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摔下购物车超市要赔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09:40:20 221 人看过

带着孩子去一家大型超市购物,将孩子放入了购物车内。在推车的过程中,车轮突然被卡住,结果导致孩子摔下受伤,超市却不肯担责,这是朱女士近日遭遇的窝心事。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遭遇突发意外伤害事件屡见不鲜,面对此情形该如何维权?本周法援将对此进行重点解读。

孩子放入购物车摔倒受伤

前段时间,朱女士带着孩子到一家大型超市购物。朱女士说,由于周末的缘故,超市里人特别多,为了方便起见,她便和有些顾客一样,将孩子放到了购物车上坐着。简单挑选了一些东西,朱女士准备结账离开,在推车的时候,车轮突然被什么东西卡住了,猝不及防之下,孩子被摔在了地上,当即头破血流哇哇直哭。超市说这个购物车不能放孩子,责任应由我自己承担。朱女士对此感到不可理解,于是找到了晨报法援求助。

法援解读:超市作为经营性公共场所,对前往购物的消费者的人身安全负有保障义务,如其未能尽到合理范围内的安保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该事件中,超市未能提醒消费者孩子不能被放置于购物车内,同时,超市又未能确保购物车的正常推行,导致车翻孩子受伤的事故。对该事故,超市由于未尽合理的注意义务,应给予一定的赔偿。另外,朱女士作为成人、母亲,应知道将孩子放置于购物车推行的危险性,自己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酒后中毒酒店、厂家互相推诿

前几天,余女士爱人的几个朋友来宁聚会,当晚几个人约到了南京一家比较知名的酒店用餐。这顿饭包括酒水在内花了2000多元呢。余女士说,她爱人和朋友们席间由于兴奋喝了不少酒。回家之后,包括余女士爱人在内的几个喝酒的男同志全部出现了中毒反应,当晚紧急前往医院救治。现在我们怀疑是酒水有问题。余女士说,事后他们找到了酒店,可是酒店却表示这是生产酒的厂家的问题,将责任推给了厂家,可厂家对此事也在推诿。余女士只好找到晨报法援,询问此事究竟该由哪一方埋单。

法援解读:余女士等人的吃饭行为是客户与酒店之间形成的消费关系,酒店有义务保证其提供的消费项目安全,因此酒店应当承担责任,同时酒水的生产商应当对其产品承担质量保证义务,也应当承担责任。

车子突然失控乘客跳下车摔骨折

邓先生是一位出租车司机。上周他开车经过三牌楼附近的时候,有个乘客打车要去江宁。邓先生说,当车子行驶至半途中的时候,车子的刹车突然失灵,方向盘也有些问题。这名乘客察觉到了这个问题,竟然二话不说打开车门跳了出去,结果被摔成了骨折。当时只是车子有些失控,他的做法未免太极端了。如今伤者找邓先生索赔,邓先生认为此事和自己无关。

法援解读:如果是因为邓先生开车发生危险情况,乘客才跳车,那么邓先生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如果邓先生是正常行驶,乘客自己跳车,邓先生无需赔偿损失。

刚迈出商店大门老太不慎摔伤

袁女士的老母亲今年70多岁,身体仍然很硬朗。据袁女士介绍,一周前其母亲去附近的一家商店购物,买了东西结了账,当老人迈出商店大门的时候,由于台阶太滑,老人脚下突然一滑摔倒在地,结果造成了粉碎性骨折。当袁女士和母亲找商店交涉的时候,对方认为老人并不是在商店内摔伤的,不肯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我们打官司的话,能不能从商店那里获得赔偿呢?

法援解读: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规定,经营者负有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害的合理安全注意义务。商店作为经营者,负有保障消费者在其经营场所内及负有管理义务的其他场所(如门前台阶)不受侵害的义务。因此,袁女士的母亲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商店赔偿损失。

■读报学法:商家对消费者有安全保障义务

晨报法援律师提醒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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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12日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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