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的任命条件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4 22:10:59 425 人看过

除了以下人员之外,都可以担任公司董事:(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总公司董事长可以担任分公司总经理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总公司董事长能不能担任分公司总经理是没有规定的,由公司章程进行规定,章程有规定的,是可以担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一条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分公司欠债,能要求其总公司清偿吗

对方公司欠账,债权人把该公司还有它的总公司一并告上了法庭,这些债务到底由该分公司还是由总公司还?分公司不能偿还债务时,总公司清偿剩下的债务,因为分公司由总公司亲自设立,本身没有独立法人的资格,因此总公司要对分公司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责任。

分公司的债务按照以下步骤来清偿:

首先,用分公司的财产来清偿。虽然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但它是总公司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具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需要对自身的债务承担责任。

然后,分公司的财产无法清偿所有债务的,由总公司清偿剩下的部分。分公司的财产也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分公司在管理财产范围内承担责任实质上也是总公司承担责任,分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的,就要总公司对其分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责任。

根据债务金额大小选择被告

在小额诉讼中,将分公司列为被告,只要得到总公司的授权或者认可,分公司管理的财产又足以承担民事责任时,不需将总公司列为共同被告。

只有当债权数额巨大或者较大时分公司管理的财产不足以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所产生的争议较为复杂,超出了分公司处置的权限时,需要将公司列为共同被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12: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剥夺政治权利相关文章
  • 总公司可以直接任命为子公司的董事长吗
    总公司董事可以直接任命为三级子公司董事长。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母公司对子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实际上的决定权,其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在未经他人同意的情况下,母公司自己可以通过行使权力而任命董事会的多名董事。总公司破产子公司可以保留吗总公司和子公司是两个分别都具有独立人格的公司,并不会因为破产而产生统一体的问题。首先,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其次,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条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
    2023-08-14
    218人看过
  • 全资子公司的执行董事由谁来任命
    一、执行董事是委派还是任命1、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执行董事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第五十条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二、执行董事和董事长的区别有哪些1、执行董事的执行董事,它本身作为一个董事是参与企业的经营,执行董事也称
    2023-03-06
    124人看过
  • 公司高级监事任命条件概述
    公司一般都存在有股东,董事,监事以及经理等,不同的职位有不同的任职资格。根据《章程指引》,监事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担任,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得少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监事应具有法律、会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或工作经验。国有独资公司高级监事规定第七十一条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五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监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监事会行使本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职权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
    2023-07-07
    204人看过
  • 破产公司董事再担任监事的条件
    企业破产后,破产公司的董事能否再担任其他企业的监事呢?如果该人队原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在三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监事;如果对原企业的破产没有个人责任,则可以担任其它企业的董事或监事之职,并且不受时间限制。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
    2023-06-05
    122人看过
  • 股东任命董事后怎么确定董事任期
    一、股东任命董事后怎么确定董事任期?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公司法》第四十五条【董事任期】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二、董事会的职责有哪些?(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
    2024-01-15
    90人看过
  • 董事长与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命方式
    法定代表人,不是必须是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依照法律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可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所以不一定是董事长,还可以是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法定代表人属于公司内部的机关,对外可以代表公司签订合同,作出民事法律行为。分公司法定代表人是不是董事长公司法定代表人不一定得是董事长。(一)对于内资公司来说,根据公司法第13条的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所以董事长不一定是出资最多的,要看公司章程的规定。章程的制定,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来讲,就是几个出资股东共同制定;对于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由发起人共同制定章程;对于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由发起人共同制定,但是必须经过创立大会通过(二)对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企业:董事长必须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是外国人时,副董事长必须是中国人。(三)对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董事长必须是企业的法定代表
    2023-07-07
    330人看过
  • 独立董事的作用是什么,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是什么
    独立董事的作用是认真履行职责并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义务,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是具备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具备基本的经营知识等。一、独立董事的作用是什么独立董事的作用是:1.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2.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3.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二、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是什么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如下: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2.具有证监会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3.具备上市公司经营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4.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二条上市公司设独立董事,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三、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的区别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区别具体如下:1.任职方式不同。独立董事不担任除公司
    2022-06-27
    149人看过
  • 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的限制条件
    公司负责人对公司、对社会都是承担了相当的责任的,应当由有判断能力、信誉良好、有经营业绩、无劣迹的人担任。为了防止不合格的、不能胜任公司负责人的人员担任公司负责人,公司法明确规定下列几种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3.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以上几项是对任职资格的限制性规定,又称消极资格的规定。这些规定保护了社会的利益、公司的利益,也维护了公司股
    2023-06-05
    327人看过
  • 任命董事的股东会决议书范本是什么
    一、任命董事的股东会决议书范本是什么1、在撰写董事任命的股东决议书的时候,首先应该先阐明会议召开的具体时间,同时还需要详细记录与会人员,并且还要在正文处详细阐明所任命的董事会成员的具体信息,经过无误确认之后由董事长签字确认即可。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五条【董事任期】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二、董事换届的流程1、提出候选人。候选人是职工的,需要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2、召开股东大会,进行投票表决。3、将投票选举的新董事会成员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4、公示期结束,进行任命。
    2023-06-19
    402人看过
  • 公司设立后,可以任命其他企业的董事吗?
    破产结束前不能,破产结束后可以。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债务人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结束之日起,债务人有关人员承担下列义务:(一)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账簿、文件等资料;(二)按照人民法院和管理人员的要求工作,如实回答问题;(3)参加债权人会议,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四)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五)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前款所称有关人员,是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根据人民法院的决定,可以包括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和其他管理人员。公司设立后股份变更法律允许吗公司设立后股份可以改变。公司成立之后可以通过股份转让的方式变更股份。但是注意有限责任公司如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份的,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3-08-07
    158人看过
  • 执行董事是委派还是任命
    1、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执行董事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第五十条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一、执行董事和董事长的区别有哪些1、执行董事的执行董事,它本身作为一个董事是参与企业的经营,执行董事也称积极董事,指在董事会内部接
    2023-03-26
    179人看过
  •  董事会成员的任命程序
    本文介绍了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任期。董事会成员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如果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少于法定人数,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履行董事职务。董事会成员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这些成员可以随时根据章程更换,不过,董事会本身无权撤销或停止活动。董事会是公司最重要的决策和管理机构。公司的事务和业务由董事会选定的董事长和常务董事副董事长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具体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少于法定人数的,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履行董事职务。董事会成员如何选举产生?标题:董事会成员如何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一
    2023-10-14
    431人看过
  • 中外合资公司监事可以由董事会任命吗
    在2005年的新《公司法》颁布之前,过去的三资企业法及其他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并不要求三资企业设立监事会。但是新《公司法》颁布之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06年4月24日共同发布关于印发《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的通知。其中规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由公司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公司法》通过公司章程规定,而外商合资、外商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外商投资的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应当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各地对这一条款是否要求外商投资的公司设立监事会的理解不一致。为此,国家工商总局外资局发布《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重点条款解读,进一步说明: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应当设立监事会,只有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
    2023-03-16
    426人看过
  • 安永将任命非执行董事参与公司治理
    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安永(ErnstYong)将首次任命非执行董事进入其全球顾问委员会,因为会计师事务所在治理方面正面临越来越大的监管压力。安永的这一决定是对今年颁布的一项审计法规做出的回应。安永目前是监管层审查的重点对象,因为它曾负责雷曼兄弟(LehmanBrothers)的审计工作。雷曼已在2008年倒闭。这项审计法规要求各家会计师事务所在英国任命非执行董事,帮助降低安达信(ArthrAndersen)式倒闭的风险。因牵扯进安然(Enron)欺诈案,安达信在2002年倒闭。安永做出这一决定前,英国金融服务管理局(FSA)上周发布了一份报告,指责审计行业在本次危机前与某些银行客户打交道时缺少怀疑态度,令人担忧。该报告预计将引发更多针对审计机构的执法行为。安永是四大中首家宣布任命非执行董事计划的,预计也是四大中唯一一家超越英国审计法规要求的。这将是会计师事务所首次建立这样一个董事会结构:
    2023-06-09
    175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主要包括剥夺以下权利: 1、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国家机关包括国家权利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2、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3、选举权和被选... 更多>

