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居住权会消灭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6 18:14:32 437 人看过

一、什么情况下居住权会消灭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居住权消灭主要包括两种情形如下:

(一)居住权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思自由在居住权合同中约定居住权期限,居住权期限届满的,居住权消灭。例如,住宅所有权人给未成年人设立居住权的,可以约定居住权至居住权人成年时消灭,作出如此约定的,居住权人成年时,居住权即消灭。再如,当事人可以约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年,居住权消灭,作出如此约定的,约定期限届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因期限届满消灭的,居住权人有返还房屋的义务。

(二)居住权人死亡。当事人可以根据意思自由约定居住权期限,如果没有约定,居住权一般至居住权人死亡时消灭。

二、居住区消灭的法律后果

(一)房屋的归还。除因房屋标的物等原因而消灭外,居住权人在其居住权消灭时,有归还房屋的义务,如果居住权是因居住权人死亡而消灭的,则其继承人有归还房屋的义务。

(二)附属设施的取回。居住权人在其权利存续期间,为了正常居住使用房屋可在房屋内设置一些设施,同时,也可对房屋进行装修,这些设置并非房屋的结构组成部分,居住权消灭时,居住权人对其仍享有所有权,可将上述设施取回,但要恢复房屋的原状。

(三)费用的偿还。居住权存续期间,对于房屋的特殊修缮费用应由房屋所有人承担。当房屋须进行特殊修缮时,居住权人可通知房屋所有人进行修缮,房屋所有人未进行修缮,而该修缮又确有必要的,居住权人可自行修缮,居住权消灭时,房屋所有人应偿还居住权人支付的修缮费用。

三、居住权和使用权的区别

(一)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设立居住权,可以根据遗嘱或者遗赠,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例如,某人在遗嘱中写明,其住宅由他的儿子继承,但应当让服务多年的保姆居住,直到保姆去世。设立居住权,应当向县级登记机构办理居住权登记,经登记后居住权才成立法律上的居住权,不包括因房屋租赁产生的居住权,不包括住旅馆等,房屋租赁或者住旅馆不需要向房地产登记机构申请登记。

