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控制下交付是什么意思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3 21:02:23 233 人看过

一、刑事诉讼法控制下交付是什么意思?

“控制下交付”是指侦查部门发现有关犯罪线索后,将整个交易置于警方的严密监视控制下,按照事先计划,将毒品等违禁品最终交付给接货人,并以此发现并将涉案人员一网打尽的侦查措施。该措施广泛运用于世界各国毒品犯罪侦查中,联合国公约亦有规定,本次修订将“控制下交付”合法化,有利于打击毒品犯罪。

二、毒品交易的侦查手段

(一)内线侦查

毒品案件隐蔽性很强,在侦破毒品案件过程中,必须设法了解毒品活动的有关情况,如毒品的数量、隐藏地点、运输方式、贩毒人员、有无武装、启运时间和交付时间、地点等。这些情况靠外围调查是很难获取的,必须依靠内线侦查。内线侦查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

1、隐蔽力量贴靠

隐蔽力量贴靠分为主动贴靠和被动贴靠两种情况。所谓主动贴靠,是在毒品案件的预谋阶段,为近一步摸清贩毒分子的活动情况,取得犯罪证据,选择条件合适的隐蔽力量主动进攻,贴靠贩毒分子,以便随时了解贩毒活动的有关情况。

所谓被动贴靠,是指贩毒分子主动找到隐蔽力量,要求其在贩毒活动中担任一些任务,如运输毒品等。隐蔽力量在缉毒侦查部门的指挥下,打入贩毒分子内部,以便随时了解贩毒活动内容,调动贩毒分子,促其暴露,使其落入我方设计的圈套。

2、拉出“逆用”

有些贩毒案件隐蔽力量可能无法贴靠,在这种情况下为改变侦查的被动状态,可以选择贩毒分子中的合适人物进行拉拢、教育,使其为公机关的侦查服务。在缉毒实践中可以被拉出“逆用”的贩毒人员主要包括运输毒品人员、坦白自首的贩毒分子以及了解对整个贩毒活动或者知晓关键情节的其他涉案人员。

(二)技术手段侦查

毒品犯罪分子一般比普通刑事犯罪分子具有更强的反侦查意识,同时因为毒品案件侦破周期较长、地域跨越较大,在毒品犯罪案件侦查中使用技术侦查手段难度相对较大。使用技术侦查手段时应该注意:

1、交控对象要准确

毒品案件侦查部门交给技术侦查部门进行监控的对象必须是确有毒品犯罪活动或者重大毒品犯罪嫌疑的人员,不能随意滥用。因此,只有在多方证据或迹象表明侦查对象正在预谋或进行毒品犯罪活动的情况下,才能交给技术侦查部门进行监控。

2、交控要求要明确

毒品案件侦查部门在将侦查对象交给技术侦查部门进行监控时,一定要明确监控要求。包括使用何种手段监控、监控对象的哪些活动等。

3、认真分析研究监控材料

毒品案件侦查部门对技术侦查部门所获取的有关监控对象的材料要及时整理、分析和研究,需要破译、翻译的要及时组织专门力量进行处置。

4、要协同作战

毒品案件侦查部门要把案件侦查的进展情况、内线贴靠所提供的情况及时全面地提供给技术侦查部门,使技术侦查部门对案件能够全面了解,为其在监控过程中获得主动权奠定基础。

5、严格坚持审批制度

毒品案件侦查部门要对各种技术侦查手段的使用有所了解,并且要严格按照使用技术侦查手段的有关规定来办理相关手续,禁止滥用。

(三)金融调查

金融调查是指毒品侦查部门在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配合下,对贩毒非法收益和金融领域资金的可疑流动依法进行的调查工作。金融调查分为主动式金融调查和被动式金融调查两种。主动式调查是指主动对金融领域内可疑资金的流动情况进行调查;被动调查是对在案毒品犯罪分子的财产和非法收益流向进行调查。进行金融调查应该掌握以下基本要领:

1、了解涉毒洗钱案件的规律

涉毒洗钱案件一般分为三个阶段:存置阶段、漂白阶段和整合阶段。存置阶段使之将毒品犯罪的非法所得,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初步处理,如购买地产、外币或直接存入银行等;漂白阶段,是指通过比较复杂、多层次的金融交易来掩饰毒品犯罪非法收益的性质和来源;整合阶段指行为人将经过漂白后,以合法名义将资金投入到正常的经济活动中。对于毒品犯罪分子而言,三个阶段中,存置阶段是最难操作和最容易被发现的,因此侦查机关应注意从存置阶段入手,打开案件突破口。