    #剥夺政治权利
    相关咨询
    • 董事会董事任命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2-31
      1、一般的公司,非职工董事由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选举;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 2、属于职工董事的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 公司法中对董事任命是如何规定的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2-04
      《公司法》第四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一条另有规定的除外。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
    • 股份公司董事任命后股东如何补选董事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8-21
      董事任期都是由公司章程规定的,不过《公司法》中规定每届任期最长不能超过三年,在任期届满后被连选的可以连任。在公司成立以后,股东会可以任命董事、总经理等高层管理人员,董事会成立以后,具体负责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和公司相关的经营事项也可以由董事会负责。
    • 破产后可以任命别的公司董事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3-16
      破产终结前不可以,破产终结以后可以。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 第十五条,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债务人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债务人的有关人员承担下列义务: (一)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 (三)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 (四)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 (五)不得新任其他企业
    • 最近公司要选举董事,执行董事是股东会任命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4-08
      0:00 /1:46 董事长,指的是一家公司的最高领导者,统领董事会。董事长也是董事之一,其代表董事会领导公司的方向与策略。那么董事长是由股东大会产生的吗?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董事长不是股东会产生,而是董事会产生。董事长是公司董事会的领导,公司的最高领导者。其职责具有组织、协调、代表的性质。董事长的权力在董事会职责范围之内,不管理公司的具体业务,一般也不进行个人决策,只在董事会开会或董事会专门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