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低价转让的原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1 22:25:15 134 人看过

平价转让股权指的是股权的转让价格跟原价值一样。具体而言,也就是股权的价格跟公司设立时的价格一样,因此也就不存在溢价的情况,但是平价转让股权依然要缴纳相对应的税费,即以股权转让方为纳税人,以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而平价转让跟0元转让是不一样的,依然会受到税法的相关规制。

平价转让股权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转让个人股权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是按照,股权转让价格减除股权计税成本和转让过程重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股权计税成本是指自然人股东投资入股时向企业实际交付的出资金额,或购买该项股权时向该股权的原转让人实际支付的股权转让金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

以此来看,没有差价就没有个税。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第六条扣缴义务人应于股权转让相关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的有关情况报告主管税务机关。

被投资企业应当详细记录股东持有企业股权的相关成本,如实向税务机关提供与股权转让有关的信息,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公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8日 05: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权转让相关文章
  • 平价或低价转让股权证明材料
    一、平价或低价转让股权证明材料(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二)新的股东资格证明的复印件;(三)公司章程的修正案,需要公司盖章;(四)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如由代理登记机构代理还需提交该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加盖公章;(五)《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需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六)如是向公司以外的人张股权还需提交股东会上决议的原件;(七)股权转让协议;(八)涉及到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规定的股权变更就必须要进行审批,还需要将批准文件提交到相关部门。二、股权转让的手续有哪些(一)召开原股东会决议,需全体股东签字或盖章;(二)股权转让协议书,需要转让双方签字或盖章;(三)《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需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四)指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表人的身份证附件和签字以及《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三、股权转让的具体流程(一)请一位尽职尽责的律师进行调查;(二)
    2023-06-04
    93人看过
  •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可以低价转让吗
    一、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可以低价转让吗股份能够进行降价转售。关于股份转让的价格,当事人有权自行协商决定,但是必须依照实际状况如实申报税款。如果纳税人所申报的计税依据存在显著过低且缺乏合理原因的情况,那么税务机构有权利核定其应缴纳的税额。股份代表了股东在初创企业中所拥有的投资份额,也就是股权比例。股权比例的高低,直接关系到股东对于公司决策的话语权以及掌控力,同时也是股东分享利润分配比例的重要依据。二、实缴不足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无实缴出资股权原则上不得转让,但若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则遵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间可自由转让股权,或全部,或部分。在我国,《公司法》并未禁止未实缴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然而如章程另有明确约定,则应依章程执行。
    2024-07-17
    479人看过
  • 股权转让过程与计价原则
    股权转让的价格并不等于注册资金或实际出资,是由双方(转让方、受让方)参照注册资金、实际出资、公司资产、未来盈利能力、无形资产等因素协商确定。实施程序如下:1、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2、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三十日内作出答复;3、不同意转让的,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工程计价的特点工程造价的特点:1、工程造价的大额性2、工程造价的个别性、差异性3、工程造价的动态性4、工程造价的层次性5、工程造价的兼容性工程造价的这些特点,决定了工程造价的计价特征:1、单件性2、多次性3、组合性4、多样性5、复杂性《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
    2023-07-24
    465人看过
  • 股权转让定价原则的详细解释
    股权转让的价格并不等于注册资金或实际出资,是由双方(转让方、受让方)参照注册资金、实际出资、公司资产、未来盈利能力、无形资产等因素协商确定。实施程序如下:1、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2、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三十日内作出答复;3、不同意转让的,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企业的非定价行为有哪些企业的非定价行为如下:1、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3、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4、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5、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6、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
    2023-07-16
    205人看过
  • 低价转让股权是否可以上市?
    股权可以低价予以转让,因为股东是有权任意拟定转让价格的,国家对股权转让价格没有强制规定。但国有股权转让的价格是有限制的,在产权交易过程中,当交易价格低于评估结果的90%时,应当暂停交易,在获得相关产权转让批准机构同意后方可继续进行。股权转让可以无偿转让吗股权转让,无论是自然人之间还是法人之间或自然人与法人之间的股权转让,印花税都是统一要缴的;是否缴纳所得税取决于转让价款与出资款是否有溢价所得,溢价部分需按照法定税率缴纳所得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
    2023-07-06
    89人看过
  • 哪些情形属于低价股权转让
    主管税务机关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正当理由的,可视为计税依据明显偏低:(1)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低于取得该股权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的;(2)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3)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价格的;(4)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价格的;(5)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情形。一、什么是股权转让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最为成功的表现之一。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有企业改革及公司法的实施,股权转让成为企业募集资本、产权流动重组、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形式,由此引发的纠纷在公司诉讼中最为常见,其中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是该类案件审理的难点所在。二、低价股权转让原因有哪些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2023-06-21
