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踪人财产代管权责归属谁应该负责管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07 16:06:26 178 人看过

一、失踪人财产代管权责归属谁应该负责管理

失踪人财产代管权责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负责管理。代管有争议,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民法典》第四十二条,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二、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的职责

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的职责如下:

1.保护失踪人的财产不受侵害。财产代管人必须认真履行代管义务,管理好失踪人的财产,正确行使代管权。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对易于变质的失踪人的财产采取变价处分,保存价金;防止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毁损失踪人财物;对侵害失踪人财产的行为,代管人可以基于此作为原告提起诉讼。

2.有义务依法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应支付的费用。失踪人所欠的税费、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失踪人应支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和因代管财产产生的管理费等必要的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债权人要求失踪人清偿债务、赔偿损失的,可以直接向代管人请求,代管人拒绝支付的,可以将代管人列为被告提起诉讼。

三、法院指定财产代管人的情形

法院指定财产代管人的情形如下:

1.各有权担任代管人的人之间对代管有争议的;

2.没有可以担任代管人的;

3.符合代管人条件的人均无能力代管的,或者不宜作代管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三节 宣告失踪宣告死亡  第四十二条 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n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09: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谁应该负责管辖侵犯知识产权罪
    一、谁应该负责管辖侵犯知识产权罪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由犯罪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必要时,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犯罪地,包括侵权产品制造地、储存地、运输地、销售地,传播侵权作品、销售侵权产品的网站服务器所在地、网络接入地、网站建立者或者管理者所在地,侵权作品上传者所在地,权利人受到实际侵害的犯罪结果发生地。对有多个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地的,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或者主要犯罪地公安机关管辖。多个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地的公安机关对管辖有争议的,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需要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提起公诉的,由该公安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受理。对于不同犯罪嫌疑人、犯罪团伙跨地区实施的涉及同一批侵权产品的制造、储存、运输、销售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符合并案处理要求的,有关公安机关可以一并立案侦查,需要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提起公诉的,由该公
    2023-09-24
    313人看过
  • 谁应该对不动产登记的管理负责?
    不动产登记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不动产登记薄是记载不动产上的权利状况并备存于特定机关的簿册,由登记机构管理。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法律另有其他规定的,应当依照其规定。不动产登记证明2016年10月8日起,上海市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后,房地产登记由不动产登记替代,房地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停止发放,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前依法核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登记证明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为方便企业群众办事,按照"便民利民,充分利用已有资源"的原则,各区县现有的房地产交易大厅调整为不动产交易登记大厅,房地产登记受理窗口调整为不动产登记受理窗口,受理不
    2023-07-07
    86人看过
  • 雨水管破裂,谁应该负责修理?
    楼房雨水管坏了的责任承担者。如下:1、造成雨水管脱落是由于人为破坏,物业公司不应该承担维修及赔偿责任。其应该由造成雨水管脱落的肇事者,来承担雨水管维修,及造成住户漏水的相关损失维修及赔偿责任;2、非人为破坏但住宅在建筑工程质量质保期内,物业公司不应该承担维修及赔偿责任。其维修及赔偿责任由住宅建设单位承担,开发商可以向建筑施工单位追偿;3、非人为破坏且超出住宅建筑工程质保期,由物业管理利用,业主交纳的住房公共维修资金,对脱落水管进行修复,及赔偿由此造成的住户的损失。楼房爆炸谁来赔偿楼房爆炸由过错方赔偿,具体赔偿主体如下:(一)因房屋所有权人(业主)或房屋实际使用人违规操作、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爆炸事故的,房屋所有权人(业主)或房屋实际使用人自行承担侵权责任,进行赔偿。(二)因不具备安全性能的不合格家电产品造成爆炸事故的,通常主要由生产方和销售方承担法律责任。因家电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
    2023-07-03
    384人看过
  • 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需要履行一定职责吗
    需要履行一定职责。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三条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024-04-15
    393人看过
  • 谁应该负责无因管理中的赔偿责任
    一、谁应该负责无因管理中的赔偿责任无因管理给管理人造成了损失的因由受益人来承担。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二、无因管理的法律特征无因管理有如下法律特征:1.无因管理的主体包括管理人与本人,区别于其他一般民事主体。一般民事主体必须具有一定的民事行为能力,而无因管理的主体则无此限制,只要能从事一定的事实行为即可。2.无因管理是一种事实行为。无因所管理的事务,可以是
    2023-10-19
