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待被监管人员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1 08:50:27 224 人看过

一、虐待被监管人员罪量刑标准

刑法第248条规定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监管人员指使被监管人殴打或者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虐待被监管人员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被监管人的人身权利和监管机关的正常活动。对被监管的人进行体罚虐待,往往施用肉刑,捆绑打骂,侮辱人格,进行精神折磨,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监管法规,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行为。监管法规主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改造条例》以及其他法律、条例中有关的监管规定。所谓被监管人,是指依法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包括一切已决或未决的在押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及其他依法拘留、监管的人。这些人包括在监狱、劳动改造管教队、少年犯管教所中服刑的已决犯,在看守所、拘留所关押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以及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被拘留或者其他依法被监管的人。殴打,是指造成被监管人肉体上的暂时痛苦的行为。体罚虐待,是指殴打以外的,能够对被监管人肉体或精神进行摧残或折磨的一切方法,如罚趴、罚跑、罚晒、罚冻、罚饿、辱骂,强迫超体力劳动,不让睡觉,不给水喝等等手段。需要指出的是,本罪中的殴打、体罚虐待,不要求具有一贯性,一次性殴打、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就足以构成犯罪。至于行为人是直接实施殴打、体罚虐待行为,还是借被监管人之手实施殴打、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的行为,只是方式上的差异,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行为人默许被监管人殴打、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的,亦应视为指使被监管人殴打或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的行为。

殴打、体罚虐待被监管人的行为只有在情节严重时才构成犯罪。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是指使用酷刑摧残,手段恶劣;一贯殴打、体罚虐待被监管人,屡教不改的;殴打、体罚虐待多人多次,影响很坏,等等。确定情节是否严重,一般应从行为人实施体罚虐待行为的主观意图、手段、对象及其造成的后果来认定。同一行为,由于被监管人的条件不同,也会有不同的认定。如强迫过度劳动,对身强力壮的人和年老体弱或者少年犯的后果不一样。后一种人可能因过度的体力劳动,造成身体伤残。如果是行为人故意所为,就属于体罚虐待性质,情节和后果都是严重的,就要以本罪论处;如果情节一般,后果不太严重的,不以犯罪论处,可由主管部门酌情予以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监管人员实施殴打、体罚虐待的行为,致使被监管人伤残、死亡的,依本法第234条关于故意伤害罪、第232条关于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要把体罚虐待同依法对违反监管秩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禁闭,使用戒具乃至武器区别开来。对嫌疑人、被告人的管教,特别是对犯罪分子的改造管理,有其特殊性,必须通过严格管教,采用一定的强制措施,才能使罪犯改恶从善,改变成新人。对不服从管教,拉帮结伙,破坏监规,公开抗拒改造的在押被监管人,必要时可依法实行禁闭,使用戒具乃至使用武器。这是加强监管所必要的惩罚和警戒措施,是合法的,与体罚虐待行为有原则的区别,不能混为一谈。如果错误地使用武器而构成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如果在采用强制措施时,由于工作错误而滥施戒具或禁闭,因为行为人没有犯罪故意,则不能以本罪论处,但可根据不同情节,由主管部门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所谓监狱,是指刑罚的执行机关。所谓拘留所,即关押被处以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人的场所。所谓看守所,即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场所。

