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个部门管理土地复垦?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3 18:31:10 119 人看过

土地复垦归国土部门的耕保处管理。土地复垦,是指对被破坏或退化的土地的再生利用及其生态系统恢复的综合性技术过程。由于采矿业是破坏土地最严重的行业,因此狭义的讲土地复垦是指对工矿业用地的再生利用和系统恢复。土地复垦义务人应当按照要求,与损毁土地所在地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双方约定的银行建立土地复垦费用专门账户,按照土地复垦方案确定的资金数额,在土地复垦费用专门账户中足额预存土地复垦费用。

湖南省土地复垦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土地复垦工作,合理利用土地,改善生态环境,根据国务院《土地复垦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均应进行土地复垦:

(一)因从事采矿、挖沙、取土、采石、烧制砖瓦等对地表直接挖损破坏的;

(二)因从事地下采矿、地下取水等引起地表塌陷的;

(三)因从事采矿、选矿、冶炼、燃煤发电等生产排放废弃物压占土地的;

(四)因其他生产建设造成破坏土地及废弃土地的。

第三条县级以上国土管理部门管理土地复垦工作,会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制定复垦标准。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划管理部门负责土地复垦的综合协调工作;各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应当编制本行业土地复垦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有土地复垦任务的企业应当把土地复垦指标纳入生产建设计划。

土地复垦任务大的企业,应当制定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土地复垦规划,计划和实施方案,经当地国土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并经上级行业管理部门批准后按规划分步实施。

矿山企业在报批土地复垦规划时,应当有行业管理部门批准同意的闭矿文件。

第六条国土管理部门按照建设用地审批权限审批新建项目的土地复垦设计和规划。非新建项目土地复垦设计和规划的审批权限,由省国土管理局规定。

第七条土地复垦应当因地制宜,实行综合整治,有条件的应当尽量复垦成耕地或者其他农业生产用地;对于因堆积废弃物暂时不能复垦的土地,应当采取工程或者生物技术措施,严防水土流失,污染环境。

第八条国务院《土地复垦规定》实施前已经破坏的土地,由造成破坏的企业和个人承担复垦义务。

无法确认破坏土地的企业和个人的,在土地所有权不变的情况下,可以按照谁复垦、谁受益的原则,由当地人民政府采取筹资方式组织复垦。

第九条企业用自有、自筹资金或者贷款复垦的国有土地,二年内暂不使用或者使用不完的,经当地县级国土管理部门同意,可以承包给农民使用;也可以由其他单位使用,使用单位应当承担部分复垦费用。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收回使用权的国有土地需要复垦的,可以由县级以上国土管理部门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其他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签订合同进行复垦。复垦后的土地,通过签订合同有偿或者无偿承包给当地农民耕种;国家建设需要使用时,由新的用地单位酌情补偿青苗费。

复垦后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需要有偿出让、转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及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企业和个人在生产建设过程中破坏其他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或者集体所有的土地,除负责土地复垦外,还应当按照国务院《土地复垦规定》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向遭受损失的单位支付土地损失补偿费。

地面附着物的损失补偿标准,按《湖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有复垦任务的企业和个人,在土地复垦工程竣工后,应当及时向当地县级以上国土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验收报告。国土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验收报告后15日内,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复垦的企业和个人必须返工。

第十三条复垦后的土地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湖南省农业税实施办法》、《湖南省征收农林特产农业税实施办法》的规定,由土地使用者持土地复垦验收合格证明向当地财政部门申请减免农业税和农林特产农业税。用于基本建设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优惠。

第十四条对不履行或者不按土地复垦计划和标准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企业和个人,由国土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级以上国土管理部门根据情节,处以每亩耕地每年600元至1000元,每亩园地每年400元至800元,每亩其他农(林)用地每年200元至500元的罚款。对逾期不改正的企业和个人,在其提出新的生产建设用地申请时,国土管理部门可以不予受理。罚款从企业税后留利中支付,上交国库,收取罚款应当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罚没收据。

第十五条当事人对国土管理部门作出的罚款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罚款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罚款决定的国土管理部门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罚款通知之日起15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期满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执行罚款决定的,由作出罚款决定的国土管理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六条对扰乱、阻碍土地复垦工作或者破坏土地复垦工程设备,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负责土地复垦管理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

