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补偿和正常房屋拆迁有什么区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8 19:53:10 69 人看过

棚户区拆迁补偿和正常房屋拆迁补偿的补偿项目基本是一样的,只是补偿的标准、补偿的多少等存在区别。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一、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是进行现金补偿或房屋置换。其中,房屋置换的补偿包括:1:1.5的面积置换;根据房屋的新旧、装修、结构将房屋重置成新价格置换;其他的搬迁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二、棚户区改造与商品房开发有哪些区别

如果被拆迁人选择补偿方式,则被补偿的总金额等于被拆迁房屋的评估金额加上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价格+补贴金额+面积补贴金额+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棚户区改造被拆迁房屋的评估金额泛指被拆迁房屋的评估单价乘以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

若被拆迁人选择第二种棚户区房屋改造拆迁房屋回迁安置的,则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以标准户型安置,实行拆一还一不找差价;若被安置的拆迁面积大于被改造的房屋面积则要增加相应的多余面积金额,超过标准户型建筑的,按照该项目的商品房销售价格结算相应金额。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21: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棚户区改造有哪些补偿标准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
    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1)货币补偿补偿补助总额=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外迁补助费其它补助费(二)房屋产权调换1、本项目产权调换房屋位于北辛安安置房小区。产权调换房为期房,临时安置期为36个月。安置房A区房为普通商品房,安置房B区房为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商品房。2、补偿补助总款补偿补助总款=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赔偿费其他补助费3、产权调换房屋面积被征收人可以购买的产权调换房屋面积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0.2倍10平方米的建筑,其中:(1)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0.如果两倍的部分小于10平方米,则按10平方米计算;(2)本项目征收范围内同一人或夫妻有两处以上房屋的,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合并计算,10平方米只享受一次;(3)被征收的房屋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0.2倍建筑平方米小于产权调换房屋最小户型面积,允许购买本项目产权调换
    2023-08-09
    302人看过
  • 老房子的拆迁和棚户区改造一样
    1、老房子拆迁和棚户区改造一样吗?旧房拆迁不同于棚户区改造。二者的实施动机、处置对象和处理方法不同。棚户区改造主要是解决居民住房困难,消除住房安全隐患,而旧房拆迁则是针对具体项目进行房屋拆迁。该项目旨在解决最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以消除本地区住房安全隐患,完善配套设施,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房屋征收的目的是为了实现一定的公共利益,比如建设公办学校、建设军用机场等,棚户区改造虽然具有公共利益的特征,但只是一种公共利益。属于《征收补偿条例》第八条规定的公共利益情形之一,不能涵盖全部公共利益。2。不同的处置对象棚户区改造针对的是简陋房屋、危房和老旧房屋,且多为房屋。征收时,不受被征收房屋的现状和用途限制。它可以是破旧的房子,也可以是新房子。无论是房屋,还是办公楼、商铺、工厂,甚至养殖场,只要是公共利益需要,都可以纳入征收拆迁范围。棚户区改造可用于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而《征收与补偿条例》只能用于
    2023-05-31
    204人看过
  • 拆迁补偿方案:棚户区改造是否真的有补偿?
    棚户区改造强拆之后有补偿。如果程序合法,双方达不成补偿协议,则区、县政府做出行政裁决,则可以由区、县房地局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实施强迁.实施强迁的同时,拆迁人对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的补偿安置同时实施。棚户区改造政府不同意能强拆吗棚户区改造是国家的政策,如果有人不同意经过协商还是不同意国家是可以强制拆迁的。棚户区是指建筑密度大、结构简陋、安全隐患多、使用功能不完善、基础设施不配套的住房较为集中的区域。目前,我国把棚户区分为城市及国有工矿、林区、垦区和中央下放地方煤矿棚户区五大类。棚户区居民多为低收入群体,很多还是企业老职工,曾为国家建设作出很大贡献。改革开放后,部分城市对棚户区进行过一些改造。2004年,辽宁省在全国率先启动了全省范围内的棚户区改造。之后,全国不少地区也陆续加大了棚户区改造力度。2005年,国家启动了对中央下放东北三省煤矿棚户区的改造。2008年四季度起,党中央、国务院
    2023-07-04
    205人看过
  • 棚改和拆迁的区别有哪些?