(二)房屋的使用权是指对房屋拥有的享用权。房屋租赁活动成交的是房屋的使用权。房屋的使用权不能出售、抵押、赠与、继承等,它包含在房屋的所有权之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05: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居住权相关文章
  • 债权债务在什么情况下会消灭,有哪些规定
    一、债权债务在什么情况下会消灭,有哪些规定债权债务一般在债务人债务履行完毕、债务抵销、债务人提存标的物或者债权债务归于一人等情形下消灭。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二、在什么情况下债务消灭下列情况下债务会消灭:一、债务人履行了债务。债务人清偿了债务,债权人的权利实现,债的目的达到,债当然也就消灭。这是债务
    2024-01-15
    384人看过
  • 怎么理解居住权?居住权怎么消灭
    居住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居住权的内容:第一、居住权人享有对房屋的使用权,但此种使用权须限于居住的目的。第二、居住权人享有附属于房屋使用权的各项权利,如相邻权等。第三、居住权人有权为居住的目的而对房屋进行修缮和维护。第四、居住权人有权在居住期间内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以收取租金,但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要求。例如承租人转租承租的房屋必须先经过原出租人的同意。居住权怎么消灭民法典规定了两种法定的居住权消灭的事由,即居住权期限届满或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除法定事由外,因居住权是物权,物权消灭的一般原因也可适用,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一是居住权合同解除。我国物权变动模式原则上采债权形式主义,在居住权合同的情形,合同是设立居住权的债权原因,当债权失去效力,则据此设立的物权亦将失去效力。故合同解除可成为居住权的消灭事由。二是房屋征收及灭失。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律规定的权限
    2023-11-20
    254人看过
  • 留置权应如何行使,什么情况下消灭?
    一、留置权应如何行使留置权的行使方式有:1.留置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财产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2.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3.留置权人有权收取留置财产的孳息,该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4.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两个月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间,但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二、留置权什么情况下消灭留置权消灭的情况有:1.因发生物权消灭的原因消灭留置权的。留置权作为物权的一种,因为物权消灭之通常原因而消灭。例如,因为留置物的混同、标的物的灭失、标的物被征收、权利人放弃权利、留置权的行使等原因的发生,留置权消灭。2.因被担保债权消灭。留置权为担保
    2023-06-22
    208人看过
  • 哪些情况留置权会消灭
    (一)主合同债权消灭。留置权本身就是一种担保形式,担保物权的作用在于债务无法实现时,用这种备用的物权去偿还债务,主合同债权消灭,说明债权本身已经通过其他途径实现,担保物权当然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二)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并被债权人接受的。留置的根本目的在于担保债务的履行。债权消灭是指债权已得到满足,留置权因此没有存在的必要。反映了留置权以及其他担保物权从属性的主要特征。担保物权随主债的产生而产生,随主债的消灭而消灭。债务人为使留置权消灭,对于留置权人有提出担保的权利,留置权人对于债务人有受偿其担保的义务,债权人的留置权因债务人为债权清偿提供担保而归于消灭,提供担保的优点就在于既能保证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又能使债务人可以充分利用没有留置的财产,达到物尽其用的效果。债务人提供担保必须要经过债权人的认可,担保物的价值要相当于留置物的实际价值,以免造成债权人的经济损失。
    2023-04-26
    118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委托诉讼代理权会消灭
    代理权的消亡,亦即代理权的终结,乃是指代理人不再具备领受代理权指示来代表被代理人依据法律行为行事的法定权限。而委托诉讼代理权的消亡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点:第一,代理期限满期或代理事项完结。在代理合同时,常常会明确规定代理期限,一到达期限,代理权就会自然失去效力,代理关系应即时终止;第二,被代理人撤销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鉴于委托代理关系是建立在信任基础之上的,倘若委托人在代理过程中因某些缘由对代理人丧失信任,委托人有权通知代理人撤销委托;第三,代理人离世。由于代理关系是基于信任建立的,而信任本质上属于一种人身关系,故代理人的代理权亦具人身属性,其与人的身份紧密相连,无法继承,亦无法转让。因此,若代理人离世,代理权将自动终止,代理关系也会同步终止;第四,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乃民事主体得以凭借自身名义展开民事活动并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之权利,代理行为亦属民事法律行为,同样要求行为人
    2024-07-27
    449人看过
  • 抵押权消灭是在哪些情况下
    一、抵押权消灭是在哪些情况下抵押权消灭的情况有主债权消灭,抵押权已经实现等,抵押权人要实现其抵押权,可以与抵押人协商将抵押财产进行拍卖或者变卖,其对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二、抵押时的物上代位权是哪些担保物权人的物上代位权,是指担保物因灭失、毁损而获得金钱或其他物的赔偿或补偿时,此等金钱或其他物成为担保物的代替物,担保物权依然存在于其上,债权人有权就该代替物行使担保物权。抵押权设定的目的是作为债务履行的担保,以确保债权的实现。在
    2024-02-07
    65人看过
  • 在什么情况下,承包商的留置权被消灭
    在什么情况下应取消承包商的留置权?承包人留置权是指承包人依法享有的保留农作物的权利,作为取得劳动报酬的保证。一般来说,承包人享有的留置权消灭有三种方式:一是因标的物的放弃、灭失、混淆而消灭留置权;二是因有担保债权消灭而消灭留置权;三是因担保债权消灭而消灭留置权,债权人提出消灭新担保接受的留置权;第四,债权人丧失对留置权的占有,即占有人不再占有留置权的债务,留置权消灭。债权人依法行使留置权后,留置权人如何实现留置权,债务人在宽限期内仍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商贴现留置权,或者依法拍卖、变卖留置权。留置物转换、拍卖、变卖后,应当用价款清偿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债权人和债务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债务人应当在债权人留置财产后不少于两个月内履行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债权人应当约定占有债务人财产后两个月以上的期限,并通知债务人在期限
    2023-05-08
    129人看过
  • 居住权可以从什么时候消灭
    居住权在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时丧失。居住权是利益物权的一种,是指占有和使用他人所有住房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居住权具有人身专属性,依附于特定人的存在,不能转让或者继承,随着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而消灭。居住权是否可以转让根据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不可以进行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一条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2023-08-09
    101人看过
  • 居住权人的义务,居住权人什么情况下能获得居住权
    一、居住权人的义务居住权人的义务:1.居住权人在居住期间负有保管房屋的义务。2.居住权人不得就其居住权设定抵押或其他任何权利负担。3.居住权人应当承担房屋的日常的管理和维修费用及其他使用过程中的合理费用支出。4.居住权人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结构和用途。5.居住权人在居住期届满时负有返还房屋的义务。二、居住权人什么情况下能获得居住权居住权人获得居住权,主要可通过以下几种情况:1.依合同而取得居住权。如双方当事人签订居住权合同,并办理居住权登记。2.依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房屋所有权人可通过设立遗嘱的方式为他人设定居住权。三、居住权是什么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1.依合同而取得居住权。如承租人依租赁合同而取得对出租的房屋的居住权。2.直接依法律的规定取得居住权。如未成年子女对其父母的房屋享有居住权。3.依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房屋所有权人可
    2023-05-06
    98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才能消灭那些债务,债权债务
    在下列情况下,债务将被消:一、债务人履行了债务。债务人清偿债务,实现债权人权利,达到债务目的,债务当然会被消灭。这是债务消除最常见的情况。第二,债务抵销。当事人互相负债,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和质量相同的,任何一方都可以抵销自己的债务和对方的到期债务。第三,债务解除。双方协商一致后,或者因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况而终止,债务自然消除。债权债务消灭的情形有哪些(一)债权债务消灭的情形有:1、当事人按照双方之间的约定,到期清偿债务;2、抵销,双方之间按照法律规定,相互抵销债务;3、提存,债务人履行其到期债务时,因债权人的原因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受领,或者因债权人下落不明等原因债务人无法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可依法将其履行债务的标志物送交有关部门,以代替履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
    2023-08-09
    233人看过
  • 在哪些情况下债务消灭?
    下列情况下债务会消灭:一、债务人履行了债务。债务人清偿了债务,债权人的权利实现,债的目的达到,债当然也就消灭。这是债务消灭最常见的情况。二、债务抵销了。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三、债务解除了。双方协商一致后,或因为出现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后合同解除了,债务自然随之消灭。《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2024-04-25
    495人看过
  • 合同撤销权在哪些情况下会被消灭失效
    有以下两种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以自己行为放弃撤销权的,即时消灭。(三)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一、重大误解合同撒销期限重大误解合同撤销权的期限一般为九十日。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期限,没有约定的一般自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三个月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2023-03-13
    372人看过
  • 民法典中长期居住权有效吗,居住权消灭的情形
    一、民法典中长期居住权有效吗房屋居住权期限是长期的,如果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就有法律效力,但视为约定不明确,如果双方没有补充约定的,房屋所有人给予合理期限后,可以解除房屋居住权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补救措施】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二、居住权消灭的情形1、居住权人死亡。居住权本质上是为特
    2023-06-17
    118人看过
  • 担保物权在哪些情况下可以消灭
    在下列情形,担保物权消灭:(1)主债权债务全部消灭。须注意:若主债权部分消灭,因担保物权具有不可分性,担保物权并不消灭;(2)担保物权实现;(3)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均为有相对人的单方法律行为,须向相对人作出,但无须任何人同意;(4)担保物因不可归责于担保人的原因毁损、灭失,且无代位物(保险金、补偿金、赔偿金)的,担保物权消灭;(5)混同。担保物权与所有权人成为同一个人的,担保物权消灭;(6)混合担保中,债权人放弃债务人提供的物保的,提供担保的第三人在债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7)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让债务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一、到期债权可以作为担保方式吗到期债权可以作为担保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下,依法享有优先受偿担保财产的权利,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债权人在借贷、买
    2023-06-29
    384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居住权
    词条

