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担保债权会不会算破产债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31 19:01:36 412 人看过

一、有担保债权会不会算破产债权

通常情况下,如果是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并不属于破产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与担保权是两种不同的事物,我们在申请破产清算之后需要按照法定的流程进行处理。

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九条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

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外,不得行使表决权。

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对于本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十项规定的事项不享有表决权。

债权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或者债权人会议主席提交债权人的授权委托书

债权人会议应当有债务人的职工和工会的代表参加,对有关事项发表意见。

二、破产清算担保债权清偿顺序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对于有担保债权的清偿,如果一项财产有多个债权人抵押的,则按照以下规定清偿:

1.按照抵押权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如果顺序一样的,则按照债权比清偿;

2.先登记抵押权的优先于后登记抵押权的;

3.未登记抵押权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三、债务转让的,担保物权会不会转让

债务转让,担保物权并不一定转让,具体应视情况而定。

民法典规定,如果是第三人提供担保物权的,债权人未经担保的允许,同意债务人转让债务的,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一条

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条

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章 债权人会议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十一条 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n(一)核查债权;\n(二)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n(三)监督管理人;\n(四)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n(五)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n(六)通过重整计划;\n(七)通过和解协议;\n(八)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n(九)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n(十)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n(十一)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n债权人会议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议作成会议记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4日 11: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破产债权担保的问题
    法律综合知识
    一、关于破产债权担保的问题担保债权不是破产债权。破产债权包括下列债权:(1)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2)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3)破产宣告时尚未到期的债权;(4)因破产宣告而解除经济合同造成对方当事人经济上损害的部分;(5)虽有财产担保但其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价款且未清偿部分;(6)票据发票人或背书人被宣告破产而承兑人已付款或承兑的;(7)被保证人被宣告破产前,保证人代替被保证人清偿债务的部分都列作破产债权。《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二、债的保全与担保的异同债的保全与担保的异同点:1、相同点是二者都是为了保
    2024-01-29
    404人看过
  •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会不会有限制
    一、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会不会有限制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有限制。首先提出破产申请的债权人的请求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须为具有给付内容的请求权;(二)须为法律上可强制执行的请求权;(三)须为已到期的请求权。其次,申请破产的债权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是合法、有效,且未超过诉讼时效或者申请执行期间的债务;2.债务具有金钱或财产给付内容;3.债务已到履行期限;4.债务已由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经法院强制执行无法得到全部清偿,或者虽未经法院强制执行,但债务人作为被执行人在其他执行案件中不能清偿债务;以及虽未经生效法律文书确认,但债务人对债权无异议。《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
    2024-01-14
    476人看过
  • 破产债权有担保的认定吗
    一、破产债权有担保的认定吗这包括认定债权是否成立,债权数额以及债权有无财产担保,是否具有别除权。破产程序的目的,在于将破产财产按比例分配给所有的破产债权人,为了便于计算,破产企业的财产,一般要变价为金钱。与此相适应,各类破产债权也应该统一换算成金钱债权。同时,由于破产程序终结后,破产企业的财产将用于清偿破产债权,所以法律规定对于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债权参加破产债权的受偿。这其中包括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有财产担保而未能受优先清偿的债券,附条件的债权以及附期限的债权等。二、企业破产逃债有哪些表现企业破产逃债,一般有以下表现:(一)破产企业故意隐瞒财产,缩小破产财产范围,想法设法低估破产财产价值,压低赔偿比例。在对破产财产进行估价时,一些企业只对固定资产进行估价和作价,忽略了企业的无形资产,比如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对无形资产不作价、不评估。在无债权人参与的情况下,有的企业甚至不
    2022-02-22
