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缓刑前必须要做社区调查吗
在针对法官判定是否实施缓刑的案件中,进行社区调查并非必需的环节,无需列入判缓刑过程中的必要步骤。
倘若人民法院甄别得出,涉案人员得以适用缓刑惩罚措施,那么便可直接作出相应的审判裁判结论。
关于缓刑的涵义,它主要适用于已经被依法判处了特定刑罚的犯人,在他们符合设定的法定条件时,需在一定时间范围内,遵守一定的考验期规定,暂缓实行原判刑罚的一项刑法制度。
《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二、缓刑后还要去坐牢吗
1.答案并非如此绝对性。
缓刑作为一项附有特定限制条件的刑事政策,其核心概念在于,针对那些被判处较轻刑罚且具有现实改造可能性的罪犯,在一段固定时期内暂时免除对他们的拘役和实时监管,让他们通过社区矫正等方式进行自我教育与改造。
这并不意味着缓刑期间可以肆无忌惮。
被依法减轻处罚并宣告缓刑的犯人,虽然在此阶段无需亲身前往监狱服刑,但他们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诚心接受社会公众及司法机构的监督,按照固定时间向执行机构提交自身的行为报告,并且在离开居住地或进行迁移的情况下,事先应得到执行机构的许可。
只有当整个缓刑考验期结束后,犯人没有违反任何法定规定的前提下,原有刑罚才得以真正消除。
反之,若在考验期间发生较为严重的违法行为,甚至是违反了国家公安部门对于缓刑方面的监管条规或者禁止令事项,那么缓刑将被立即撤销,相关人员将被重新收押并执行原作出的判决结果。
2.值得强调的是,并非所有犯罪状况都适用于缓刑制度。
实践中,要想获得缓刑资格需满足一系列严谨的先决条件,如,犯人本身的犯罪性质和刑罚轻重程度,以及是否存在符合缓刑改造特点的各种潜在因素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五节 缓刑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n(一)犯罪情节较轻;\n(二)有悔罪表现;\n(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n(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n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n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
缓刑期间必须去社区报道吗
498人看过
-
判缓刑司法所社区调查都调查什么?
145人看过
-
社区矫正调查就肯定判缓刑吗
402人看过
-
寻衅滋事罪判缓刑前需要做什么调查吗
177人看过
-
没有社区调查能否判缓刑
423人看过
-
司法调查必须调查邻居吗
148人看过
-
缓刑是不是必须进行审前调查新疆在线咨询 2022-05-29未成年人犯罪,一般都要进行审前调查,不管是否要判缓刑,都要全面调查其成长环境、背景、一贯表现等,而不仅限于对所在社区的影响,成年人犯罪,并不要求必须进行审前调查。有审前调查,不一定最终判缓刑,这跟案件的具体情况,平日表现相关。
-
刑事案件法院判缓刑前必须是关于调查吗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22法院判缓刑没有必要做社会调查,这不是判缓刑的必经程序。人民法院认为可以适用缓刑的,可以直接判决。 缓刑,是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其具备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在一定的考验期间内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制度。
-
外伤后必须去做调查吗山西在线咨询 2023-08-27一般调查是由该地方的监督科实施,询问当时在现场的相关人员,或把患者送到医院的的亲属,或受伤的具体地点,经过核实,符合报销条件即可报销! 进行实地调查,以便了解是不是在报销范围,然后再根据当地的人口事实,确定外伤患者报销的比例。
-
动迁前必须要有户口调查吗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241、需要的,初次入户调查工作,当地政府工作人员带领拆迁公司、评估公司、审计公司对占地面积、房屋面积、房屋结构、装修及附属物、人口结构、家庭情况做详细调查。 2、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 征收主体:市县人民政府 实施部门: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一般为市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办公室。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
-
判缓刑的庭前调查是不是就是社区调查呢?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22缓刑庭前审查的作用 第一,凡是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人民法院都必须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范围是刑事诉讼法第150条规定的4项内容,简单说就是对于起诉书中有无明确的犯罪事实并且是否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内容进行审查,如果具有就应当开庭审判。 第二,公诉案件经过审查要作出相应的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解释里规定,经过审查对于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或者被告人不在案的,应当决定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