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时间的界定是如何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6 14:32:14 334 人看过

1、连续计算分居时间。如果夫妻分居后又重新同居的,应当从夫妻最后一次同居结束后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分居时间。

2、从夫妻二人共同认可的最后一次同居的第二天起计算夫妻的分居时间,到一方向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的当天止。

3、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怎么认定夫妻分居

根据相关规定,如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的,可以认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法院可据此判决离婚。那么如何证明夫妻确已分居呢?这也是各位在离婚案件中当事人问的比较多的问题。婚姻家庭律师网的徐晓洁律师针对这一问题,解答如下:

1、分床不分房,法院难认定是分居

多数夫妻感情不和后,由于经济状况的原因或是子女等方面因素,不能分居生活,首先可能是不同床但却在一个房间或是一套房子里共同生活。夫妻常年没有性生活。但如果一方以分居为由提起诉讼离婚时,而另外一方不承认分居事实,法院一般不予采信。

这种案例徐律师遇到很多,一对老夫妻常年性格不合,分室而居近十年,甚至分灶吃饭,但由于仅一方陈述,而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另一方否认,法院无法认定分居事实。

2、夫妻异地居住,不一定是法律意义上的“分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6日 10: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分居相关文章
  • 界定离婚分居时间的方法有哪些?
    连续分居2年是离婚的法定理由。法院认定连续分居2年一般是以最后一次分居之日起,连续分居有2年的时间,如果符合,一般就可以判离婚了。这个时间的认定,要主张分居满2年者举证,证据可以是亲朋好友的证人证言,及分居后的住所地证明等。所谓夫妻两地分居通常是夫妻双方在继续夫妻关系的前提下,终止共同生活,建立各自的生活方式的情况。分居多久可以离婚分居多久会判离婚夫妻之间不论分居多久,只要夫妻感情没破裂,法院就不会判离婚。法律没有分居达到一定时间就自动离婚的规定。在我国离婚只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如果有一方不同意协议离婚。可以到法院进行诉讼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2023-07-08
    208人看过
  • "分居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法律如何界定?"
    夫妻分居后一方所欠债务应认定是共同债务,由夫妻进行共同偿还。尽管两人可能分居了较长时间,但分居并未办理离婚手续,未对双方的财产约定其所得财产的归属,也没有第三人知道他们有无约定,因此各自所得的财产应属夫妻共同财产,而债务也应是共同债务。但有两种例外情况:1、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2、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婚姻期间一方所欠债务是共同债务吗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有两种例外情况:1、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2、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
    2023-07-23
    402人看过
  • 债权形成的时间如何界定
    一、债权形成的时间如何界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确定债权债务形成的时间,就需要确定债权债务产生的原因,如果是签订借贷合同的,自出借人出借款项时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第四百九十一条【信件、数据电文形式合同和网络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
    2023-04-23
    282人看过
  • 接受遗赠的时间如何界定
    接受遗赠的时间的认定:1、从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开始起算。2、在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做出接受意思表示时,接受遗赠的时间应该是从被继承人死亡之后才得知遗赠之事,应当在知道受受遗赠后开始计算。一、放弃继承遗产应当做什么继承人是可以在继承开始前放弃继承的,放弃继承遗产需要有明确的表示。1、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2、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二、继承权可以放弃吗继承权可以被继承人放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三、遗赠有效期是多长遗赠有效期为两个月。1、如果受赠人在知道被继
    2023-03-23
    329人看过
  • 如何界定年假的开始时间
    一、如何界定年假的开始时间年假不是按照自然年计算的。员工从入职之日起,连续工作满12月以上的,便有资格享受相应的年假。比如说2018年2月19号入职,那么2019年2月19号就可以开始享受年假的福利。《职工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公式一、符合休假资格的新入职员工当年度年休假=(当年度剩余日历天数÷365)×全年应享受天数公式二、离职时年休假=(当年度已过日历天数÷365)×全年应享受天数-当年度已休天数公式三、未安排法定年休假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费的月均工资÷21.75x200%x应休天数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享受年休假的前提条件是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既包括职工在同一
    2023-05-09
    228人看过
  • 行政诉讼法中的时间是如何界定的
    一、行政诉讼法中的时间是如何界定的行政诉讼法中的时间的界定是:一般行政诉讼时效是6个月。从行政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算,如果相对人已经申请复议,再申请诉讼的,诉讼有效期是十五日,从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起算。《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经行政复议的起诉期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区别在哪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区别:1.二者适用的程序不同,行政复议适用行政复议程序,而行政诉讼适用行政诉讼程序;2.二者受理的机关不同,行政复议由行政机关受理,行政诉讼由法院受理;3.二者解决争议的性质不同,行政复议处理行政争议属于行政行为,人民法院处理行政诉讼案件属于司法行为。4.法律效力不同(
    2023-11-30
    254人看过
  • 如何界定取得股东资格的时间界限?
    如何界定取得股东资格的时间界限?(1)根据股权转让合同约定;(2)根据公司《章程》规定;(3)根据法律规定,比如继承、赠与等;(4)法院判决或执行决定。【延伸阅读】公司上市风险投资解散清算一、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要什么材料(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3)经办人身份证明;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的决议或决定(原件);(5)向原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6)公司章程修正案或新的公司章程;(7)股权转让协议;(8)股东的资格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9)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10)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权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二、注册资金可以不交的吗无论在哪种注册资本制度下,注册资本金始终是要实缴的。实施注
