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股东情形有哪一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1 16:03:37 124 人看过

一、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股东情形有哪一些

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股东的情形有: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

3.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

4.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5.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企业破产清算完结后未逾三年。

《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额的规定是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规定是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是不能低于注册资本的20%,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股东的首次出资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着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司法关于股东抽逃出资的规定有哪些

抽逃出资是指在公司验资注册后,股东将所缴出资暗中撤回,却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一种欺诈性违法行为。抽逃出资包括抽逃注册资本和抽逃股东出资。

抽逃注册资本属于违法犯罪行为,这不仅侵犯了公司的利益,而且可能侵犯公司以外第三人的利益,如公司的债权人,因此法律严令禁止,情节严重的还构成犯罪。

认定抽逃出资的要件有两个:

(1)形式要件,包括“将出资款转入公司账户后又转出”、“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等情形。

(2)实质要件,即“损害公司权益”。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

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二)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

(三)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

(四)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公司法》第二百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n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n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7日 10: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规定哪些人不能担任股东
    一、哪些人不能担任股东(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因贪污、贿赂、受贿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二、隐名股东应承担哪些责任1、在公司合法有效成立的情况下(1)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其他股东及公司之间:当事人对股东资格有明确的协议约定,公司内部股东知道或应当知道这一事实,隐名股东在事实上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和资产收益,已实际以股东身份行使权利,应确认其股东资格,保护其应有的股东权益,对内承担法
    2023-03-18
    352人看过
  • 哪几种情况不能担任公司股东
    1、股东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也指其他合资经营的工商企业的投资者。以股东主体身份来分,可分机构股东和个人股东。机构股东指享有股东权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机构股东包括各类公司、各类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各类非营利法人和基金等机构和组织。法人单位不能做股东的有:(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二)党政机关、司法行政部门以及党政机关主办的社会团体;(三)分公司不得对外投资,分公司不能成为股东。2、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五十九条【一人公司的登记注意事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第六十条【一人公司的章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一、中小股东行使股东诉权有哪几种方式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
    2023-03-30
    284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哪些情形下可以请求公司回购股东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是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我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是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在以上几种法律规定情形发生下,投反对票的股东才有权要求公
    2024-04-18
    174人看过
  • 新公司法:公司股东一定承担有限责任吗?
    新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当你翻开新《公司法》,你会发现一个全新的改变,那就是新增加的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新法第二十条就是对公司法人人格及其否认的规定,这是本次《公司法》修订的最大亮点之一。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西方又称“揭开公司的面纱”,它已经发展成为各国普遍认可的一项原则。“公司的面纱”,就是公司作为法人的独立人格:公司一旦有效成立,就卓然独立于股东,就像婴儿自其呱呱落地之时就开始成为独立的法律主体;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以自己独立的财产承担全部债务
    2023-06-09
    222人看过
  • 都有哪些人不可以担任公司股东
    下列人员不能成为公司股东: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2、公务员。3、党政机关的干部。4、现役军人不可以投资公司成为股东。5、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国有企业领导人、国企领导人配偶、子女按照规定不能投资领导管辖行业和领域的企业成为主要股东;银行工作人员不能在同类业务范围内投资注册公司成为股东。《民法典》第二十一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2024-05-08
    81人看过
  •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的情形有哪些
    一、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的情形有哪些(1)《公司法》规定,股东在涉及公司为其担保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如股东违反这一规定强行参与表决,则构成滥用股东权利;(2)《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查账权,但前提是股东应当有正当的理由,一般为公司的经营活动特别是在财务处理上有损害股东利益之嫌。如果股东为个人经营的目的,以查账为由,窃取公司商业秘密,则构成股东滥用权利;(3)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出售重大资产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公司的控股股东无视章程的规定,不经法定程序,强令公司经营层出售该资产,也构成股东权利的滥用。二、控股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的法律风险控股股东利用其对公司的控制地位,违反对其他股东的信义义务,滥用股东权利,迫使公司接受控股股东的个人意志作出决议或决定,可能存在如下法律风险:(1)控股股东利用其控股地位,迫使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违反法律或公司章程的决议,导致公司决议无效或被撤销。(
    2023-04-16
    446人看过
  •  一人公司股东责任承担方式有哪些?
    该段内容讲述了一家公司的股东连带责任的情况。首先,如果股东无法证明公司的财产与股东自己的财产相互独立,那么股东应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其次,如果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带来损失,股东也应承担连带责任;最后,如果存在其他导致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也属于股东连带责任的一部分。一家公司的股东连带责任通常包括以下几种情况:首先,如果股东无法证明公司的财产与股东自己的财产相互独立,那么股东应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其次,如果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带来损失,股东也应承担连带责任;最后,如果存在其他导致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也属于股东连带责任的一部分。 股东连带责任范围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但是,如果股东抽逃出资,就应当对公司的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连带责任。因此,股东抽逃出资时,其对公司的责任范围仅限于其出资额。股东
    2023-08-25
    185人看过
