及到询问的地点、引导等等,同时在询问证人时,应当告知他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而要是询问不满18岁的证人,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公
    2023-08-17
    147人看过
  • 哪些人可以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哪些人可以作为证人出庭作证:根据刑事诉讼法,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一)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并且这种缺陷或者年幼要达到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程度时,才能排除其证人资格,而是否达到了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程度,不能以个人主观判断,必须由专门人员的鉴定来确认。证人必须有作证能力,对于证人的作证能力应当采取推定法,即推定每一个人都有作证能力,如果要否定一个人的作证能力,必要时可以进行审查或者鉴定。(二)证人只能是自然人,单位或者组织出具的证明材料,只能以书证的形式出现,而不能以证人证言的形式出现。(三)证人证言必须坚持个别化原则,即一人一证,利用座谈会形式形成的材料不能作为证人证言使用。(四)证人的身份是由于他(们)对案件情况的感知在客观上与案件之问形成了相应的证明关系所决定的,因此证
    2023-06-14
    228人看过
  • 制作第二审刑事判决书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检察机关提起抗诉的,第二审刑事判决书中应当将其写为”抗诉机关”。检察机关提起刑事公诉的,第一审刑事判决书中应当将其写为“公诉机关”;检察机关提起抗诉的,第二审刑事判决书中应当将其写为“抗诉机关”。公诉案件的被告人提出上诉的,第二审刑事判决书中应当将检察机关写为“原公诉机关”。一、发出去的判决书有错误怎么办1、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发出的判决书中的错误是涉及到对法律文书的误写、对判决书中的相关内容有误算的、对诉讼的相关费用有漏写的以及存在有其他笔误的话,像这一类的错误,法院是可以通过裁定补正的,而如果说是判决书的做出在案件事实上是存在错误的话,那么当事人可以提起上诉。2、实践当中,如果法官是在宣告裁判文书或者是在判决书送达之后才发现判决书的文字方面的内容出现了错误的话,应该立刻收回判决书,并且对错误的地方进行校对章的补正、重新制作新的裁判文书或者对原来制作得判决书进行裁定予以补正。如果只是
    2023-02-11
    229人看过
  • 合同纠纷庭审时该注意哪些问题
    合同纠纷庭审应注意以下情况:一是开庭时携带身份证原件,避免法院无法核实身份,导致庭审无法继续。二、携带法院送达的传票,自己的民事诉讼,了解自己的诉求和理由。三是对自己起诉状中的内容需要有证据支持,携带证据的原件,如果没有提交,可能面临败诉风险。第四,注意庭审纪律,按时出庭。第五,如果需要和解,需要有底线。第六,如果涉及合同违约,需要积极准备对方违约的证据和我们催告的证据。合同纠纷的庭审流程一、首先,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并宣布法庭纪律。二、其次,由审判长宣布开庭,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三、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1、当事人陈述。2、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3、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4、宣读鉴定意见。5、宣读勘验笔录。其
    2023-08-07
    490人看过
  • 补办出生证明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补办出生证明时,涉及如下几方面注意事项:一、填表要求婴儿的姓名一栏可空,但是其余的填表项,需要如实的填写,不可以留空。婴儿父母的姓名和身份证、住院时的病历上的名字要一致。婴儿父母的职业和单位一栏可以简写或留空。婴儿父母双方的户口簿地址要写准确。婴儿户口是随父亲的。二、记得在婴儿出生以后15天左右,需要办理好出生证明,办证明前是要提前确定婴儿的姓名的。三、出生证明补办时。需要婴儿父母的身份证件原件,还有户口簿的原件或者复印件,还有生育证、结婚证这些。另外,还要记得带上出院通知单!四、如果证件材料不齐全,是无法办理出生证明或者补办出生证明的。五、补办出生证明是要求孩子父母办理的,如果实在父母不能办理的需要出具授权委托书。怎样补办出生证明'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要求补发的应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一)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二)父
    2023-08-02
    314人看过
  • 二审中证人出庭作证的申请需要什么条件
    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期限截止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但是考虑到实际情况的复杂性,作“一刀切”的规定,必然会在此出现不公平的现象,因此有必要设一弹性规定。为此,对于当事人在庭审中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合理裁量,决定是否准许以及是否延期审理。也就是说,法院的处理方式上可有三种选择。一是决定不准许证人出庭作证,主要适用于当事人申请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形。二是决定准许证人出庭作证,适用于当事人的申请有正当理由的情形。三是决定准许证人出庭作证并且延期审理,适用于当事人的申请有正当理由,但准许证人即刻出庭作证将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质证困难的情形。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须经法院许可。申请只可能有两个法律后果,即许可或不许可。这意味着法院应当进行一定程度的审查,对于在法律上或事实上明显不具有出庭作证的可能性与必要性的,法院不予准许。比如,当事人申请已死亡证人出庭作证,当事人企图要求证人证明
    2023-02-21
    459人看过
