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责任的本质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10:30:35 312 人看过

刑事责任属法律责任之一种,正确给刑事责任定义,揭示其质的规定性,有赖于从法律责任的概念中得到启示。法律责任总是同一定的法律关系即权利义务关系被破坏相联系的,没有法律关系的破坏,没有一定的权利遭到侵害,就没有法律责任。然而,任何现实存在的法律关系,都体现着统治者的利益和意志。因此,任何对法律关系破坏的行为,都意味着对统治者的利益和意志的侵害和蔑视。这是任何统治者都不能容忍的,法律责任正是统治者以法律的形式对破坏和蔑视其利益和意志的行为及其行为人所做出的反应,以示对其否定和排斥。所以,法律责任实质上就是统治者基于维护其利益的需要,借国家和法律名义,对侵害其利益的行为作出的否定评价或遣责。

但这里需要进一步指出的是,法律责任这种否定价值判断的意义,是以在立法上和司法中确立违法者承担一定惩罚性义务得以体现和强化的。这种惩罚性义务的存在正是法律责任不同于道德责任的重要区别。道德责任是通过社会舆论的力量和违反道德规范者个人良心、道德意识的交互作用,实现对违反道德的行为的遣责,最后达到对人们行为的调节;而法律责任则不仅通过社会舆论的力量和行为者个人的法律意识、道德观念作用于违法者,统治者还借助于国家权力强制违法者承担一定的惩罚性义务,对违法者一定权益的剥夺作用于行为人,使这种否定价值评价得以强化,从而实现对人们行为的调节。这正是法律责任严厉于道德责任的原因所在。所以,否定价值判断与惩罚性义务的统一,是法律责任内容与形势的统一,二者不可分割。如果惩罚性义务离开了否定价值判断的本质,就无法理解刑事责任存在的意义,也无法区别于一般法律义务;而无惩罚性义务的存在,法律责任的否定价值判断则得不到体现和强化,从而也就无异于道德责任。

所以,法律责任,就是违法者因其违法行为,在法律上应承担的具有否定价值判断意义的惩罚性义务。它的内容,一方面表现为国家对违法者及其行为从政治上、道义和伦理上的否定评价或谴责;另一方面又体现为违法者依法承担与否定评价或谴责相适应的惩罚性义务。一定的否定评价或谴责,通过一定的惩罚性义务得以具体体现;而一定的惩罚性义务存在的内容、范围及其实现程度,又总是反映着一定的否定评价或谴责的强度和范围。否定评价或谴责与惩罚性义务两方面有机地统一,便是法律责任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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