2、正确把握追缴范围

追缴毒品犯罪分子的非法收益时,要正确区分非法收益与合法收益的界限,属于依法追缴范围的一律予以追缴。

3、其他

毒品犯罪是一种地域范围跨度大、流动性强的犯罪,因此在采取金融措施时,必须注意加强区域和国际合作,防止毒品犯罪分子逃避追缴。

(四)控制下交付

控制下交付是指毒品犯罪侦查部门发现有关毒品犯罪线索的前提下,将毒品至于警方的严明监视、控制下,按照毒贩事先计划或约定的贩毒方向、路线、地点和方式,顺其自然,交付毒品。这项侦查措施可以使禁毒侦查部门控制毒品贩运的全过程,并以此发现所有的贩毒人员并将其一网打尽。控制下交付是国际上常用的而且非常有效的侦破毒品案件的侦查措施。

控制下交付分为国内控制下交付和国际控制下交付、毒品控制下交付和代用品控制下交付以及打入型控制下交付和外围控制下交付三种形式。实施控制下交付应首先经过研究讨论后作出实施决定,然后制定有关方案。

实际上控制下交付是指我国公安部门在针对毒品交易时候的一种特殊的侦查手段,就是我国公安部门实际上已经发现了相关的线索,但是并不及时的进行制止,而是在贩毒分子进行交易的过程当中,将其一网打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30日 09: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控制下交付是否为犯罪未遂
    犯罪未遂在量刑上往往有所减免,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两者最主要的区别在于犯罪结果是否实现。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犯罪既遂是指“实施终了的犯罪行为,达到了行为人预期的目的。需要说明的是,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一、预备犯罪以刑法规定中止处罚吗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刑法》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二十四,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二、行为人预备犯罪未遂怎么处罚犯罪预备
    2023-06-28
    378人看过
  • 毒品控制下交付犯罪未遂怎么量刑?
    一、毒品控制下交付犯罪未遂怎么量刑?为适应新形势下打击毒品犯罪的需要,我国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第151条规定:“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经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由有关人员隐匿其身份实施侦查。但是,不得诱使他人犯罪,不得采用可能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发生重大人身危险的方法。对涉及给付毒品等违禁品或者财物的犯罪活动,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实施控制下交付。”这是我国法律首次规定“控制下交付”问题。因此,依据上述《座谈纪要》及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第151条规定,“控制下交付”的形式有以下几种:1、犯意引诱。犯意引诱是指行为人本没有实施毒品犯罪的主观意图,而是在特情引诱和促成下形成犯意,进而实施毒品犯罪。在美国司法制度中,将这种情形称为“警察圈套”,属于侦查陷阱,可以作为被告人的抗辩理由。依据《2000年座谈会纪要》第(三)条之规定,对于具有犯意引诱情形的被告人,量刑时应当对被
    2023-06-03
    240人看过
  • 刑事诉讼看守所逮捕是什么意思?
    被逮捕,是指司法机关,包括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以及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根据法律的规定,而依法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将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这一规定要求逮捕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根据有关规定,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犯罪事实既可以是单一犯罪行为的事实,也可以是数个犯罪行为中任何一个犯罪行为的事实。对实施多个犯罪行为或者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即可:有证据证明犯有数罪中的一罪的;有证据证明有多次犯罪中的一次犯罪的;共同犯罪中已有证据证明有犯罪行为的。(2)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逮捕不同于定罪,逮捕的标准低于定罪的标准,
    2023-06-17
    379人看过
  • 法院下达的支付令是什么意思
    一、法院下达的支付令是什么意思法院下达的支付令,是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中的督促程序,针对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一种法律文书。1.这份法律文书明确要求债务人在限期内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义务。2.它是人民法院在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和证据后,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且合法的案件所采取的一种简便、快捷的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方式。3.支付令的发出,旨在促进债务纠纷的快速解决,减少诉讼成本,同时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二、法院支付令的法律规定关于法院支付令的法律规定,主要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款。1.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且符合一定条件时,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这些条件包括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没有其他债务纠纷,以及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2.申请书应当明确请求给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数量及所依据的事实和证据。3.法院在受理申请后,将进行审查,并在债权债务关系明确
    2024-07-23
    101人看过
  • 法律规定刑事诉讼中的自诉案件是什么意思