    372人看过
  • 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申请变更代管人怎么处理
    一、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申请变更代管人怎么处理1、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经人民法院指定后,代管人申请变更代管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特别程序的有关规定进行审理:(1)申请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申请人的代管人身份,同时另行指定财产代管人;(2)申请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申请。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四十二条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经人民法院指定后,代管人申请变更代管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特别程序的有关规定进行审理。申请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申请人的代管人身份,同时另行指定财产代管人;申请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申请。失踪人的其他利害关系人申请变更代管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以原指定的代管人为被告起诉,并按普通程序进行审理。二、财产代管人有权处分财产吗财产代管人有权处分财产,财产代管人的权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保护失踪人的财产不受侵害。财产代管人必须认真履行代管义务,管理好失踪人的财产,正
    2023-04-20
    50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谁代管
    一、民法典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谁代管民法典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失踪人的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的人代管。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法院也可以指定代管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二条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二、自然人失踪多少年后可申请为失踪人自然人失踪两年后可申请为失踪人,下落不明满四年可以申报死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条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第四十一条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自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三、宣告失踪后婚姻关系是否解除宣告失踪后,婚姻关系不会解除。婚姻关系是不会自动解除的,一方被宣告失踪后,婚姻关系并
    2023-05-06
    290人看过
  • 被宣告失踪的人,其财产由谁代管呢?
    被宣告失踪的人,其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代管有争议,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财产代管人不履行代管职责、侵害失踪人财产权益或者丧失代管能力的,失踪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财产代管人。财产代管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财产代管人。人民法院变更财产代管人的,变更后的财产代管人有权请求原财产代管人及时移交有关财产并报告财产代管情况。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失踪人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失踪宣告。失踪人重新出现,有权请求财产代管人及时移交有关财产并报告财产代管情况。《民
    2024-05-07
    148人看过
  • 失踪人财产代管人有顺序吗
    一、失踪人财产代管人有顺序吗失踪人财产代管人的人选范围包括失踪人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以及人民法院指定的公民或者有关组织。如果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失踪的,其监护人即为财产代管人。现行立法只是明确了可以担任财产代管人的范围,但并未就该范围内的主体之间在担任财产代管人的先后性上作出明确规定。在司法实务中确定担任财产代管人的先后性,主要有两种排序标准:一种是根据与失踪人关系的密切程度排序;另一种是根据代管人的管理能力排序。二、失踪人财产代管人怎么确定(一)财产代管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立法设立财产代管人制度的目的是为保护失踪人财产利益,故财产代管人本身至少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方有可能实现上述立法目的。(二)财产代管人不限定于自然人,还可包括组织。从现行立法来看,这里的组织并未明确其范围,但通常为财产所在地的组织。(三)失踪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
    2023-06-07
    433人看过
  • 谁应该负责管理物业维修基金
    一、谁应该负责管理物业维修基金按照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房屋共维修金是由全体业主缴纳的,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一般情况下维修基金由物业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监督设立,由物业管理公司代为管理和使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公共维修金就会划转到业委会,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业主委员会应至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定的商业银行设立本物业维修基金专用帐户,并将账户情况报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备案,该帐户是该物业范围内业主缴纳的全部维修基金的情况。该帐户只能用于维修基金的存储和管理,不得挪作他用。银行同时为每位业主设立分户帐户,用来显示该业主所有维修基金部分的使用和留存情况。维修基金的使用及补充需经业主大会作出决议。房屋维修金其实就是来修房子公共部分的,所有业主都要缴纳,属所有业主共同所有。这笔基金一般由业主委员会来管理。二、物业维修基金交给谁1.通常维修基金都是交给房地产商
    2023-12-18
    377人看过
  • 失踪代管的义务有哪些以及失踪人财产代管人的代管行为范畴是什么