二三年四月四日

《土地复垦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土地复垦,是指对生产建设活动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达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6日 19: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土地管理法由哪个部门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由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管理。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据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超过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国家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应当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可持续发展,科学有序统筹安排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优化国土空间结构和布局,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质量和效率。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已经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的,不再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一、农村土地征收后土地性质变吗农村土地征收后,土地性质就会发生变化。土地征收是地方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按照法律、法规规
    2023-03-22
    383人看过
  • 土地仲裁是哪个部门管理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根据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实际需要设立。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可以在县和不设区的市设立,也可以在设区的市或者其市辖区设立。一、仲裁委员会最低设在哪一级仲裁委员会是常设性仲裁机构,是独立、公正、高效地解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常设仲裁机构。一般在直辖市,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仲裁委员会由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并应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未经设立登记的,其仲裁裁决不具有法律效力。二、个人侵占集体土地怎么处理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或去法院起诉。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
    2023-02-20
    335人看过
  • 土地证归哪个部门管
    土地证归国土资源管理局管。国土资源管理局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承担全国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国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另外,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才需要给使用权人发给土地使用证,发证机关为县级或者市级土地管理部门。农村土地属于集体土地,只能由村集体成员申请集体土地使用权。只有在乡政府规划中,对集体土地进行征收征用,土地性质才能由集体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才能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一、济南农家院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过户仅限于本村村民,济南农家院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方式如下:需要携带的材料1.转让方持原土地使用证、被转让方持土地使用权移交证明、用地申请书、身份证和户口本到村委会提出申请;2.
    2023-02-22
    374人看过
  • 土地征收哪个部门管
    土地征收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管。各地补偿安置的具体金额标准都不一样。详细情况应咨询当地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一般来说当地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物价部门会以联合下文的形式明确补偿金额的具体标准。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补偿标准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
    2023-03-04
    380人看过
  • 征收土地是哪个部门管
    征地补偿协议
    征收土地是国务院管,或者由县级以上的政府管。具体规定如下:《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五条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第四十六条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永久基本农田;(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一、征地工作程序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
    2023-02-19
    466人看过
  • 土地确权归哪个部门管?
    一、啥是农村土地确权农村土地所有权、农地的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是目前中央推行的农村土地确权的主要内容。后期又有部分省市开展了农村房屋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后期,当中央的不动产登记的住建部和国土部权力之争结束后,农村土地确权与不动产统一登记已经合二为一。二、土地确权开始和结束时间中央下达任务后,还是要各省分头执行,省里分到地区、地区又分到县,由各县作为最小确权政府单元开展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每个县市要对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统一招标。由于每个县的招标方案不同,有的县是分一个包标招(所有权、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在一起,一个测绘单位完成),也有的是分两个包(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这种情况下,确权队伍就需要进村两轮),还有的县市是分三轮招标(所有权、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各不同的单位测绘,这样就需要进村三轮)三、与农村土地确权相关的政府部门有哪些?如何分工?各县参与农村土地确权的有八
    2023-03-23
    472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农村宅基地复垦归哪个部门管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2-23
      农村宅基地复垦后,土地所有权保持不变,属于原所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集体土地实行村民小组、村、乡农民集体所有制度,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所有权。同时,《国土资源部关于土地开发整理所有权管理的意见》(国土资源发展2003号。287)规定,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开发、整理、复垦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原土地所有权原则保持不变。因此,农村宅基地复垦后的土地所有权保持不变。
    • 农村宅基地复垦属于哪个部门管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6-28
      是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进行调查清理。 农村宅基地的土地复垦指的是农村村民为建造自有房屋而占(使)用农村的本集的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在生产与建设的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等原因造成的土地破坏,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 其广义定义是指对被破坏或退化土地的再生利用及其生态系统恢复的综合性技术过程;狭义定义是专指对工矿业用地的再生利用和生态系统的恢复。
    • 土地复垦后土地归谁管?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0-25
      开垦土地使用权的归属还是原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现在有些土地因自然灾害的破坏而无法使用,开垦这些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还是原使用者,土地是国有土地的,开垦后县级政府安排归属。
    • 哪个部门管土地征收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2-18
      涉及到土地征收的话,需要经过省级以上部门批准. 土地征收补偿,应当由当地的征收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土地征收补偿一般包括:地上附着物补偿以及土地补偿。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 农村土地纠纷哪个部门管理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4-11
      农村土地纠纷首先应该找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如果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