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规包括“条例”、“规定”、“办法”等。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并且按照《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的规定而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是指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序制定的有关行使行政权力,履行行政职责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行政法规的制定主体是国务院,行政法规根据宪法和法律的授权制定、行政法规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制定、行政法规具有法的效力。
行政法可以适用抗诉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法是可以适用抗诉的,检察机关对人民法院作出的行政判决书认为有错误的,可以提出抗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九十三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
行政抗诉程序
检察机关办理行政抗诉案件的程序包括案件的受理、立案、审查、提请抗诉、抗诉、出庭。
1.受理。人民检察院受理行政抗诉案件的来源包括行政诉讼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申诉、国家权力机关或者其他机关(例如行政机关)转办、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以及人民检察院自行发现。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不服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向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申诉的,如果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并且有具体的申诉理由和请求,人民检察院应当受理。
2.立案。有抗诉权或者有提请抗诉权的人民检察院受理的行政抗诉案件,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抗诉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立案。立案应当通知申诉人和其他当事人,其他当事人可以在收到《立案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提出书面意见。人民检察院决定不立案的案件,应当通知申诉人。
3.审查。人民检察院立案以后,应当及时指定检察人员对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活动进行审查。对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案件,应当就行政判决、裁定是否符合抗诉条件进行审查。行政案件审查终结时,应当制作《审查终结报告》。对于决定不抗诉的案件,应当分别情况作出处理,制作《不抗诉决定书》,通知当事人或者送达提请抗诉的人民检察院。
4.提请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经审查认为符合抗诉条件的,应当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抗诉。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应当制作《提请抗诉报告书》,并将审判卷宗、检察卷宗报上级人民检察院。
5.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由检察长批准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抗诉应当由有抗诉权的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决定抗诉的案件,应当制作《抗诉书》。人民检察院发现本院抗诉不当的,应当由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撤回抗诉。人民检察院决定撤回抗诉,应当制作《撤回抗诉决定书》,送达同级人民法院,通知当事人,并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
6.出庭。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抗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再审法庭。
《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
第二条行政法规的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解释,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制定行政法规,应当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遵循立法法确定的立法原则。
第四条制定政治方面法律的配套行政法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党中央。制定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方面重大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的重要行政法规,应当将行政法规草案或者行政法规草案涉及的重大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党中央。
-
行政复议的范围是否与涉及的行政案件有关?
144人看过
-
交通事故赔偿范围及所涉法律规定是什么
486人看过
-
交通事故赔偿范围及所涉法律规定是什么
84人看过
-
拆迁补偿是否涉及到行政诉讼的范围
457人看过
-
行政滥用职权是什么以及法定范围
138人看过
-
行政处罚法的范围是什么?
167人看过
行政诉讼当事人是指因行政行为而与国家行政机关发生法律争议,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行政诉讼,并受法院判决约束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政诉讼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原告是指因行政行为受到侵害,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更多>
-
工伤鉴定所涉及的范围是什么?甘肃在线咨询 2022-12-31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β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
-
税务行政复议的涉及范围是哪些?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03税务行政复议的受理范围是: 1.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 2.税务机关作出的责令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行为; 3.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 4.税务机关未及时解除税收保全措施,使纳税人等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行为; 5.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
涉及行政赔偿范围有哪些?江西在线咨询 2023-03-12行政赔偿的范围包括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行为范围和承担赔偿责任的侵权损害范围。 具体如下: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六、违法实施罚
-
所涉及到的范围包括哪些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17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
行政强制法适用范围及适用范围分别是什么河南在线咨询 2021-12-04行政强制法的适用范围是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但发生或即将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或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行政机关应当采取应急措施或者临时措施,行政机关应当采取金融业审慎监管措施和进出境货物强制性技术监控措施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