    一、法律规定刑事诉讼中的自诉案件是什么意思自诉刑事案件是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轻微的刑事案件。《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第二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二、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有什么区别两者的区别:自诉是当事人自己提起的诉讼。公诉是检察院依职权主动提起的诉讼。自诉:刑事案件中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2023-07-23
    400人看过
  • 刑事诉讼判三年缓刑4年是什么意思?
    在刑罚中判刑三年缓刑四年是指法院判决三年有期徒刑,暂不执行刑罚,在4年的缓刑考验期内,没有违法犯罪行为的,遵守缓刑考验期规定的,4年后就不再执行刑罚。一、拘役一个月缓刑两个月是指什么意思拘役一个月缓刑两个月是指判决拘役一个月,暂缓执行,两个月是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1、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2、如果没有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1)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两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相关法条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2)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被宣
    2023-04-06
    238人看过
  • 项目付款控制的意义是什么
    (1)加强项目资金的支付管理,有利于资金的合理配置,保证项目的进度,公路工程项目不仅工期长,而且需要巨额资金。只有科学计算预付款、应付款、保证金和预付定金,才能合理筹集相应的资金,既能保证工程开工前的资金需求,又能减少资金的不合理占用。(2)有利于及时、准确地解决债权债务关系。比如高速公路项目的主线、连接线、房屋建筑、交通工程、设备材料供应等,可能涉及上百个单位,如果考虑分包商支付,则会更多。加强工程款支付管理还包括支付合同管理、支付程序与制度管理、支付主体管理和验帐管理。按合同支付、按程序支付、定期清账是保证有序支付的关键措施。(3)有利于编制决算。实践证明,公路工程竣工后不能编制决算。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在支付过程中遗留的问题很多,甚至不能与承包人结算工程款的往来账也是一个重要因素。重复付款、多次付款、少付和漏付也时有发生。为使决算工作顺利进行,必须在收尾阶段对各项工作进行清理和检查,彻
    2023-05-07
    208人看过
  • 刑事诉讼控告的形式是什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08条和第109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一、刑诉法控告人一般是哪些人?刑事诉讼控告人一般是被害人或者其家属。控告人是被害人,且知道案情和嫌疑人是谁的,可以控告;嫌疑人在侦查期间,对程序违法行为,可以控告成为控告人。而被害人知道案情和嫌疑人是谁的,可以控告成为控告人;只
    2023-03-28
    316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中所说的“有碍侦查”是什么意思?
    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作为“有碍侦查”的情形,不必在24小时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1、被逮捕的人属于犯罪集团案犯,或者与犯罪集团、团伙有牵连,由于其他案犯尚未被捉拿归案,其被逮捕的消息传出去,可能会引起其他同案犯的逃跑、自杀、毁灭或伪造证据等情况发生,妨碍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2、被逮捕人的家属或单位的人与其犯罪有牵连,通知后可能引起转移、隐匿、销毁罪证。实践中,也常常会有一些“无法通知”的情况,如被逮捕人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的地址不明,或者其家属或所在单位在边远地区,交通不便,24小时以内难以通知到;也有的被逮捕人无家属,无所在单位等。
    2023-04-30
    415人看过
  • 宏观调控法的意思是什么
    宏观调控法是指调整宏观调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国家管理宏观经济的主要法律手段之一。宏观调控法的体系包括计划法、财税法、金融法三大部分。宏观调控法产生和发展是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是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是国家经济管理职能转变的需要。宏观调控法的调控方法:(1)以宏观经济政策业务范围为基础确立的调整方法有:财政政策调控方法、货币政策调控方法、产业政策调控方法、价格政策调控方法和对外经济政策调控方法。(2)以对经济行为影响的力度与方式为基础确立的调整方法有:利益诱导方法(指采用法律确认的经济利益诱导方式;对宏观经济关系施加有影响力和法律后果的方法)、计划指导方法(指通过直接作用于经济活动的经济计划指标或长远规划来影响宏观调控关系的方法);强制控制方法(指政府依法对经济行为进行的一种限制或禁止,从而对宏观调控关系施加强制影响力的方法)。《反垄断法》第四条国家制定和实施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竞
    2024-05-06
    167人看过
  • “控制下交付”的既遂与未遂
    “控制下交付”的毒品犯罪究竟是否存在既、未遂问题,以及应以什么作为标准,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存在有不同的认识。对此笔者认为应分两种情况:“控制下交付”的犯罪既遂认定。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故意实施的行为,已经具备了某种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因此,犯意引诱、双套引诱、数量引诱、间接引诱以及机会引诱实施的毒品犯罪,均属于犯罪既遂。但根据上述《2000年座谈会纪要》、《2008年座谈会纪要》精神,可以从轻处罚。“控制下交付”的犯罪未遂认定。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有得逞的犯罪状态。上述“抓捕引诱”实施的毒品犯罪,这种情形对于出卖方不存在犯罪引诱,属于犯罪既遂,应当依法处理;对于毒品购买方,由于毒品已被侦查机关控制,属于不能犯未遂,应当依据《刑法》23条的规定,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由于现在毒品交易调查的严峻性,所以法院规定公安机关在对毒品进行相关查处的时候,是可
    2023-03-19
    284人看过
  • 什么是刑事诉讼什么是刑事诉讼法