    2023-06-20
    291人看过
  •  分居两年如何界定离婚
    根据夫妻分居的时间长短来判断是否已满两年,如果满两年,则可以考虑离婚。夫妻双方已经分居两年,其中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在审理时,会询问双方因何种原因而分居。夫妻双方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两年的,在调解无效后,人民法院会判离婚。双方因其他原因而分居的,不能认定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完全破裂,不符合判决离婚的条件,人民法院不会判决离婚。根据夫妻分居的时间长短来判断是否已满两年,如果满两年,则可以考虑离婚。夫妻双方已经分居两年,其中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在审理时,会询问双方因何种原因而分居,夫妻双方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两年的,在调解无效后,人民法院会判离婚,双方因其他原因而分居的,不能认定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完全破裂,不符合判决离婚的条件,人民法院不会判决离婚。 依据分居时长判离婚的标准是什么?依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离婚的标准之一是“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023-08-26
    237人看过
  • 发现“漏罪”的时间点如何界定?
    刑法第70条对漏罪的数罪并罚作出明确规定: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对其中发现其他罪(下称漏罪)的界定,有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发现的必须是上述期间内刑事程序和实体意义上经立案侦查,并经法院判决确认的犯罪分子其他依法应判而未判的漏罪,即发现与判决漏罪均在此期间内,方能数罪并罚。第二种观点认为,发现的应是上述期间内在刑事程序意义上经立案侦查,犯罪分子其他依法应判而未判的漏罪,经法院判决确认,应界定为发现漏罪,即只要是在此期间内立案侦查的漏罪,无论法院在此期间内判决还是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判决确认,均应数罪并罚。笔者赞同第二种观点。刑法第70条规定的漏罪发现时间,是指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并非漏罪必须在此期间内作出判决的含义。换言之,对发现漏罪的判决,既可以在此期间内作出,也可以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后作出,均应依照刑法的规定数罪并罚。
    2023-06-11
    437人看过
  • 离婚分居二年如何界定
    不存在自动离婚。婚姻关系仅通过离婚登记或法院的判决或调解解除。不论分居多久,都不能自动解除婚姻关系。但是,根据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夫妻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夫妻感情已经决裂的可以判决离婚。但是不是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这个规定不能适用。双方打算离婚的话也是需要去民政局办理相关手续的,并不可以自动离婚。一、双方都不见面能不能就离婚双方都不见面不能自动离婚。婚姻关系只能通过离婚登记或者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方式解除。但是,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构成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诉讼中,如果调解不成,应当判决准予离婚。非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不能适用。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所在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婚姻登记的手续。离婚登记是必须是双方共同向婚姻登记机构,表达自愿离婚的意愿的,因此双方都不可以缺席,也不能由他人代理。二、分居是不是就没有婚姻关系了分居不是没有婚姻关系,情况如下:1、离婚只有
    2023-03-05
    320人看过
  • 监视居住的法定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一、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多久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是否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
    2023-02-25
    353人看过
  • 首要分子是如何界定的?
    首要分子的界定首要分子应是聚众斗殴的组织者或策划者或指挥者,组织、策划、指挥是选择性行为,三种行为可能同时具备,也可能只具备其中之一,发生在本市溧阳罗彬、乐峰、蒋国军等17人聚众斗殴一案,提起公诉时只认定罗彬一人为首要分子。审查时发现,人员的调动、安排、接应虽然均由罗彬负责,但其指使手下得力干将乐峰负责出点子,策划具体行为的实施计划,而斗殴的现场指挥,斗殴的分工、人员的分配、带领人员斗殴、指挥撤退却均由蒋国军负责。三者相互配合,统一由罗彬组织,共同实施了聚众斗殴犯罪。故在判决时认定三人均为该案的首要分子。所以说,组织、策划、指挥只要居其一就可认定为首要分子,且并不是每起聚众斗殴案件只能有一个首要分子,他们的行为只要符合法律关于首要分子的规定,就能认定为首要分子。然而在石建钢等7人聚众斗殴案中,虽然是因为石建钢的原因引起的斗殴,但参与斗殴的所有人员都是自发的临时产生的共同犯意,无明确的组织、
    2023-06-11
    227人看过
  • 8级伤残误工费的时间界定是如何规定的
    八级伤残费工费的时间界定是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无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不能证明近三年平均收入水平: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误工费时间怎么算的误工费的时间计算应以医疗机构出据的证明或者司法文证审查确认的医疗时限为准。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费的赔偿是对受害人因交通事故丧失劳动机会和劳动报酬的赔偿,被告若确有证据证明受害人在定残后仍从事一定工作的,可以相应折抵误工费的赔偿数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
    2023-07-26
    245人看过
  • 夫妻间如何界定同居关系
    以夫妻名义同居应按下列标准界定:1、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的,界定为以夫妻名义同居;2、有配偶的人虽未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对外以夫妻名义相称的,当事人以夫妻名义购买住房的,界定为以夫妻名义同居。有配偶的人再与其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构成重婚,无过错方可以申请离婚损害赔偿。如何界定同居关系中的财产问题一、同居关系财产的认定1、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应当按照一般共有财产处理。2、继受取得的财产如受赠财产、继承财产等,一般不作为共有财产处理。二、同居财产问题处理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2023-08-11
    415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分居
    词条