对本罪主体的认定,在司法实践中,并不以直接对被监管人实施体罚虐待者为限,有的司法工作人员未直接动手实施体罚虐待,而是在执行管教过程中,违反监管法规,指使、授意、纵容或者暗示某个或某些被监管人对其他被监管人实施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依本条第2款之规定,亦可构成本罪的主体。在这种情况下,实施体罚虐待的被监管人并非监管人员,固然不能单独构成本罪的主体,但他们是体罚虐待行为的直接实施者,仍可构成本罪的共犯。但由于被监管人有可能是在胁迫或诱骗之下参与的,所以应视其所起的作用和地位,按照共同犯罪的有关规定,在量刑上予以酌情考虑。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即监管人员对其实施的体罚虐待及违反监管法规的行为是故意。犯罪目的一般是为了压服被监管人。犯罪动机各种各样,有的是为泄愤报复,有的是逞威逞能等。不管出于何种动机,都不影响犯罪成立。但是,犯罪动机是否恶劣,可作为量刑轻重的情节考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5日 04: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犯罪目的相关文章
  • 临时监管人员也应成为虐待被监管人员罪主体
    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八条规定,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该条规定把虐待被监管人罪的主体限定为监管场所的监管人员,事实上,由于刑事诉讼的需要,存在监管人员以外的人员依法临时监管的情形,当然也相应存在临时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的情形,但依照现行规定,不能对这种行为进行处罚,不利于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不利于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为此笔者建议将刑法第二百四十八条的犯罪主体增加依法对被监管人员实施临时监管的其他人员。理由如下:在司法实践中其他人员对被监管人依法实施临时监管是客观存在的。如法院的司法警察押解被告人接受审判、法院开庭前和休庭期间法警对被告人的临时看管等。在此期间监管
    2023-06-11
    399人看过
  • 什么是虐待被监管人罪? 本罪的特征是什么?
    虐待被监管人罪,是指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有以下特征:1.犯罪主体是在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中行使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2.行为人有对被监管人体罚虐待的行为。如监管人员违反监管法规规定,对被监管人实施任意殴打、捆绑、冻饿、强迫从事过度劳动、侮辱人格、滥施械具等行为。但依照监管法规的规定,对被监管人采取某些严格的监管措施,如必要的禁闭、使用手铐或者其他械具或者强制劳动等,则不能认定为体罚虐待,不构成犯罪。“被监管人”是指在监狱等刑罚执行场所服刑的罪犯、在看守所中被监管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在拘留所中被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劳动教养机关被执行劳动教养处罚的人以及其他依法被监管的人。如果体罚虐待的不是被监管的人,则不构成本罪,对构成其他犯罪的,应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3.体罚虐待被监管人的行为必须“情节严重”,
    2023-03-16
    484人看过
  • 新刑法对虐待被监管人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怎样的
    虐待被监管人罪既遂量刑标准的规定: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虐待被监管人罪是指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行为。一、虐待被监管人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虐待被监管人罪既遂的量刑标准如下: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监管人员指使被监管人殴打或者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的,依照前述的规定处罚。二、对虐待被监管人罪的量刑标准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监管人员指使被监管人
    2023-06-28
    169人看过
  • 虐待监管犯如何量刑?
    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监管人员指使被监管人殴打或者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的,依照虐待被监管人罪的规定处罚。虐待被监管人罪的构成要件是哪些呢?虐待被监管人罪的构成要件是:1、客体是复杂客体,即被监管人的人身权利和监管机关的正常活动。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监管法规,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节严重的行为。3、主体是特殊主体,即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八条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2023-07-12
    445人看过
  • 成立虐待罪量刑有什么标准
    犯虐待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本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虐待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是指由于被害人长期受虐待逐渐造成身体的严重损伤或导致死亡,或者由于被害人不堪忍受长期虐待而自杀造成死亡或重伤,行为人是故意的实施虐待行为,而过失地引起他人重伤、死亡的结果,其虐待行为和重伤、死亡后果之间具备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根据本条规定,虐待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案件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范围,因此,对这类案件,即使被告人提出控告,检察机关也应提起公诉。一、虐待罪认定标准1、从情节是否恶劣来
    2023-02-23
    328人看过
  • 虐待被监管人罪是如何构成的?
    虐待被监管人罪是由下列要件构成的,即主体是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主观方面是故意;客观方面是实施了违反监管法规,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行为,侵害的客体是被监管人的人身权利和监管机关的正常活动。虐待部门罪的犯罪构成虐待部属罪的犯罪构成指的是: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主观方面是故意;侵害的客体是官兵一致、平等相待的军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客观方面是实施了滥用职权,对部属进行虐待,情节恶劣,因而致人重伤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八条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监管人员指使被监管人殴打或者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023-07-26
    312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犯罪目的是指实施犯罪行为人主观上所追求的非法利益。这种非法利益可以是物质性的,也可以是精神性的;可以是违法的结果,也可以是不法状态本身。犯罪目的对犯罪动机具有决定和制约作用,它支配着行为人对犯罪对象的选择和对危害结果的追求。... 更多>

    #犯罪目的
    相关咨询
    • 什么是虐待被监管人罪,虐待被监管人罪量刑标准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1-27
      根据2006年7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实施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1、以殴打、捆绑、非法使用仪器等恶劣手段虐待被监管人;2、长期以冻、饿、晒、烤等手段虐待被监督人,严重损害其健康;3、虐待造成被监管人轻伤、重伤、死亡的;4、虐待被监管人,情节严重,导致被监管人自杀、自残、重伤、死亡或精神障碍;5、殴打或体罚虐待3人以上;6、指使被监管人
    • 虐待被监管人罪司法解释是什么,虐待被监管人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13
      虐待被监管人罪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高检发释字〔2006〕2号(五)虐待被监管人案(第二百四十八条)虐待被监管人罪是指监狱、拘留所、看守所、拘役所、劳教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以殴打、捆绑、违法使用械具等恶劣手段虐待被监管人的;2、以较长时间冻、饿、晒、烤等手段虐待被监管人,严
    • 虐待罪量刑标准是什么虐待罪该如何量刑的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5-01
      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对于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这里所说的“虐待”,具体是指经常以打骂、冻饿、捆绑、强迫超体力劳动、限制自由、凌辱人格等各种方法,从肉体、精神上迫害、折磨、摧残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行为。虐待行为有别于偶尔打骂或者偶尔的体
    • 虐待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虐待罪量刑标准是什么,虐待罪的认定标准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2-05
      1、从情节是否恶劣来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罪与非罪的主要标志。根据本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只有情节恶劣的,才构成犯罪。虐待行为一般,情节较轻的,如一、两次的打骂,偶尔的不给饭吃、禁闭等,不应作为虐待罪论处。虐待情节是否恶劣,应当根据以下几个方面来认定:(1)虐待行为持续的时间。虐待时间的长短,在相当程度上决定对被害人身心损害的大小。虐待持续的时间长,比如几个月、几年,往往会造成被害
    • 什么是暴力虐待被监管人罪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1-29
      虐待被监管人罪(刑法248条)是指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殴打或者体罚虐待被监管人,情节严重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