  • 未成年人作为房产证持有者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规定: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以未成年人的名义所进行的民事活动,要么必须取得其监护人的同意,要么直接由其监护人代理。对于购房这种标的巨大的合同,只能由其监护人代理进行交易。未成年人虽然可以单独购置物业,但因其没有债务偿还能力,所以不能分期付款,必须一次性付款。如果不是一次性付款,在目前一些城市的各大银行不办理房屋唯一产权人是未成年人的按揭申请,申请住房贷款只能由未成年人的父亲或者是母亲甚至是父母等法定代理人共同来申请。未成年人持有房产弊端提示处置未成年人名下的房屋产权交易会相对麻烦。这期间,孩童业主的房产处置权要由其法定监护人代理行使。《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二条规定
    2023-05-05
    426人看过
  • 对实物证据的审查应注意哪些问题
    一、对实物证据的审查应注意的几点问题(一)注意审查实物证据的客观真实性影响实物证据客观真实性的因素主要有三:一是人为伪造,伪造物证、书证可能出于对他人的栽赃陷害,也可能出于自己逃避法律责任;二是物证、书证可能因自然原因发生变化,如现场遗留的鞋印因风吹雨淋而变形,物品保管过程中因自然原因而损耗、变质等;三是物证、书证因提取、固定、保管不科学、不严谨而发生变化,如提取的血迹检材因保管不善而被污染、腐坏,物证、书证的复制件、复印件出现失真,不能反映原物、原件的外形、特征或者内容等。(二)注意审查证据的来源我国刑诉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物证、书证的收集方法有勘验、检查、搜查和扣押。至于通过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和被害人,向有关单位或者人员提取物证、书证的方法,其实质为上述物证、书证收集方法的延伸。即通过此类途径,获知一定信息,在此基础上再进行物证、书证的收集。勘验,是指公安司法人员为收集证据,发现真实,
    2023-03-01
    225人看过
  • 提交车祸证据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提交车祸证据要注意什么问题1、证据必须注明证据的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址;书证应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但需经法院与原件核对无异议后加以注明;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提交视听资料必须真实。2、当事人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
    2023-05-31
    333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经济犯罪,是指在社会经济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领域,为谋取不法利益,违反国家经济、行政法规,直接危害国家的经济管理活动,依照我国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更多>

    #经济犯罪
    相关咨询
    • 证人出庭作证问哪些问题?证人出庭作证的条件是哪些?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05
      对我国有关证人出庭作证的立法和实务评析 人出庭作证时,应当出示表明其身份的证件。为了查明案件事实,人民法院必须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要求,对案件涉及的所有证据进行细致、深入的审查,尽最大可能识别伪证或者有明显瑕疵的证据。证人出庭作证时,法院首先需要确认的就是,该证人是否确系法院所传唤的证人,而这就需要该证人证明自己的身份。
    • 证人出庭作证该问什么问题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17
      第五十九条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 第六十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常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第六十一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 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
    • 制作询问证人的注意事项有哪些?询问证人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有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06
      询问证人也是一门技术,如果方法运用的恰当就会如鱼得水,那么询问证人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呢? 1、询问不满18岁的证人,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询问的地点也可以选择未成年人所熟悉和习惯的场所。这样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减少其思想顾虑,消除心理压力,达到询问的目的。询问聋、哑证人,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作翻译,并将这种情况记入笔录。询问不通晓当地语言文字的人、外国人,应当为其聘请翻译。 2、询问
    • 法庭拘传证人的手续是哪些,要注意哪些问题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26
      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措施。拘传是我国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体系中强制力最轻的一种,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均有权决定适用。《刑诉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
    • 被邀请出庭作证,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的问题是什么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07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 第六十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第六十一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