    分居是指夫妻双方在继续维持其夫妻关系的情况下,停止共同生活,并各自建立属于自己的生活方式的状况。 通常情况下,即使夫妻双方仍然同住于一个屋檐下,但只要彼此已分房,各不相干,这种情况如果满了两年,那么在法律上即可认定为夫妻分居。 在法定分居情... 更多>

    #分居
    相关咨询
    • 监视居住的时长如何界定?
      安徽在线咨询 2024-12-14
      监视居住是指在刑事诉讼中,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限制其人身自由并加以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而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在符合逮捕条件的情况下,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对以下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采取监视居住措施:(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正在哺乳自
    • 怎么界定夫妻分居时间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08
      具体界定夫妻分居时间从提出离婚的夫妻二人共同认可的最后一次同居的第二天起计算,到一方向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诉讼状的当天止。分居是指夫妻感情不和、分开居住、不履行夫妻间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 法律关于分居时间的界定有哪些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9-02
      连续计算分居时间。如果夫妻分居后又重新同居的,应当从夫妻最后一次同居结束后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分居时间。从夫妻二人共同认可的最后一次同居的第二天起计算夫妻的分居时间,到一方向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的当天止。
    • 如何算是夫妻分居的时间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1-25
      夫妻分居的时间的算法:一般从夫妻双方开始各自自行生活,不再共同居住生活那一天开始计算。并且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一般会判决准予离婚。
    • 两地分居如何界定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13
      如果在一个城市工作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比如明明家里有房住,但是一方外出租房,从情理说不过去,一般认定为属于夫妻感情不和而分居。对于因为工作原因分居两地,又存在感情破裂情形的,就很难举证是因为夫妻不和而分居的。 分居事实证明:什么是“分居”,举例说:同住一套房屋不同房间,不算是分居,必须是住在不同的房屋内,双方不在一起吃饭、生活,这才是法律意义上的分居。如何向法庭举证分居事实呢?仅凭口说分居,对方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