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实告知原则--投保人的义务
《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如实告知的义务,是投保人需要履行的,而保险人需要履行的是说明的义务。
《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化条款,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它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做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在合同履约的过程中,对于财产保险,如果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增加,被保险人应当通知保险人,不然也会影响到理赔。那么如果一旦发生了保险事故,被保险人应当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这也是被保险人的义务。
核保核赔--保险公司风险控制手段
《保险法》第十六条还规定了不可抗辩条款,这个细节,今天我们这里不多讲。这些法律条款都在告诉我们在订立保险合同过程中,为什么要遵循最大诚信原则,其实最根本的原因就是保险公司和客户之间,因为信息的不对称会影响我们的核保决定,所以保险公司在实务当中就会有许多方法来控制风险。
保险公司控制风险的工作就叫核保核赔。所谓的核保就是它要验证一下这个客户的风险能否承保。刚才说过,主要的方法靠如实告知。因为保险公司的客户量比较大,不能每个客户都进行调查。所以它会区别保险合同的性质进行不同的风险管理,比如意外伤害保险,一般现在的大型保险公司都可以自动核保通过,但如果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额超过一定额度(一般都是几百万之多),会进行财务核保,也就是验证这个人为什么要买这么高额的意外伤害保险,看他的财务状况是否合格。因为意外造成的风险造假的难度比较高,那么很好核定,所以核保起来就相对比较宽松;对于疾病风险,保险公司一般会规定一个额度,在多少保额以下的,不同的年龄段这个数字不一样,保险公司都会免体检通过,但超过一定保额就要进行体检,但保险公司不能单单体检,这样的运营成本就会比较高,如果这样做,要么自己没有利润,要么就要增加客户的保费,失去了市场竞争力。但在理赔的时候保险公司还要进行风险控制,所以当客户提出理赔申请的时候,都要同时授权保险公司对自己的疾病,生病过程中的情况向医院进行调查,这个授权才是保险公司调查的权利,那么保险公司也不能大面积的所有医院都进行调查。
在客户购买高额保险的同时,保险公司还要进行财务核保。什么叫财务核保呢?第一要对他的收入情况进行调查,看他有没有能力支付保险费,甚至要让客户提供资产证明,有的甚至还要纳税证明,这就证明客户的身价要和他购买的保额相匹配,也就是一个年薪很少或者收入很低的人要买高额的保险,从常识里面就有一种道德风险或者逆选择的风险。那么从保护客户的角度来出发,也是有道理的,就是如果一个不可能买高额保险的人买了高额保险,要么会被谋杀,要么可能会有自杀的倾向,这些都是保险公司多年经验积累得出的一个结果。
数据共享--提前规避风险
虽然保险公司和法律都要求我们在投保过程中要进行如实告知,坚持最大诚信原则,但在实际当中,我们发现还是有许多信息被隐瞒,包括我们发生保险纠纷的时候,你会发现其实客户在投保的时候都有隐瞒债务情况,隐瞒在其它别家保险公司投保的情况。但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如果医院、社保和保险公司的数据进行共享,那么其实都可以提供这样的风险管理手段。现在其实在各个城市,一些发达的城市都已经实现了对意外险和健康险行业内数据的共享,会提醒一些重复投保健康险和意外险客户的数据,引起保险公司警示,有时候甚至要进行拒保处理。
保险公司应如何防范协助执行的法律风险
1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签收协助执行通知书时,应注意核对执行人员身份,查验其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并复印存档,记录执行人员电话等联系方式。
2专人专岗负责协助执行事务并制作独立台帐,将协助执行通知归入理赔案件材料或在系统上作标注。
3签收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核对通知要求协助履行的义务是否具体明确可执行,有疑问应立即向执行人员提出,积极沟通协调。
4严格按照协助执行通知要求履行义务;认为法院执行行为不当的,可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对异议不服的,还可向其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5协助查封冻结保险赔偿后,被保险人、三者等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告知其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异议。
保险市场的安全稳健运行
一是全行业防范和抵御风险能力显著增强。今年1-11月,全国保费收入2.2万亿元,行业利润2685亿元。截至11月底,保险业总资产12.1万亿元,保险业净资产1.6万亿元。保险业发展达到历史最好水平,极大增强了行业抵御风险的能力。
二是行业风险防范工作不断强化。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了保险业加强内部管控、加强外部监管、遏制违规经营、遏制违法犯罪专项检查,巩固和运用专项检查成果,部署了风险防范的各项措施。
三是风险排查和压力测试持续深入。对行业可能出现的重点风险,自上而下开展全方位的风险排查,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现金流等开展压力测试,基本摸清了风险底数。四是全行业偿付能力总体良好。强化偿付能力监管,每季度分析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状况和变动趋势,按照偿付能力状况实行分类监管,对偿付能力不足的公司采取了严格的监管措施。