    一、失踪代管的义务有哪些失踪代管的义务有:1.保护失踪人的财产不受侵害。财产代管人必须认真履行代管义务,管理好失踪人的财产,正确行使代管权。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对易于变质的失踪人的财产采取变价处分,保存价金;防止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毁损失踪人财物;对侵害失踪人财产的行为,代管人可以基于此作为原告提起诉讼。2.有义务依法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应支付的费用。失踪人所欠的税费、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失踪人应支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和因代管财产产生的管理费等必要的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二、失踪人财产代管人的代管行为范畴是什么失踪人财产代管人的代管行为范畴是代为处理涉及失踪人的相关财产事宜,这既是对失踪人利益的保护,同时也是对失踪人的债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民法典》第四十二条,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
    2023-06-22
    497人看过
  •  谁应该负责家庭水管的维修?
    本文讨论了水表和下水管道的责任问题。根据商品房交付的标准,水表和下水管道是由开发商负责布置的,并且在保修期内,开发商将承担相应的责任。商品房管道的保修期为2年,在保修期内由施工企业负责进行维修,如产生经济索赔也由施工企业负责。关于水表和下水管道的责任问题,我们可以按照商品房交付的标准来规定。在交房时,水表和下水管道是由开发商负责布置的。同时,在保修期内,开发商将承担相应的责任。商品房管道的保修期为2年,在保修期内由施工企业负责进行维修,如产生经济索赔也由施工企业负责。 商 品 房 水 管 保 修 期 限 是 多 久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商品房交付使用时交付的水、电、煤、气、热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保修办法》的规定,商品房的水管保修期限为2年。同时,《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的保修期从商品房交付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不得少于2年。因此,商品房水管的保修期限为2年。本文
    2023-09-06
    187人看过
  • 水管漏水损失:租房责任归属谁?
    1、对于此类情况,需要找物业公司查明水管爆裂原因,如果是设备老化,非承租方恶意使用造成的爆裂渗水,你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2、还要看你们当时签订的租赁合同,看有没有验收的的条款,如:本人已查看该房屋的所有硬件,均处完好状态,可以正常使用;一旦有这一条,您是要承担此次责任事故的。3、由于此次事故,楼下也遭受到了物业渗水造成的装修破损,您和业主本人均属于被追索赔偿的对象,所以您或多或少都要承担部分责任。租房水管冻裂谁负责?租房水管冻裂一般由出租人负责。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
    2023-07-05
    135人看过
  • 车祸责任归属,该由谁来负责?
    乘坐别人的车出车祸后,谁承担责任具体如下:1、如果乘坐的是营业车辆,由营运人承担责任;2、如果是乘车人无偿搭乘他人车辆,发生意外事故或者与其他车辆之间发生交通事故,使乘客遭受损失承运人应承担适当补偿责任;3、如果乘车人未经车主同意强行搭乘或暗中搭乘的,因双方未形成客运合同关系,只能提起侵权赔偿之诉,要求有过错的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具体划分如下:1、非机动车驾驶人以及行人无过错的,则由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2、非机动车驾驶人以及行人存在过错,根据其过错的程度适当减少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如果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则只需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3、如果受害人和机动车一方对交通事故都无过错的,则对应损失由双方分担;4、交通事故如果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以及行人故意造成的,则机动车一方可以不承担相应责任。二、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需要的材料如下:1、事故
    2023-06-30
    18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失踪的人该怎么代管财产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1-06
      1、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2、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3、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被盗失踪后的财产代管人是谁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8-02
      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从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中确定;一般对于有配偶的失踪人由其配偶担任财产代管人,如果其配偶不适合的,则由其父母或者父母担任,也可以由其其他关系亲密的亲属或者朋友担任。如果失踪人没有上述可以担任财产代管人的朋友或者亲属, 或者他们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如果失踪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则由其监护人担任财产代管人。
    • 失踪人财产代管如何办理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6-13
      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经人民法院指定后,代管人申请变更代管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特别程序的有关规定进行审理。申请有理的,裁定撤销申请人的代管人身份,同时另行指定财产代管人;申请无理的,裁定驳回申请。
    • 人失踪后其财产由谁来管理,怎么确定代管人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2-20
      确定人口失踪的,失踪人的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各方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持相关证明,到人民法院申请指定代管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二条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 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 财产代理人如何管理失踪人的财产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08
      代管他人或亲属财产的代管人,故意或者有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失踪人回来后可以要求其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