    一、什么是刑事诉讼什么是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即俗称的“打官司”在刑事领域的体现,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与下,依照法定程序,针对被指控的犯罪行为进行审理和裁判的活动。在这一过程中,公安机关负责侦查,人民检察院负责起诉,人民法院则负责审判。而刑事诉讼法,则是国家制定的,用于规范这一系列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程序,确保刑事诉讼的公正、公平与效率。二、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什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条的规定,刑事诉讼法的任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这是刑事诉讼活动的核心目的;2.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体现法律的威严与公正;3.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4.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提升社会的法治意识和道德水平;5.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这是刑事诉
    2024-07-29
    92人看过
  • 抢夺罪控诉具体是什么意思
    抢夺罪控诉是指向有关机关或公众陈述受害经过,请求对于加害者做出法律的或舆论的制裁的意思。构成抢夺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抢夺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乘人不备,公然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抢夺罪的具体量刑标准是什么?抢夺罪的具体量刑标准:1、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
    2023-07-26
    238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取保候审什么意思?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通常对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应当在向犯罪嫌疑人宣布后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人担保形式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法律文书和有关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保证人基本情况的材料,送交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同级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金担保形式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核实保证金已经交纳到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后,将有关法律文书、有关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的材料和银行出具的收款凭证,送交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同级公安机关。一、取保候审适用条件有什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
    2023-06-26
    459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控制下的交付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08
      1、《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第二条:“控制下交付”系指在主管当局知情并由其进行监测的情况下允许非法或可疑货物运出、通过或运入一国或多国领土的一种做法,其目的在于侦查某项犯罪并辨认参与该项犯罪的人员; 2、控制下交付controlleddelivery,是指侦查机关发现了犯罪,可以不当场抓获,而是对其加以充分的监控,让其在监控下继续实施,当犯罪行为又触及到其他有关犯罪嫌疑人时,再将其捕获的侦查方法
    • 刑事控告书的意思是什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2-09
      一、刑事控告书是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公民,在自身权利受到刑事侵害的时候,依法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告发犯罪行为,请求依法惩处犯罪分子、维护自身权益的书面材料。 二、刑事控告书一般格式如下: 1、控告人(刑事案件的被害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委托律师):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机职务、住址等基本情况,律师只需写明姓名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名称; 2、被
    • 控制版权的限制是什么意思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13
      著作权限制,是指法律规定著作权人对某部作品享有充分权利的同时,在作品的利用方面对社会必须履行一些义务。包括著作权的“合理使用”、著作权的法定许可使用、著作权的强制许可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 刑事诉讼法规定“上诉不加刑”是什么意思?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5-07
      上诉不加刑原则 上诉不加刑是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原则之一,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限制。根据上述规定,上诉不加刑原则,只应用于被告一方上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判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但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人民检察院抗诉或者自诉人提
    • 工程质量控制是什么意思?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29
      建设工程的质量目标又是通过合同加以约定的,其范围更广、内容更具体。任何建设工程都有其特定的功能和使用价值。建设工程的功能与使用价值的质量目标是相对于业主的需要而言,并无固定和统一的标准。从这个角度讲,建设工程的质量目标都具有个性。 建设工程质量控制的目标就要实现以上两方面的工程质量目标。由于工程共性质量目标一般都有严格、明确的规定,因而质量控制工作的对象和内容都比较明确,也可以较准确、客观地评价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