    居住权是《民法典》物权编新增的用益物权的种类。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 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具有特殊性,即居住权人对于权利客体即住宅只享有占有和使用的... 更多>

    #居住权
    相关咨询
    • 什么情况下什么情况下债权人的撤销权消灭
      宁夏在线咨询 2023-10-12
      下列情况下债权人的撤销权消灭: 1、除斥期间届满; 2、知道撤销事由后不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明示放弃撤销权; 3、知道撤销事由后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 抵押权消灭是在什么情况下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1-30
      抵押权消灭的情况有主债权消灭,抵押权已经实现等,抵押权人要实现其抵押权,可以与抵押人协商将抵押财产进行拍卖或者变卖,其对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
    • 不安抗辩权在什么情况下消灭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08
      (1)后履行方在合理期限内恢复履约能力。所谓“合理期限”,应是指先履行方中止履行至合同履行期届至的期间,即通常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如果合同已至履行期而后履行方仍未履行义务,则构成违约,中止履行方可以解除合同。 (2)后履行方在合理期限内为履行提供了担保。如果后履行方在合同成立时即为履行提供担保的,构成不安抗辩权不发生的事由,因为此时先履行方的履行利益已有充分的保障。但若后履行方在对方中止履
    • 2022年抵押权在什么情况下消灭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27
      抵押权消灭的情况有主债权消灭,抵押权已经实现等,抵押权人要实现其抵押权,可以与抵押人协商将抵押财产进行拍卖或者变卖,其对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 债权债务关系消灭的原因有哪些的,在什么情况下会消灭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20
      债务人履行完毕的 债务人已按照合同约定或者市场习惯按质按量(即债所规定的主体、标的、数量、质量、价金、时间、地点和方法等)全部履行了自己的义务。使债权人的权利得到了完全的实现。例如在买卖合同中实现“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债因履行而消灭,是社会主义社会中消灭债的最主要、最正常的方法。这种方法是最能满足人们需求的,是任何违约金等罚则不能取代的。 二、债互相抵消 1、必须是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