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同居期间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另一方也是要共同承担的。解除非示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一、分居期间需要承担共同债务吗?
分居期间个人债务是否要共同承担要根据情况而定。若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形成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双方共同承担;相反,一方明确为个人债务,用于个人生产使用的,并且债权人明知的,则为一方个人的债务。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债务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六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夫妻分居期间债务应当怎么分担
不同情况应当区别对待:
一、夫妻分居期间的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
二、夫妻分居期间的个人债务,由个人偿还,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另一方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
2、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婚姻关系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资助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好友所负的债务;
4、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出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因此,分居期间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形成的债务应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承担。属于个人债务的,由一方承担。
三、分居期间个人债务要共同承担吗
视具体情况而定。若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形成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双方共同承担;一方明确为个人债务,用于个人生产使用的,并且债权人明知的,则为一方个人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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