    401人看过
  • 公司破产担保债权有保障吗
    有。如果保证人承担是连带保证责任,在债务人破产后,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一、破产担保债权优先性体现在哪里担保债权的优先性体现在,有担保的债权单独划定为一个清偿顺序,优先于其他债权获得清偿。具体体现在:有担保的破产债权不需要参与破产分配,可直接行使担保权利。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对直接因担保财产产生的破产费用的清偿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可以在抵押物折价、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中优先清偿。因此,基于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和谁受益谁付费的公平原则,直接因担保财产产生的费用应当由担保物权人承担。(二)管理人执行职务而产生的费用也应先于物权担保债权受偿。破产管理人有接管债务人财产、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的职责,履行这些职责需要支出一定的费用,这些费用是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利益而产生,当然也
    2023-02-20
    376人看过
  • 破产债权算普通债权吗?
    普通债权不是破产债权。一般债权是当事人依照合同的约定或其他法定原因而享有的一种权利;破产债权,是指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对破产人发生的,依法申报确认并得由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平清偿的财产请求权而破产债权,是以破产企业为对象、特定化了的一般债权。《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四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一、约定违约金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怎么办约定违约金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主张违约金。对于破产企业来说,违约金属于债务,可以主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依法规定的程序,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行使权利。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少于三十天,最长不超过三个月。二、偿还的顺序是怎样的公司破产时用破产财产清偿债务。破产财产是指破产宣告时及破产程序终
    2023-06-28
    74人看过
  • 破产债权会不会包括欠发工资
    一、破产债权会不会包括欠发工资破产债权包括欠发的工资,企业破产之后,对于其破产财产优先清偿了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之后,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清偿顺序对债权进行清偿,首先应当进行清偿的就是员工的工资以及划入员工账户的保险费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二、拖欠工人工资会不会被判刑拖欠工人工资会被判刑,但要看拖欠的金额以及整改的态度。如果拖欠金额较大并且有关部门责令整
    2024-01-26
    132人看过
  • 员工工资会不会属于破产债权
    一、员工工资会不会属于破产债权破产债权是包括工资的,工资是属于受偿顺序比较优先的债权之一。《破产企业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二、1号发工资会不会是不压工资拖欠工资不是按几号发工资来定的。1、非全日制用工即临时工(小时工)每个工资支付周期不得超过15天,具体支付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按时支付的即为拖欠。2、全日制用工的,工资每月用货币支付一次。具体每月支付时间由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规定,没有按时支付的即为拖欠。没有按时支付劳动报酬的,应当由
    2024-01-05
    149人看过
  • 破产清算时担保债权排在第几
    一、破产清算时担保债权排在第几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对于有担保债权的清偿,如果一项财产有多个债权人抵押的,则按照以下规定清偿:按照抵押权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如果顺序一样的,则按照债权比清偿;先登记抵押权的优先于后登记抵押权的;未登记抵押权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二、企业破产清偿顺序(一)债权人和债务人互负债务,抵消债务人财产,40条规定的除外;(二)担保债权;(三)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三、企业进行破产
    2022-03-07
    130人看过
  • 担保债权与破产费用怎么计算
    1、破产诉讼费用按破产企业财产总值计算,减半缴纳,但最高不超过30万,详情可咨询债务人所在地法院。2、破产费用:包括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等,相当多且复杂。3、破产费用拨付原则:优先拨付、随时拨付、足额拨付。4、如破产企业连破产费用都无法支付,法院会终结破产程序;根据企业不同性质具体情形具体分析。一、债权人需要缴纳破产费用吗按相关法律规定,破产费用,不应由债权人支付,破产费用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
    2023-02-25
    270人看过
  • 是否可以将担保债权转为破产债权
    一、是否可以将担保债权转为破产债权是否可以将担保债权转为破产债权没有规定,企业破产法规定,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担保债权属于破产债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第四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破产债权申报要符合哪些条件才能申请破产债权申报要符合能申请的条件如下:1.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提交债权证明和合法有效的身
    2023-06-13
    180人看过
  • 破产债权人未申报债权会怎么样?
    一、破产债权人未申报债权会怎么样?债权人未申报债权,将丧失债权人参与破产程序的所有程序性权利,包括参加债权人会议权利、表决权、异议权、接受分配财产权利等。已分配的财产不对其补充分配,即便其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且债权人还应承担因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相关费用。《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二、债权人错过债权申报时间怎么处理债权人
    2024-01-30
    468人看过
  • 债权大会代表破产吗
