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购的法律效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8 08:02:52 463 人看过

商品房认购书的法律效力对于商品房销售过程中认购书的法律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分别有相应规定:/第四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担保的,出卖人以认购、订购、预定等方式收取买受人的定金,因一方原因未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依据,按照定金法的规定办理;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致使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退还买受人。

第五条商品房认购、订购、预定协议中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内容,出卖人已按约定收到购房款的,本协议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实践中,相关争议的焦点一般围绕上述司法解释第四条确定。如果买方反悔,拒绝签署正式销售合同,定金将不予退还。开发商违约,在约定时间内不能签订正式销售合同的,应当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责任。当然,如果有其他损失,也可以按照缔约过失责任承担其他责任。不过,从实际操作的角度来看,如果你懂一点技巧,就有可能在法律上规避认购书中的定金处罚条款。比如,签了认购书后,虽然买家的心转了回来,但却没有出现。他还是找开发商协商,在约定的时间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来说,买卖双方都要协商确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具体条款。毕竟,《认购书》只能确定一些最基本的条款,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合同内容就复杂得多。如果买受人和开发商不能就合同的某些条款达成一致,导致双方未能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从法律上讲,就不会归责于任何一方,因此定金条款不适用,而“认购书”被撤销或无效的,将退还原定金。也就是说,如果一方未能就合同条款达成协议,定金也将退还。当然,从开发者的角度来看也是如此。如果开发商想回去,在提供合同文本时往往会设置苛刻的条款,这是购房者无法接受的。因此,本认购书的真正法律约束力并不强。当然,从保障购房者的角度来看,如果非要办理此手续,还需要提示两点:

首先,认购书一般只用于预约签约。建议认购书中约定的签约日期不宜过长,以免长夜梦耽误事情。大约一周或十天为宜。由于部分开发商在房屋不具备销售条件的情况下,无法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商品房预售合同》,往往在“认购书”上约定更长的合同期限,利用这种方式获取购房者的资金。

第二,在“认购书”中,购房者的付款金额应尽可能低。虽然我们之前分析过,“认购书”的法律约束力往往不是很强,但我们不应忘记,一旦“认购书”签订,首先履行义务的是购房者,因为购房者往往要支付一定的定金或预付款,即使开发商违约,购房者也要追着开发商索赔违约责任,否则就得起诉,这很麻烦。如果购房者违约,开发商只要发出通知就会扣除定金。因此,在这场博弈中,买方仍然处于弱势地位。在这种情况下,定金或预付款的金额相对较低,这对购房者应该更有利,因为风险会相应降低。最后,在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订立的情况下,如何根据不同情况适用认购书中的定金罚则:(1)买受人无正当理由未按认购书约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的,开发商有权不予受理退押金。

