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设立居住权,可以根据遗嘱或者遗赠,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
房屋承租权是指房屋出租人以口头或订立书面合同的形式将房屋交付承租人占有、使用与收益,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权利。是日常生活中不动产交易的一种主要形式。按照房屋使用性质.分为住宅用房租赁和非住宅用房租赁;按照房屋的所有权性质.分为公房租赁和私房租赁:按照房屋的租期是否确定,分为不定期租赁和定期租赁:按照当事人的国籍,分为国内租赁和涉外租赁。
一、租房给了钱但是没签合同可以要求退吗
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一般为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房屋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合同。房屋租赁合同中应包括以下方面的主要条款:出租房屋的范围、面积;房屋租赁的期限、用途;租金的数额以及交付时间;房屋修缮的责任、转租以及违约责任等等。租客与房东没签订租赁合同,房屋是否可以退需要关注租赁合同的性质,根据规定,租赁期限为六个月以上没有签书面的租房合同,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租客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可以退房。租赁期限在六个月以下,双方约定了有确定的租期的,形成事实上的租赁关系的,租客如需退房则需要与房东协商。
二、房屋他项权证的权利是什么
是指由房屋的所有权衍生出来的典权、租赁权、抵押权、继承权等权利。
所谓典权:是指房屋所有权拥有者将其房屋典当给他人以获得利益的权利。
房屋典当是指承典人用价款从房屋所有人手中取得使用房屋的权利的行为。承典人与出典人(房屋所有人)要订典契,约定回赎期限(即存续期),一般期限是3
年到10年不等。到期由出典人还清典价,赎回房屋。典价无利息,房屋无租金。
抵押权:是在不转移房屋所有权的前提下,将标的物的权利置于他人控制之下,为担保的一种方式。抵押人仍享有标的物使用与收益的权利,但无权处置。抵押权人也不可以随意处置抵押物。当合同到期时,抵押人未能达到合同约定,抵押权人可以将抵押物拍卖,并优先获得补偿。
租赁权: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有将其房屋租赁给他人的权利。房屋租赁,是指房屋的所有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承租人取得房屋使用权后,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随便处置所承租的房屋,除非租赁合同另有规定,否则就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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