    一、补偿标准规定不同:1、棚户区的改造补偿:通常是居民补偿,又分为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补偿。(1)产权置换包括:1:1.5的面积置换。(2)房屋重置成新价格,即把房屋折算成价格,其与房屋的新旧、装修、结构均有关系。(3)其他的搬迁奖励。2、房屋拆迁补偿: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方式包括:(1)货币补偿。(2)房屋产权调换。(3)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第十九条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二、主导方式不同棚户区改造为政府主导并实施操作,改造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实施。政府除了鼓励地方实行财政补贴、税费减免、土地出让收益返还
    2023-04-13
    104人看过
  • 棚户区改造与旧城改造有何区别
    棚户区改造特定煤矿企业居住区的改造,旧城改造以前都市村庄的整体商业开发。城市旧居住区,是在一个城市的长期历史发展中,逐步形成的,也是城市各个历史时期的发展缩影。旧城一般指的是在市区的一些小区或者是厂房的改造,主要是因为这些小区和厂房年代久远,好多已经成为危房,所以必须实行改造,这种改造相对来说补偿要高一些。旧城区通常历史文化遗存比较丰富,历史格局和传统风貌比较完整,但同时也存在城市格局尺度比较小、人口密度高且居民中低收入人群占的比例比较高、基础设施比较陈旧、房屋质量比较差等问题。棚户区改造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延伸阅读:旧城改造有哪些优惠政策?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旧城改造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最新旧城改造的补偿标准包括什么内容?棚户区改造政策目标棚户区改造政策目标?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部署有效解决棚户区
    2023-08-05
    247人看过
  • 沈阳市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实施方案
    【阅读全文】《沈阳市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办法》,业经市政府第十八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了加快我市棚户区改造,保障房屋按时拆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进行棚户区改造拆迁房屋及附属物的,均应执行本办法。第三条市房产管理局是本市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的主管部门,并会同建委等有关部门实施本办法。第四条棚户区改造的房屋拆迁须由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到市房产管理局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并发布拆迁公告。棚户区改造的房屋拆迁,开发建设单位免交每户5万元回迁保证金。第五条被拆迁人应在30日内搬迁,特殊建设项目可适当缩短搬迁期限。第六条房屋拆迁管理费和拆迁业务费按《沈阳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标准的50%收取。第七条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应直接按房改>策购房,有房产产籍的住宅房屋,原建>面积部分按每平方米400元收取购房款,
    2023-07-02
    434人看过
  • 棚户区改造强拆分期几年补偿
    (1)货币补偿补助总额=被征收住宅价值补偿的转移费用,临时设置费用停止停业损失补偿费用转移补助费用(2)住宅所有权交换1、所有权交换住宅本项目所有权交换住宅位于北辛安住宅区。产权交换房屋为期待房间,临时配置期限为36个月。安置房A区房屋为普通商品房,安置房B区房屋为经济适用房管理的商品房。2、补偿补助总额补偿补助总额=被征收住宅价值补偿转移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的其他补助费3、产权交换住宅面积被征收者选择的产权交换住宅面积为被征收住宅建筑面积的征收住宅建筑面积的0.2倍为10建筑平方米,其中(1)被征收住宅建筑面积的0.2倍为10平方米以下的,按10平方米计算(2)本项征收范围内同一人或夫妇有2处以上住宅的,被征收住宅建筑面积的合并计算,10建筑面积的部分为10平方米以下的,按10平方米计算。(2)本项目征收范围内同一人或夫妇有2处以上住宅建筑面积的,被征收住宅建筑面积合并计算,1
    2023-08-05
    127人看过
  • 棚户区拆迁与商业拆迁有什么区别
    棚户区拆迁与商业拆的补偿项目基本是一样的,只是补偿的标准、补偿的多少等存在区别。1、棚户区改造补偿没有商业性质拆迁补偿高棚户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棚户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2、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百极争取。甚至可以争取到更多补偿。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规定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
    2023-02-10
    61人看过
  • 棚户区改造政策升级,拆迁补偿再提高
    设立40平方米最低保障线为最大限度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规定》明确,被拆迁住宅房屋家庭人均建筑面积低于哈尔滨市上年度人均建筑面积标准,总建筑面积不足40平方米(含40平方米),因家庭经济困难无力全额交纳上靠建筑面积50平方米标准户型超面积购房款的,可以安置到建筑面积40平方米的保障户型房屋,可以按照安置房屋的建安成本交纳上靠建筑面积40平方米保障户型超面积购房款;也可以暂按成本租金标准承租保障户型超出被拆迁房屋面积的部分,待被拆迁人经济条件改善后,补交购房款,变更产权性质。家庭人均建筑面积低于哈尔滨市上年度人均建筑面积标准,货币补偿金额低于《哈尔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最低补偿标准的,按照最低补偿标准执行。持低保证者获2万元照顾对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被拆迁人或者公有住宅房屋承租人,给予2万元照顾;对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中登记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2023-07-05
    444人看过
  • 棚户区拆迁与城中村拆迁,补偿都有哪些区别
    一、棚户区拆迁与城中村拆迁,补偿都有哪些区别1、前者为惠民利民工程,后者为商业行为;2、前者居民一般是就地安置须回迁,后者可以异安置或自行解决住房;3、前者为政府主导并实施操作,后者为政府引导或准予;4、对于物权处理上,前者是以房易附带(互易中超过部分)补偿,后者是高业化的交易与征收。5、棚户区改是指政府为了改善棚户区内居民的居住、生活条件,由政府实施并予以开发商一定的惠顾政策,为居民重置重建的惠民工程。对于房屋的产权人进行以房易房或互补方式,一般不涉及土地征用费。6、房屋征收是土地使用人或开发商在政府主导下,依法对土地、房屋(附着物)进行有偿征用、征收而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一般要支付土地补偿金我、附着物补偿金和安置补偿费。最高人民法院曾出过司法解释,城中村房子拆迁,如果是货币补偿方式,可以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争取不得低于同地段的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根据《国务院关于