(2)因开发商过错导致双方未能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开发商应双倍返还定金。

(3)双方签订预售合同无过错的,定金条款不适用,已付定金按原金额退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22: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合同内容相关文章
  • 认购书有法律效力吗
    认购书在一定的情况下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商品房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之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综上,认购书在一定的情况下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一、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商品房的认
    2023-02-16
    481人看过
  • 认购书有法律效力吗?
    “认购书”具有法律效力。一、收到房屋认购书能要求返还定金吗在《房屋认购书》中,定金该不该退,一般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认购书自然失效,定金返还签订房屋认购书时,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商品房的价格、面积、朝向、楼层、户型等具体条件,双方都打算将具体事宜留在签订购房合同时敲定。在这种情况下,房屋认购书就自然失效,开发商应该把定金退还给购房者。2、认购书约定明确,定金不返还与第1种情况不同,如果认购书明确约定了签订合同的条件和具体内容,购房者却不同意签订购房合同,购房者就得承当违约责任,开发商则有权拒绝返还定金。3、双方未就额外事宜达成一致,定金应予返还签订房屋认购书时通常无法覆盖了所有情形,比如因限购或限贷导致购房者无法负担首付,这种情况购房者可能无法依约签订购房合同,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和开发商都不存在违约行为,双方也不用承担违约责任,开发商应将定金返还给购房者。4、开发商提高购房门槛形成单方面违约,
    2023-03-19
    316人看过
  • 合同认购书的法律效力吗
    有效。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一、签合同怎么签才能有法律效力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签订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意思表示真实,一般是有效的。通常合同签订后生效,双方签订合同时应审查合同合同,核对合同公章与签字人的身份,确保合同是有效的。在合同签订时可以进行公证或律师见证,从而减少风险。根据《民法典》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二、结婚财产协议书是否有效如果该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是有效的。根据法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
    2023-04-04
    238人看过
  • 商品房认购书的法律效力
    很多购房者认为,在整个交易过程当中,只有最终要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有效合同,而商品房认购书并不是正式合同,充其量也就是意向书而已,并不具备合同的约束力,因此,商品房认购书中所列有关定金罚则自然也就没有约束力。商品房认购书究竟是意向书还是正式合同,它的效力如何呢?首先,意向书这一形式是特殊时期的产物,它产生于整个社会缺乏法律意识、合同观念之时。意向书一般都会明确注明为“意向书”而非正式“合同”,签署意向书的双方也仅向对方传达一个最初步、最基本的合同意向,一旦这一意向有所改变,也无需向对方承担任何责任。如果需要进一步确定该意向,则双方再签署正式合同。在今天看来,把签署意向书作为签署正式合同的前置程序毫无必要,因为任何一方均可违反意向书而无须承担任何责任,任何一方都不会仅凭意向书就着手准备履行有关义务,因此意向书也就毫无实际意义,反而增加了交易成本和交易环节。在我国现行的基本法律当中,如《
    2023-03-20
    335人看过
  • 商品房认购书的法律效力
    审判实务中,认购书效力是否以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为必要条件存在着较大争议?有的认为应以取得商品房许可证为必要条件,有的则持相反观点。我们认为,认购书签订的根本原因在于签订正式预售合同存在法律上和事实上的障碍,只有这些法律和事实上的障碍消除后才得以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且这些法律和事实上的障碍合同双方当事人是可以预期消除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之前只能签订认购书而非正式预售合同,且双方在签订认购书时通过开发商当时的条件,可以合理预期到预售许可证的取得,因此,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认购书未必无效。《解释》第五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这条解释及时解决了以往审判实践对认购书性质的困惑。从该条规定可以看出,认购书成为预售合同应具备两个条件:1.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2023-04-22
    323人看过
  • 认购书法律效力如何认定
    认购书的法律效力对于商品房买卖过程中认购书的法律问题,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分别有相应规定: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第五条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实践中,相关争议的重点,一般都围绕着上述司法解释的第四条来认定。如果是购房者反悔,拒不签订正式买卖合同,则不退还定金。如果是开发商违约,无法在约定的时间内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则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责任。当然,如果有其它损失,还可能依据缔约过失责
    2023-02-17
    220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内容是指合同中约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身份、地址、联系方式等; 2、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等; 3、履行期限、地点、方式等; 4、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除此之外,合同还可... 更多>

    #合同内容
    相关咨询
    • 认购书的法律效力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12
      认购书的法律意义就在于,它毕竟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书面约定,一旦签订,便具有当然的法律拘束力,签订人就要为其负责,受其约束。如果认购书对房号、面积、价格、双方权利义务都作了明确的约定,那么可以认为,认购书就是一份买卖合同,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不过是把认购书约定的内容具体化;如果认购书未明确主要条款,则认购书不具备合同的性质,可以看作是双方的意向书,没有合同约束力。
    • 购房认购书的法律效力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04
      关于认购书的法律效力,历来争论很大。肯定的一方认为,认购书本身即为一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磋商后签订一书面的认购书,如果当事人是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表达了自己的真实意思,则从程序、形式、内容上看,认购书都已符合合同的成立要件,因此具有法律效力。
    • 认购意向书的法律效力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28
      意向书的内容不涉及买卖关系双方的具体权利与义务的,该意向书属于预约合同,双方当事人取得的也只是签订正式合同的优先权,最后以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即使违约,承担的也只是缔约过失责任,而非违约责任。如果意向书的内容已具备房屋买卖合同的构成要件时,如果开发商违约,需要承担不是缔约过失责任而是违约责任。
    • 房屋认购书的法律效力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29
      认购书为预约合同,其效力必须区别于本约即商品房销售合同的效力。 一般认为,预约合同是谈判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将来订立确定性合同达成的书面允诺或协议。预约和本约最根本的区别在于:预约合同仅能请求对方诚信谈判,履行订立本约的义务,不得直接就本约内容请求履行。审判实务中,常有原告根据认购书,诉请法院判令被告履行交房,最后被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原因就在于交付商品房是本约即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而非认购书的内容。
    • 认购认购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12
      依法成立的认购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只要认购协议是合同当事人根据真实的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就具有法律效力,一方不履行认购协议约定的,要承担违约责任。根绝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