    债权人会议
    债权大会和破产有关系,但是不是说开了债权大会就代表破产,债权大会还有其他的事项。债权人会议是由所有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组成,以保障债权人共同利益为目的,为实现债权人的破产程序参与权,讨论决定有关破产事宜,表达债权人意志,协调债权人行为的破产议事机构。债权人会议的性质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它不仅与各国关于债权人会议的不同立法例连在一起,而且与债权人会议的职权及其与破产程序中的其他机构的关系连在一起,债权人会议的定性问题直接决定着其在破产程序中的程序地位。
    2023-04-21
    279人看过
  • 滞纳金算不算破产债权
    依照企业破产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破产企业在破产案件受理前因欠缴税款产生的滞纳金属于普通破产债权。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税务机关征收的滞纳金是属于破产公司的破产债权之一,是属于普通的债权。税务机关就破产企业欠缴税款产生的滞纳金提起的债权确认之诉,人民法院应依法受理。对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不论该债权是否已到期,是否附条件,是否表现为确定价值的债权,是否由第三人为保证,也不论该债权发生的原因,均应列为破产债权。对于有财产担保而未能受优先受偿的债权可以不通过破产程序受优先清偿。但是如果该债权因种种原因未能优先受偿,那么对在该债权无异于无财产担保的债权,视为破产债权。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虽有财产担保但放弃优先受偿权的债权;虽有财产担保,但担保物的价款低于债权额,其未能受偿的债权等。二、破产债权的特征有哪些?1、基于破产宣告前的原因成立,这是一般原则
    2023-06-23
    59人看过
  • 破产债权的审查确认权不宜赋予债权人会议
    我国现行企业破产法(试行)第十五条规定,债权人会议享有三大职权:1、审查有关债权的证明材料,确认债权有无财产担保及其数额;2、讨论通过和解协议草案;3、讨论通过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方案。笔者认为,将债权的审查确认权赋予债权人会议来行使,似乎是将人民法院的司法权交由另一主体,在立法上不无探讨之余地。首先,从理论基础上看,破产债权由债权人会议行使审查权和确认权违背程序逻辑。因债权人会议就债权是否存在、金额多少及性质归属一经作出有效决议,对全体债权人自然产生约束力。而且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后七日内,若无其他债权人就此提请人民法院裁定,则任何债权人均丧失复议权,因此,债权人会议所形成的有关债权的决议,遂取得了不可推翻的法律效力。由此所形成的局面则是诉中之诉的复杂态势。在此诉讼格局中,债权人会议无疑处于裁判者地位。债权人会议行使司法权,不仅缺乏法律依据,而且与其程序地位中的内在规律相悖,背离了任何人均
    2023-04-23
    31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破产债权是否包括担保债权
      香港在线咨询 2025-01-05
      担保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破产债权包括以下几种类型:(一)破产宣告前成立且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二)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三)破产宣告时尚未到期的债权;(四)因破产宣告而解除经济合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害的部分;(五)虽有财产担保但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价款且未清偿部分;(六)票据发票人或背书人被宣告破产而承兑人已付款或承兑的;(七)被保证人被宣告破产前,保证人代替被保证人清偿债务的部分。
    • 2022年有担保的债权属于破产债权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2-14
      有抵押的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破产债权既区别于可以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受偿的破产费用请求权,也区别于将不属于破产人的财产从破产中取回的取回权,以及有担保的债权人行使的别除权。别除权突破了破产法上债权集体受偿原则,其实质是一种个别清偿,所以有抵押的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
    • 本会是否有财产担保债权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9-17
      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应当进行申报。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均应当进行申报,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法律对债权应当申报的规定并没有排除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不申报同样视为放弃。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必须申报,未作申报,会议的审查确认也就无从谈起,债权人就不能行使别除权。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九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债权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一个月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
    • 破产债务能定为担保债权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8-25
      担保债权不是破产债权。破产债权包括下列债权: (1)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 (2)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3)破产宣告时尚未到期的债权; (4)因破产宣告而解除经济合同造成对方当事人经济上损害的部分; (5)虽有财产担保但其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价款且未清偿部分; (6)票据发票人或背书人被宣告破产而承兑人已付款或承兑的; (7)被保证人被宣告破产前,保证人代替被保证人清偿债
    • 破产债权可以做担保债务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5-28
      担保债权能申报破产债权。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或者保证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这样做是为了保障债权人利益和担保人的担保利益。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