    2023-06-18
    456人看过
  • 城市更新和棚户区改造有什么区别?哪个补偿标准更高
    旧城改造和棚户区改造有什么区别?1。什么是棚户区改造?棚户区改造是中国政府为改造城镇旧房、改善贫困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热门工程。2。什么是旧城改造?旧城改造是指对旧城的全部物质生活环境进行局部或整体的、逐步的改造和更新,从根本上改善旧城的劳动、生活、服务和休息条件。它不仅反映了城市的发展过程、城市空间规划的组织以及建筑和社会福利设施的完善过程,而且代表了物质成果,反映了当时建筑和福利设施的状况。城市更新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它取决于城市发展的方向和速度。城市更新和棚户区更新哪个补偿标准更高?城市更新补偿标准:1。永久性建筑按1平方米拆迁,补偿1平方米住宅,进行产权转换。2。(国道)用于商业用途的永久性建筑按1平方米拆迁补偿新建建筑0.7平方米。3。(村道)永久性商业用房按1平方米拆迁补偿0.65平方米建设。4。拆除上述用于商业用途的永久性建筑,新建建筑按1平方米补偿0.5平方米。瓦房补偿标
    2023-05-31
    405人看过
  • 空心房和正常房屋征收补偿有什么区别
    一、空心房和正常房屋征收补偿有什么区别房屋拆迁是指对土地进行征收时,对被拆迁的房屋进行补偿,补偿的标准由征收补偿方案确定,而空心房拆除是为了节约土地资源,建设美丽的乡村,空心房拆迁补偿要比正常房屋征收补偿标准要低。相关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第二十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2023-03-16
    202人看过
  • 棚户区改造要办理什么拆迁手续
    棚户区改造应该通过哪些拆迁程序?一、有关征收决定的前置程序?1。符合公共利益和“四个计划一个计划”的要求。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棚户区改造涉及的房屋征收应当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同时,各项建设活动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和市、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即“四个计划一个计划”。2演示薪酬方案。符合上述条件后,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制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并公布。拆迁户要注意征求意见时限不少于30天,市县政府要根据意见及时公布征求意见和修改情况。在棚户区改造中,如果多数拆迁户认为征收方案不合理,可以要求组织听证会,充分表达意见。3。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市、县人民政府在作出征收决定前,还应当对社会稳定风险进行预期评估。如果涉及多户拆迁户,应在政府常务会议上讨论风险评估报告,决定是否作出征收决定。4。《条例》确立了“先补
    2023-05-08
    131人看过
  • 棚户区改造前的房屋被强拆怎么办
    被强拆的话可以要求拆迁补偿,拆迁补偿不合理的可以与拆迁部门协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
    2023-08-05
    424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商业用地和棚户区改造补偿有什么区别房屋补偿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10
      其实,不管是为了商业用途还是旧城改造,主要是看被拆迁的范围是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因为土地性质的不同,补偿标准也会差异巨大的。而且拆迁之后土地的用途是用于商业开发还是用来搞绿化这个与补偿也没有关系。因为补偿是对征地行为的补偿,而用于做何种建设这是供地行为,与被拆迁人无关。至于补偿多少,因为全国各地房价不一,所以各地补偿标准也不尽相同。这个主要参照被拆迁房屋周边类似房屋的市场价值来确定。
    • 棚户区改造和拆迁补偿二者之间有什么不同
      山西在线咨询 2023-10-15
      1.补偿标准规定不同:棚户区的改造补偿通常是居民补偿,又分为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补偿。 (1)产权置换包括:1:1.5的面积置换。 (2)房屋重置成新价格,即把房屋折算成价格,其与房屋的新旧、装修、结构均有关系。 (3)其他的搬迁奖励。 房屋拆迁补偿: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方式包括: (1)货币补偿。 (2)房屋产权调换。 (3)
    • 单位房拆迁棚户区改造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08
      一,如果被拆迁人选择第一种补偿方式,则被补偿的总金额等于被拆迁房屋的评估金额加上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价格补贴金额面积补贴金额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棚户区改造被拆迁房屋的评估金额泛指被拆迁房屋的评估单价乘以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而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价格的补贴金额则指的是被拆迁房屋评估金额乘以增加比率。如果房屋面积小于25㎡增加比率为40%大于或等于25㎡、小于33㎡的为35%被拆迁房屋面积大于4
    • 棚户区改造和拆迁哪个难?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10
      棚户区改造是中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生工程。中国从2009年开始,对中国国内煤炭采空区、林场、农垦及华侨农场中棚户区进行大规模改造。 2012年9月25日,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中国资源型城市与独立工矿区可持续发展及棚户区改造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要加快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推动独立工矿区转型,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 2018年10月8日,李克
    • 九江市棚户区改造棚户区拆迁怎么赔偿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7-14
      一般来说大棚房拆迁是没有补偿的,但是在实际中很多的大棚在整治过程中,被误认成了违法占地的"大棚房"的,农民朋友们有申辩权利,也可以通过复议等法律途径提出异议,纠正查处机关的错误;对于已经被错拆的大棚,农民朋友们也可以在确认拆除行为违法后,申请国家赔偿,挽回咱们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