    76人看过
  •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定价原则
    股权转让价格并不等于注册资金或实际出资,是由双方(转让方、受让方)参照注册资金、实际出资、公司资产、未来盈利能力、无形资产等因素协商确定,可以大于或小于注册资金、实际出资、公司资产。公司有权要求未实际出资到位的股东限期补足出资,实际出资到位的股东也有权要求未实际出资到位的股东补足出资。公司完成工商登记后,股东不得退股,只能以股权转让的方式退出。股东股权转让时,公司及其他股东均有权要求转让股权的股东将股权转让价款首先用于补足出资。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需要注意的问题1、鉴于有限责任公司的性质,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不能随意转让,应遵循法定程序进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由法定的一定人数股东组成,转让的一般程序是:股东向董事会提出转让申请,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讨论,经法定人数股东同意后方可转让。2、有限责任公司是股东基于彼此的信赖而建立起来的,兼有资合与人合的特点,为了维持公司股东彼此
    2023-04-07
    140人看过
  • 股东以低于市场价转让股权合法吗?
    1、股东以低于市场价转让股权不一定合法国有股权转让的价格是有限制的。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在清产核资和审计的基础上,转让方应当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评估报告经核准或者备案后,作为确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价格的参考依据。在产权交易过程中,当交易价格低于评估结果的90%时,应当暂停交易,在获得相关产权转让批准机构同意后方可继续进行。2、非国有股权转让(民营企业)的价格没有限制,不涉及可能发生的国有资产流失问题,1元价格是可以的。一、低价转让股权怎么缴纳个人所得税?1、个人低价及平价转让股权可能会牵涉公平交易价格的确定、例外情形及核定方式、股权转让行为界定、股权原值的确认、纳税申报等诸多法律问题。2、股权转让收入包括与股权转让相关的各种款项,如:违约金、补偿金以及其他名目的款项、资产、权益等,转让收入应当符合公平交易原
    2023-06-28
    175人看过
  • 低价转让股权给员工持股是否合法
    关于低价转让股权行为是否合乎法规这个问题,需要根据特定情况来进行判断和分析。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国有股权的转让价格受到严格的管控。在产权交易所当中,如果交易价格严重低于经过评估所得出的结果的90%,那么就应该及时中止交易进程,并在得到相关产权转让审批机构的许可之后,才能重新启动交易。因此,任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低价转让都是非法的。其次,对于非国有股权(即民营企业)的转让价格,则没有明确的限制,因为这并不涉及到可能出现的国有资产流失问题。然而,股权转让的价格仍然需要由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商确定,但是,当事人必须按照实际情况如实申报税款。若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过低且缺乏合理的解释说明,税务机关有权依法对其应纳税额进行核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在清产核资和审计的基础上,转让方应当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评估报告经核准或者备案后,作为确定企
    2024-04-30
    347人看过
  • 低价股权转让是否可行之探讨?
    法律没有规定,股权是否可以低价转让。对于股权转让的价格,也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但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一半以上同意。股东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同意其股权转让。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股权质押中可以把股权转让吗一般不可以,股权质押后股东丧失了对股权的处置权,在质押期间是不能转让股权的,但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根据法律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
    2023-07-07
    319人看过
  • 股权低价转让背后是否有秘密
    某商贸公司2010年成立,注册资本160万元,有两名自然人股东A、B,分别持股60%和40%。2012年10月,该公司股东B将自己所持股份按出资额64万元,转让给自然人C,转让时该企业报表列示的净资产为190万元,转让股权当年,企业亏损13万元。这一低价转让行为引起了税务稽查人员的注意。经调查发现,股东B转让股份的价格明显低于转让当时该股份对应的企业净资产份额;并且,该企业当年虚列成本,人为减少了企业净资产。根据调查结果,该企业调整了会计账务和净资产数额,税务稽查部门对股东B股权转让收入进行了核定,并按税法规定追缴了相应的税款。税法分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核定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27号公告)明确规定:自然人转让所投资企业股权取得所得,按照公平交易价格计算并确定计税依据。对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采取公告列举的方式进行核
    2023-06-09
    176人看过
  • 股权转让什么叫平价转让和溢价转让
    股票的平价转让股权指的是股权的转让价格跟原价值一样。具体而言,也就是股权的价格跟公司设立时的价格一样,因此也就不存在溢价的情况;溢价转让股权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由于股票的风险较大,市场上大量的风险厌恶型投资者必然会要求以高收益来补偿持有股票所带来的高风险,因此一定程度的股权溢价是正常的市场现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
    2024-05-02
    285人看过
  • 股权转让协议里的股权转让价款怎么算
    在股份公司,股票存在一个相对客观而由证券本身确定的价格,在投资学上称作“内在价值”。股票内在价值的计算方法多种多样,较为简洁有效的方法是市盈率法,即股权转让价款按照公司的净利润乘以一定倍数的市盈率计算确定。理论上讲,不论是按照何种定价方式计算,在同一时点同一股东持有的股权应当是等价的,之所以有不同的定价结果,必然是股权本身价值以外的因素在起作用。在股权转让自由的原则之下,是否允许股权同次转让不同定价,关键看是否会损害相关各方的利益。首先考虑公司本身,股权转让是股东间的行为,股权价款的高与低对公司自身资产不会产生任何影响,因此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其次考虑其他股东,由于公司法赋予了其他股东对于股权向外部人转让时的否决权以及法定优先购买权,因此也不会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一、股权转让款可以转由目标公司承担吗首先,股权转让款应该由目标公司承担,股权转让是指目标公司股权的转让,资金的支付应当是从受让方
    2023-03-23
    192人看过
  • 股权转让股价是按照当天的股价么
    股权转让在一般情况下是按可以当日股价的标准进行转让的,但并非必须。当事人也可以自行协商股权转让的价格,可以按照公司设立时的价格来转让;可以按照评估价格来转让,也可以按照当日的股价来转让。具体的转让办法由当事人协商。公司股权转让股价怎么算不论是股东自愿转让股权还是由法院强制股东转让股权,对转让价格的确定都是股权转让中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股东和受让方间对确定股权转让价格的方法常常不科学,并不能接近股权的价值和市场价格。确定股权转让价格的方法不同,将直接影响股权转让价格,从而影响公司、股东和受让方的利益。实践中,确定股权转让价格通常有几种做法:(1)将股东出资时股权的价格作为转让价格;(2)将公司净资产额作为转让价格;(3)将审计、评估价格作为转让价格;(4)将拍卖、变卖价作为转让价格;也有采用其他方法来确定转让价格的。上述几种方法,都有其可取之处,但也存在不足。将出资额和公司净资产额作为股权转
    2023-07-28
    105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更多>

