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签订集体合同送什么部门审查给用人单位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8 16:59:03 297 人看过

用人单位劳动者重新签订集体劳动合同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审查。

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

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四条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

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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