  • 公司股东,要求公司回购股权,有哪些情形?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在四种情况下可以回购股东股权:(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一、股票回购对公司有影响吗?(一)股票回购能够有效维护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不被过分低估。国外的经验表明,当公司股价相对于公司净资产甚至现金资产被严重低估时,它向市场传递的是不利于公司发展的错误信号,公司就有必要采取必要的措施。(二)股票回购在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大背景下,允许股票回购对上市公司非流通股东来说较大的现实意义,会促使上市公司在情况允许的前
    2023-05-07
    407人看过
  • 不得担任辩护人的有哪些情形
    不得被委托担任辩护人的情形有: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一、自行辩护内容应包括什么一、自行辩护。自行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针对指控进行反驳、申辩和辩解的行为。自行辩护权与国家追诉权是同时产生的,任何公民一旦被追诉,进入刑事诉讼程序,就自动享有自行辩护权,进行上述辩护行为。自行辩护权贯穿于整个刑事诉讼,无论是在侦查阶段,还是在审判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可以为自己辩护。二、委托辩护。委托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委托律师或其他公民担任辩护人,协助其进行辩护。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的时间具体又可分为两种情况:(1)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2)被告人随时有权委托
    2023-02-24
    300人看过
  • 公司监事一定要有股东担任吗
    一、公司监事一定要有股东担任吗公司监事不是必须是股东。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都可以成为公司监事,所以有些职工虽然不是公司股东,但也是可以担任监事的。监事指公司监事会的组成人员。监事除由股东会选任的股东代表担任外,还要有适当比例的职工代表担任。《公司法》第五十二条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能兼任监事吗股东可以兼任监事。一、监事指公司监事会的组成人员。监事一般由股东会(股东大会)选任。按照中国《公司法》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监事,主要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构、部门委派。监事除由股东会(股东大会)选任的股东代表担任外,还要有适当比例的职工代表担任。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关
    2024-01-24
    281人看过
  • 公司股东得到分红权有哪些形式
    公司股东分红权有以下形式:1、以公司当年利润派发新股;2、以公司当年利润派发现金;3、以公司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第一百六十六条第四款规定,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红权的司法救济包括:(1)强制公司分配盈余之诉,即当公司因过分提取任意公积金或以其他方式侵害股东的公司盈余分配权时,股东向法院请求强制公司按照公司章程或法律规定向其分配公司盈余。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设置了“公司盈余分配纠纷”案由,为股东通过诉讼保障自己的公
    2023-08-13
    225人看过
  • 公司股东的责任范围:哪些情形下股东需承担无限责任或赔偿责任?
    1、公司法人人格否定,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出资不足法律责任,公司设立时的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债务承担,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4、发起人出资不实的责任,应当补交,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5、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的法律责任,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
    2023-07-08
    418人看过
  • 新公司法有一定规定的股东有哪些权利
    1、股东身份权。2、参与决策权。3、选择、监督管理者权。4、资产收益权。5、知情权。6、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7、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8、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一、股东有哪些权利股东的权利包括:(1)发给股票或其他股权证明请求权;(2)股份转让权;(3)股息红利分配请求权,即资产收益权;(4)股东会临时召集请求权或自行召集权;(5)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即参与重大决策权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6)对公司财务和监督检查权和会计财簿的查阅权;(7)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的查阅权和复制权;(8)优先认购新股权;(9)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10)权利损害救济权利和股东代表诉讼权;(11)公司重整申请权;(12)对公司经营的建议与质询权。二、公司股东的权利有什么公司股东的权利:1、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2、显示股东身份。3、出席股东会,行使表决
    2023-02-11
    50人看过
  • 有限公司股东撤除入股的情形及法律规定
    村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公司发展油茶种植,成为公司的股东,除享受股东分红外,还可以为公司种植、管理油茶,领取工资报酬——连州大路边镇的这种“股份公司+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成为当地农业发展的新模式。根据这一模式,公司与村民签订了为期30年的合作联营合同。合同规定,油茶基地的全部生产资金由公司负责筹集投入;公司统一规划、管理入股土地,安排种植;组织购买种苗、肥料;负责油茶产品的加工和营销。农户则以土地入股,享受本份土地所获产品的10%(以基地为单位);入股土地上的劳作,优先本股份农户承担完成;合同期满,茶树归农户所有。大路边镇过去一直有种植油茶的习惯,2006年初山马农林发展有限公司进入该镇发展油茶种植。截至2007年,与山马农林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土地入股合同的农户有5000多户,面积达五万多亩。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股必须符合《公司法》所规定的股东申请退股的三种法定情形。《公司法》第七十四条确认了
    2023-06-13
    21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公司法哪些情形下,不得成为股东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2-22
      《公司法》规定不得成为股东的情形包括: 1、正在执行刑罚或者正在执行刑事强制措施; 二、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三、公司法规定不得成为股东的其他情形。
    • 公司法定代表人不得担任的情形有哪些,不得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是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1-24
      不得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人员有:(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2)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3)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4)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5)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
    • 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有哪些,公司法人代表的任职资格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2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因犯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3)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
    • 哪些情形股东不承担刑事责任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15
      股东履行义务就不需承担刑事责任。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于公司的债务只以其出资额为限负有间接责任,即股东不必以自己个人的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4、出资填补义务; 在以下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承担出资填补的义务:在公司设立时,如果某股东不是以货币出资,而是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进行评估作价后如
    • 公司法院规定禁止股东转让股权有哪些情形?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01
      法院禁止公司转让股权,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但对法院是否可以强制执行《公司法》禁止转让期间的发起人股权,却大明确具体的法律依据以及操作规范。 我们认为,法院应该有权强制执行股东在禁止转让期间的股权。因为,根据国内公司法第142条的立法旨意是为了保证新设立的