    #股权转让
    相关咨询
    • 低价转让股权能否拒绝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2-01
      你所咨询的问题牵涉很多法律问题,一是国有企业改制,改制方式,二是国有土地在改制中政府批复。三是公司改制后股东权益保护,四是股权转让对价和转让方式。一般来讲,国有企业改制,国有资产折抵债务和职工买断工龄补偿后,国有资产消失。新改制的企业属于有限责任公司,一切权利归公司股东。股东是否对外转让股权,转让价格应该是股东自主决定,政府无权干涉。政府强迫公司股东以低价转让股份给国资委,违反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股
    • 低价转让股权被撤销的后果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5-09
      非常感激您及时的指导!合伙人用卑劣手段强迫本人低价卖出持有的股权,在付第一笔款时,对方将扣除了我手头的备用金、报销了费用后的余额,从银行划到我帐上,并要我写了一张“收到现金**”的收条,现在他不但不付转让款,还拿出收条和银行汇款凭据告我,说我同一天收到了两笔款,要我退还多收的款. 难道就因为不懂现金和汇款的区别,我不但拿不到钱,还要倒赔钱吗?请王律师给我指条路!
    • 股权转让的价格一定要按原价来确定吗股权转让的价格一定与原价一致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04
      1.我国《公司法》规定,只要当事人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和第三人及公司和其它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条件下,允许转让双方自由确定股权转让价格。而股权转让的原有价格是作为现转让价格的参考,所以股权转让的价格不一定与原价一致。 2、在法律实践中,普通股权的转让价格通常由以下几种方式确定: (1)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即股权转让时,股权转让价款由转让方与受让方自由协商确定,可称为“协商价法”。 (2)
    • 哪些情形是低价股权转让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15
      主管税务机关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正当理由的,可视为计税依据明显偏低: 1)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低于取得该股权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的; 2)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 3)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价格的; 4)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价格的; 5)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情形。
    • 股权变更能否低于原价转让,有哪些规定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6-17
      股东转让股权的,由转让人与受让人协商股权转让的价格,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低于股权原价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