保险行业发展的良好开局
一是坚持服务全局,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抓好中央关切、群众欢迎、保险业可以有所作为的几项重点工作。做好保险扶贫工作,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更好地体现保险的行业价值和责任担当。实现大病保险全覆盖,服务国家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大政策协调力度,加快建立巨灾保险制度,研究推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创新保险资金运用方式,支持国家重大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
二是把防范风险放在更加突出位置。以偿二代正式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全面风险管理,不断健全风险防控制度机制,定期开展压力测试,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和预警,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的底线。三是保险公司要适应新常态下审慎监管的要求,坚持审慎经营原则。切实加强资本管理,强化内部控制,规范经营行为,加强资产负债匹配管理,不断提高公司经营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
我国保险业防范风险的“五道防线”
446人看过
-
公司代缴社保的风险与防范
51人看过
-
保险欺诈的法律风险和防范策略
169人看过
-
防范买房风险的方法
68人看过
-
第三方物流风险的防范对策——兼谈可保风险与不可保风险
233人看过
-
防止私营企业风险的有效方法
462人看过
保险公司是根据公司法、保险法及国家法律法规依法成立的公司法人,通过收取保费针对不同业务范围对不同群体提供保险保障业务的实体公司。保险公司的主要职能便是分散被保险人风险,给予经济补偿,同时通过收取保险费进行相关营利。... 更多>
-
保险公司如何防范和化解担保风险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22保险公司应当重点从以下方面识别、防范和化解承保风险、担保风险、融资风险等各类负债风险:(一)明确定价、销售、核保、核赔、再保等关键控制环节的控制程序,降低承保风险;(二)建立和完善准备金负债评估制度,确保准备金负债评估的准确性和充足性;(三)建立融资管理制度和机制,明确融资环节的风险控制程序;(四)严格保险业务以外的担保程序,遵循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根据被担保对象的资信及偿债能力
-
保险公司如何防范一些严重的法律风险北京在线咨询 2022-04-07透明度和反舞弊机制。保险公司应当加强透明度和反舞弊机制建设,防止责任主体隐瞒违规行为造成损失扩大或内控缺陷得不到及时整改,防范通过隐秘手法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故意违规行为。保险公司应当通过专门措施加强内外部经营管理信息的收集和分析,并通过网络平台、内部刊物、定期沟通和会议交流等方式实现信息广泛共享。凡是不涉及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和个人隐私的信息,都可以在企业内部公开。保险公司应当建立举报投诉机制,设置便
-
担保公司破产后的风险防范澳门在线咨询 2022-01-061、一般来说,担保公司的风险防范主要是通过担保风险基金,并且其经营范围有严格限定。因此其风险防范较为完善,但如果担保公司违法经营的情况例外。 2、如果公司法定代表人携款潜逃,就构成了刑事犯罪。由于担保公司是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成立,因此,如果担保公司破产,那么其只能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由公司财产承担责任。
-
有哪些防范公司债券风险的方法湖南在线咨询 2023-03-03(1)针对利率、再投资风险和通货膨胀风险,可采用分散投资的方法,购买不同期限、不同品种的债券; (2)针对流动性风险,则应在投资前注意分析,尽量选择交易活跃的债券。同时,注意不要将全部资金都用来投资,应准备一定的现金以备不时之需; (3)针对信用风险和回购风险,投资人在选择债券时就要对公司进行调查,了解其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
-
怎样有效防范债权保全风险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131、债权保全的风险可以通过在法定期间内提起民事诉讼,加强对被保全财产的监控等办法防范。债的保全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不当减少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损害,允许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向第三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或者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的法律行为的法律制度。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六条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