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合同解雇需要给予经济补偿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3 19:02:11 352 人看过

雇佣合同关系,解除雇佣合同时,没有经济补偿金。在劳动合同还没有到期的情况下劳动者如果被解雇了,肯定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自己相应的经济赔偿,用来弥补自己的损失,但雇佣合同性质不一样。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指什么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劳动者与雇佣单位签订的,没有明确说明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另一种劳动者没有与雇佣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是已工作满一年的,视为劳动者与雇佣单位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句话所说的没有确定的终止时间,指的是劳动合同不能确定什么时候终止,劳动合同双方合作的期限长短无法确定,并不是没有终止的时间。若订立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只要没有出现法律所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所指的情况,或者双方约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况,劳动合同就可以持续履行下去。

二、属于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况都有哪些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无书面合同或无有效书面合同形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以及口头协议达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需存在雇佣劳动的事实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合法地位,确认了劳动关系不依赖书面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扩大了劳动保护范围,对不签定劳动合同的雇主有了更大约束,更多的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事实劳动关系包括以下情形:

1、没有书面合同形式,通过以口头协议代替书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

2、应签而未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后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前签订过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同意劳动者继续在本单位工作却没有与其及时续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延续的劳动关系;

4、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劳动合同,即在其它合同中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力、义务条款,比如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兼并合同中规定了职工的使用、安置和待遇等问题,这就有了作为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依据;

5、劳动合同构成要件或者相关条款缺乏或者违法,事实上成为无效合同,但是双方依照这一合同规定已经建立的劳动关系。

三、怎样与建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现在的劳动合同,大部分是由用人单位提供的所谓格式化合同,只要简单的填入受聘者姓名等基本资料就形成了合同,这样可以省事和统一,但是这是用人单位制定的,因此,或多或少有有利于用人单位的一面,甚至有不公之处。作为乙方,应认真阅读合同文本。

主要从这几个方面阅读:

1、聘用的时间、岗位、工资和福利待遇、工作时间和劳动保护。这些必须明确,无歧义。

2、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这些应该对等,权利和义务应相辅相成。

3、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

4、合同的中止和终止,即合同的有效性。

现在的合同陷阱太多,不平等条款太多,建议认真阅读。

建筑行业中的用工关系的分类及区别

当前,建筑行业中的用工关系基本分为两类,即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的以劳动给付为目的的劳动权利义务关系;雇佣关系,是指劳动者为服务方提供特定的劳务服务,被服务方依照约定支付报酬所产生的法律关系。从本质上讲,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是一种性质的关系,可统称为劳资关系;但我国的现行法律制度对二者作了不同规范,劳动关系受劳动法调整,雇佣关系受民法调整,可以理解为劳动关系是一种独特类型的雇佣关系,从雇佣关系发展而来,要受劳动法特别的规制。二者主要的区别在于:

一是劳动关系除了当事人之间债的要素之外,还包含身份的、社会的要素,比如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成员、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等;而雇佣关系则是一种单纯的债的关系,不具有身份、社会的要素。

二是劳动关系中的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具有稳定性;而雇佣关系当事人之间往往具有临时性、短期性、一次性等特点,劳动者未能成为用人者的成员。

三是劳动关系中,当事人存在管理与被管理、支配与被支配的社会关系,主体之间不平等,国家对此干预多;雇佣关系中雇员虽要秉承雇主的意志、接受雇主指派去工作,但总体上双方属于平等主体间的合同关系,以契约自由为主,国家一般不特别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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